工伤认定程序违法如何要求中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5:27:35 381 人看过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工伤认定的流程

1、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工伤认定程序: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30日。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超过30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2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认定程序相关文章
  • 员工工伤认定中止后如何办理恢复?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企业员工工伤认定后赔偿有哪些除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工伤医疗费;(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生活护理费;(6)丧葬补助金;(7)供养亲属抚恤金;(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康复性治疗费用;(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劳动能力鉴定费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
    2023-08-12
    420人看过
  • 违法工伤认定程序的申诉方法
    对违反工伤认定程序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应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当天开始的六个月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材料如下:需要先提出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申诉,然后再委托他人代为提起诉讼的,还需要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该要写明委托的事项、权限、期限和联系电话,还需要准备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何为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工伤认定程序就是从申请工伤到出工伤结果所要经过的程序。而关于工伤认定程序的规定包括单位应在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应在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二十日内将决定书交给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等。《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十四条: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起诉材料: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2023-07-01
    145人看过
  • 如何规定工伤认定的行政确认程序
    如何规定工伤认定的行政确认程序?
    2023-05-02
    131人看过
  • 未加盖公章工伤认定程序违法
    作者:周高尚湖南法院网讯近日,醴陵市人民法院对一家瓷业公司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一起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伤行政确认纠纷作出了判决,撤销了被告醴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工认字(2006)8号因工死亡认定结论书,并判令醴陵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醴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6年6月20日向原告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送达了一份醴劳工认字(2006)8号因死亡认定结论书,确认原告公司原职工张桂秋的死亡符合因工死亡的条件,予以认定为因工死亡。但该工伤认定结论书未加盖被告单位印章,原告认为这份工伤认定结论书是一份无效的文件,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在庭审中,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这份无印章的工伤认定结论书没有提出异议。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作为本行政区域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具有对本区域内的企业的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行政职权。被告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未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十
    2023-06-10
    420人看过
  • 终止工伤认定程序是否可诉
    一、终止工伤认定程序是否可诉终止工伤认定后,如果不予受理工伤认定,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工伤认定后多少时间内能申请伤残鉴定(一)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二)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
    2023-04-18
    346人看过
  • 中止程序请求书
    植物新品种保护
    2009-5-611:40:40中止程序请求书初审程序实审程序授权后程序1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联系人电话和传真地址邮政编码2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和传真3根据《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请求中止下述品种权申请的有关程序品种权的有关程序申请号或品种权号申请人或品种权人(代表)品种暂定名称或品种名称4附件清单人民法院受理品种权权利诉讼的文件5请求人或者代理机构签章年月日6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处理意见年月日08151填写注意事项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文字应打印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二、本表第1栏应填写请求人的姓名和地址,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请求人为多人,又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填写在第一栏的请求人为请求人代表。请求人代表为单位的还应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和传真。三、本表第2栏应填写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指定的联系人不得超过两人。四、本表第3和4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
    2023-04-23
    434人看过
  • 抢劫罪要如何认定中止
    抢劫罪的犯罪中止形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特点:1、时间性,行为人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抢劫犯罪;2、自动性,即必须自动放弃抢劫犯罪的继续进行;3、有效性,必须有效的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一、诈骗罪有中止犯罪吗?根据诈骗罪的特点和犯罪形态,是有犯罪中止的。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二、抢劫罪中止构不构成犯罪抢劫罪中止可能构成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抢劫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且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
    2023-03-13
    457人看过
  • 广东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程序
    六十天内认定工伤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则还必须向当事人说明救济途径。该通知首先明确了工伤认定的受理地: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由其工伤保险参保所在的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由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的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通知要求,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通知,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的全部材料。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补正全部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受理。通知明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并在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不符合受理条件与范围的申请,劳动保障
    2023-06-10
    398人看过
  • 工伤认定程序违法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12月28日,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对一件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因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程序违法而不予执行。薛某某原系叙永县某纸厂农民工,从事砌料工作。2005年8月19日上午在工作过程中给砌料机喂料时右手不慎被卷入砌料机,造成右手臂肌肉被压伤。在治疗期间,叙永县某纸厂支付了医药费并另付生活费3000元。2005年12月26日经泸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四级伤残,双方对伤后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薛某某便向叙永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于2006年4月5日裁决叙永县某纸厂一次支付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共计16.546万余元,扣除已支付3000元,尚应支付16.246万余元。后,薛某某向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06年12月12日经过审查认定,薛某某所受之伤属工伤。薛某某根据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向叙永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审查此案后认为,仲裁委员会在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未对申请人
    2023-06-10
    372人看过
  • 如何防止工伤认定作弊?
