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同未履行担保函是不是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22:07:23 135 人看过

一、主同未履行担保函是不是有效

1、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生效的,担保合同才生效。所以主债权债务合同未履行,如果未生效的,担保函未生效。

2、在债务担保中,主合同是指债权债务合同,而从合同是指担保合同。而担保人出具担保函是的方式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担保函是不是有效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是人保,担保人会签订担保函。

担保函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保证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保证函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保证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函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保证函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三、担保函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是人保,担保人会签订担保函。

担保函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保证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

保证函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保证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保证函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保证函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0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担保函是否有诉讼时效
    一、担保函是否有诉讼时效担保函是有效期的,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有确定保证期的,按约定时间处理,没有约定保证期的,一般是自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若债务人未按照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而担保人也未尽到担保责任,债权人必须在担保函的有效期内提起诉讼,超过保证期,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将无法维权。二、夫妻之间能否互签担保函夫妻之间不能互签担保函。根据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共享和支配家庭财产的权力。如夫妻互相担保就等于申领人为自己担保,形成假保,属于无效担保。夫妻可以做共同还款人,担保可以找父母、兄弟姐妹及朋友等人。三、银行贷款担保人如何降低担保风险1.要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担保的形式,明确自己提供担保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2.银行贷款,最需要的是信誉,同样,做银行贷款担保人,也要为有信誉的人做担保。担保银行贷款,切忌碍于同学、朋友的情面,不假思索
    2023-04-14
    65人看过
  • 合同未生效是否履行
    未生效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它不具备生效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一方无法请求对方履行。但它已经成立,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法律保护的内容就是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只具有所谓的“形式拘束力”。在未生效合同所欠缺的生效要件得以完备后,未生效合同将成为生效合同,获得“实质拘束力”,当所欠缺的生效要件确定无法补齐时,未生效合同终成为无效合同。一、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种类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4、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
    2023-03-10
    136人看过
  • 担保人是不是能拒绝履行担保
    一、担保人是不是能拒绝履行担保担保人是不是能拒绝履行担保。担保人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常见情形有:(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是不是能部分或全部免责;(二)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是不是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是不是能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债权人是不是能不起诉担保人债权人是不是能不起诉担保人,债务人是不是能只起诉债权人承担偿还义务。保证人在保证范围与保证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超过保证范围与保证期限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不能履行
    2024-01-13
    288人看过
  • 双方未签字但合同已经履行是不是有效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双方未签字,但是合同已经履行是有效的,在合同的实际过程中,双方实际履行了合同的义务,证明双方对合同已经达成的共识,双方当事人以实际履行行为治愈了合同的形式缺陷,即双方没有签字的合同。一、合同履行地应如何确立合同履行地应的确立方式是:1、看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履行地的明确约定。就买卖合同而言,履行地也可以包括交货地;对履行地没有明确约定的,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合同未履行的,取决于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双方住所地的关系履行地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有管辖权;3、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者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形式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二、合同在实际执行下合同生效吗合同已实际履行时,合同只要不存在无效事由就是生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2023-03-31
    401人看过
  • 履约担保函有什么公司担保
    一、履约担保函有什么公司担保以下是一些可以提供履约担保函的公司类型:银行:银行可以提供履约担保函服务,通常会根据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和项目风险等因素来确定担保费用和担保金额。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可以提供履约担保函服务,通常会根据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和项目风险等因素来确定担保费用和担保金额。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是专门从事担保业务的机构,也可以提供履约担保函服务。担保公司通常会根据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和项目风险等因素来确定担保费用和担保金额。大型企业:一些大型企业也可以为其子公司或合作伙伴提供履约担保函服务。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函服务可能存在差异,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公司。同时,在选择履约担保函提供者时,需要考虑其信誉、资质、服务水平和担保费用等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二、履约担保函的有效期一般是多长时间?履约担保函的有效期一般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而
    2024-01-01
    54人看过
  • 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担保是不是有效
    一、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担保是不是有效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担保无效。因为担保合同是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订,所以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则就不会订立担保合同,不订立担保合同担保自然也就是无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二、反担保人可以向担保人追债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是不是有效的追偿,而再设置的一个保证担保人追偿权的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是不是有效行使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民法典》第
