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嘴汪某制造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被诉
曾名噪一时的股市黑嘴(财经术语,指利用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身份欺骗投资者、操纵市场的股评人)汪某,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将于10月28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据悉,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黑嘴,汪某应算第一人,此案也被业界称为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开庭前一天,办案检察官陆昊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揭开了汪某操纵股市、愚弄股民、非法获利上亿元的内幕。
九年炒成千万富翁
早在十多年前,汪某就开始涉足股市了。1989年,他大学毕业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当信贷员。4年后,他考入中国国航,工作之余,开始炒股。
在赚钱的同时,汪某发现,股市中一些散户存在盲目投资等弱点。他们自身的专业知识有限,看到报纸、网络上公开的信息后,很难加以有效分析。想到自己也有过做散户的经历,他便萌发了开公司服务小股民的想法。让他们真正懂得股市、得到收益,而不是纯粹以投机性或赌博的心态参与市场。案发后,汪某向办案检察官讲起自己创办公司的初衷时这样说到。
2001年8月,汪某注册成立了北京A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他以自己名义投入了80万元,另外20%的股份则在他妻子(现已离婚)名下。
2002年初,汪某已在股市中积累起千万资产,于是他决定将公司做大,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了1000万元,但他的持股比例仍保持不变。
办案检察官陆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A公司于2001年成立,到2003年前后获得了证监会认定的咨询资质,前期的业务做得比较规范。当时,A公司一方面在网络上发布内部撰写的掘金报告(即该公司的股评),另一方面通过招收会员、提供咨询的方式正常经营。但是,后来因为政策的变化,招收会员的业务被叫停了。作为咨询机构,A公司的主要业务,变成了对外发布信息分析报告。
金手指巧施障眼法
正是在2003年前后公司获得咨询资质后,汪某开始频频在媒体上亮相。当时的他,不仅是国内某知名电视台的证券类栏目特约嘉宾,还同时写书传播炒股实战技法,逐步扩大作为股评人的影响力。
在2003年证券市场最低迷之际,汪某点股成金的本事却已达到高峰。每周一上午股市开盘,股民们就会发现,A公司于上周五推荐的股票,在沪深两市的千余家股票中,总是位居涨幅排行榜前列。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A公司推荐的股票几乎是周周上榜。而交大博通、工大首创、金牛实业等个股,也相继成为汪某推荐的金股。一时间,黑嘴汪某名声大噪,成为不少散户心目中的股神。而此时,汪某的资产也已经达到了上亿元。
汪某自己并不知道,他的敛财行为已渐渐引起证监部门关注。据检察官介绍,证监会有一套警示系统,专门监测大额资金的快进快出。2008年,证监会在发现汪某账户内大额资金的异常流动后,对他进行了调查,去他的公司摸底,搜集他发表过的股市信息。前期取证的工作量非常大,基本上属于大海捞针。汪某天天发布掘金报告,信息量很大,而证监会的工作人员则先要把汪推荐过的文章进行分类,再观察他的推荐行为是否对股票产生了影响。检察官说。
功夫不负有心人,证监会的调查终于揭开了金手指汪某荐股的黑幕。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所谓的点股成金,只不过是汪某利用A公司及其个人的影响力,通过先行买入、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的手法操纵市场,从中非法获利。
2008年10月23日,证监会对汪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5亿元、罚款1.25亿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因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证监会决定对汪某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
股票涨一分我都赚钱
2009年12月1日,汪某案被移送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根据检察机关指控,汪某在担任A公司负责人期间,于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间,使用本人及他人名义,开立了多个证券账户,采取先行买入相关证券,后利用公司名义在新浪网、搜狐网、《》、《》等媒介对外推荐该证券,人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并在上述信息公开后马上卖出相关证券,获取个人非法利益的交易方式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检察机关认定,2007年1月9日至2008年5月21日间,汪某利用他实际控制交易的9个证券账户,采取上述方式,交易股票名称为工商银行、中国联通等38只证券,操纵证券市场共计55次,累计买入成交额人民币52.6亿余元,累计卖出成交额人民币53.8亿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25亿余元归个人所有。检察机关认为,汪某的行为无视国家法律,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检察机关提审时,汪某进一步交代了自己点股成金的真相:在每天收市前,我买入A公司准备在第二天推荐给公众的股票,第二个交易日把它卖掉,绝大部分都是在次日上午10点到11点把前一天买的股票全部卖出。
汪某还交代:不管股票是涨是跌我都买,还因为营业部给我定的手续费特别低。对于一般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是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但我多年来交易量大且喜欢做短线,所以营业部收取我的手续费是万分之六。这么算来,股票涨一分钱我都赚钱。也就是说,别人赔钱的时候,由于我的交易量大、手续费低,所以我还是能够赚钱的。这是我做多年短线的主要收入之一,尤其是在行情平淡的时候。
如今,曾经的股神走下了神坛,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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