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需要公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2:14:54 33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而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好后,双方应当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拆迁补偿协议要不要公证,我国法律是没有强制要求的,由当事人决定要不要进行公证,不公证也不影响其法律效力。签订拆迁协议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

一、签订了拆迁协议之后反悔行不行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

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被拆迁人搬迁。

但是如果拆迁协议存在法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后,依然可以反悔。具体可以反悔的情形包括:

1、被拆迁人是在被威胁、逼迫的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的。

2、征收拆迁决定程序违法。例如政府未依法将征收拆迁决定进行公示,被拆迁的房屋价值没有经过法定的评估程序等。

二、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在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征收方,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

2.协议内容是否明确。拆迁补偿协议中应该包含以下基本信息:补偿方式、补偿款额度、其他补偿的额度以及明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选择产权调换的应该注明安置房的位置、面积、户型、装修等,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在实际履行中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

3.协议履行程序。一些拆迁方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会要求被拆迁人马上搬出,只有在被拆迁人搬出交钥匙时才会支付补偿,还有一些更过分的是,你搬走之后才会把协议的原件和拆迁款一起给被拆迁人,这种履行程序存在很大的隐患,所以签订补偿协议,基本信息很明确,主体也没有问题,那么就要关注协议履行程序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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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5日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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