    工伤认定不能作弊。发现后果如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否有正当理由不受理申请或者弄虚作假;不符合工伤条件的,认定为工伤职工;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鉴定意见;2、提供虚假诊断证明;3、收受当事人财产的。工伤认定没下来能离职吗工伤认定没下来能离职,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的,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要花费一定时间。有些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可能会选择离职。工伤职工无论是否离职,都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
    2023-07-05
    94人看过
  • 工伤如何认定?工伤认定鉴定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鉴定程序相关规定工伤鉴定程序的法律规定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鉴定程。工伤鉴定程序的法律规定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3-06-21
    242人看过
  •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如何要求工伤赔偿
    案情:陈某系一公司员工,2007年10月在工伤中受伤,公司一直积极配合其治疗,治疗结束后陈某要求公司报工伤,公司答复已报。2009年1月陈某至劳动局询问才知道公司并没有为其报工伤,而且自受伤之日起算已超过一年的工伤申报期。陈某一时不知如何是好,难道过了工伤申报其就不可以要求赔偿了吗。案情发展:陈某经咨询律师后得知,超过工伤申报期只意味着无法通过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赔偿,但在法律上其依然可以要求赔偿。只不过诉讼的程序与一般的工伤赔偿程序有所不同。经了解后陈某委托律师代理要求公司进行工伤赔偿。庭审结果:律师代理后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并提交伤残鉴定。开庭时公司对员工受伤一事进行否认,但却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并不同意赔偿。后经鉴定孙某构成九级伤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公司赔偿陈某十余万元。法律依据:高院2009.2指导意见(非法律与行政法规)妥善处理未经工
    2023-04-19
    361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否要求购买社保,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一、工伤认定是否要求购买社保员工发生工伤之后,无论是否购买了社保,都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之后,员工如果未购买保险的,将会由用人单位对员工工伤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
    2023-04-18
    392人看过
  • 工伤认定过程中出现的中止现象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犯罪中止的形式有哪些犯罪中止的形式具体如下:(一)根据犯罪中止的时间可以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中止:1、预备阶段的中止在犯罪的预备过程中,自动地中止预备活动。例如,准备凶器要去杀人,后内心悔悟了,打消了杀人的意念,中断了杀人预备活动,因而未着手实行杀人行为。2、实行阶段的中止在犯罪的实行过程中,自动地中止了实行行为。例如,在杀人过程中,已经将被害人砍伤,见被害人痛苦呻吟的惨状,产生了怜悯之心,中
    2023-07-19
    26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1] 。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 更多>

    #工伤认定程序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中止法律有哪些要求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08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 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劳动局工伤认定程序中对不是工伤程序如何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举证责任,提出不是工伤的证据。证明属实的,认定为不属于工伤
    • 临时工如何认定工伤在我国临时工工伤认定程序中如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9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
    • 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 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程序如何进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4
      一、工伤认定程序 1、工伤认定申请 (1)、申请人及申请时效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
    • 2022年哪些情况下应中止工伤认定?申请中止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0
      当今社会,出现意外伤害的案件时常发生,对于劳动者来说,一旦发生了工伤,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关乎切身的问题。那么申请中止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哪些情况下应中止工伤认定?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易树钊律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