    2024-01-22
    432人看过
  • 主合同不履行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一、五种不能做担保人是指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况:一、主合同无效,保证担保合同无效。二、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的。三、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四、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五、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二、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有哪些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如下:1、债权人在担保期间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的;2、在担保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3、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4、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
    2023-04-12
    340人看过
  • 履约担保合同主体是什么
    履约担保合同的主体为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履约担保是担保公司承诺一旦在该项担保的受保人履行了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之后,保证人将保证购销合同中有关货款支付、货物供应等结算条款或违约金支付条款得到执行,从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供需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履约担保合同主体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022-06-25
    293人看过
  • 担保函盖公章但没写日期是不是有效
    一、担保函盖公章但没写日期是不是有效1、担保函如果是法人单位签发的,担保函没有盖章和写日期的,担保函不成立,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2、担保函是为债务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一种文书,担保函一般是由银行或者其他具有担保资格的法人签发的,担保函生效后,发函单位就成为担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借款担保人有没有有效期借款担保人有有效期。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01-22
    361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主体与签约主体不同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实际履行主体与签约主体不同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
    2023-06-23
    162人看过
  • 金融机构担保函是否有效?
    1、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金融机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2、在现实生活中,金融机构一般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不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是一样,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存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5-08
    219人看过
  • 什么是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什么风险呢
    什么是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履约保函有什么风险呢1、慎重选择工程履约保函主体保函主体的选择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选择资质信用良好的发包人。投标前承包人需多方搜集发包人信息,做好投标前的尽职调查,切忌盲目投标;第二,选择适格保函担保人。保函担保人可以是在国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适格的保函担保人能够提供规范的保函业务,尽到应有的审核义务;第三,杜绝工程挂靠或转包行为。工程挂靠或转包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行为,使保函主体关系复杂化,将会带来无尽的法律风险。2、合同谈判中积极主张权利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虽然承包人应
    2023-06-14
    496人看过
  • 未形成主债权,担保合同是否生效?
    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是非常多的,所以很多债权人为了自己债权的安全,会要求债务人对债务进行担保。主债权还没成立,担保合同也不成立。因为主债权就是指主合同,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自然也就不成立。所以主债权不成立的情况下,担保合同自然不成立。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是什么意思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无论被担保的债权属于何种类债权,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都应就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作出约定并在抵押权设定登记时一并加以登记。因为如果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没有确定下来的话,抵押权人可以支配的抵押物交换价值就无法确定;抵押权得以优先受偿的范围也就没有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
    2023-07-05
    356人看过
  • 银行履约保函担保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银行履约保函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2、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包括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3、提供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4、提供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5、落实银行接受的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质押、抵押或第三者信用保等。6、由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7、缴纳保函费用:每笔按保函金额的5‰一次性收取,最低为100元后,可对外开出保函。办理履约保证函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工程承包合同或购销合同的原件及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银行履约保函担保的申请条件1、在申请银行开户;2、具备履行担保项下合约的能力;3、项目符合国家规定;4、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证金或反担保。三、银行履约保函担保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
    2023-03-24
    2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能否发送主合同无效履约保函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4
      1、主合同无效担保函失效。 2、根据《民法典》,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我国目前还没有在国内经营业务中认可独立担保,故独立担保不能独立与主合同之外而按有效处理。只要债权人无过错的,或者担保人有过错的,或者主合同不是必然无效或者严重违法而无效的,一般不能轻易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如银行出具独立保函,相当于连带责任担保,属于明知金融机构不应对外提供担保而作担保的,具有明显的过错,在实体处理上,一
    • 担保函可以是合同主合同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8
      1、质押合同的不合同是债权债务合同,而担保函是提供担保时出具的文书,所以担保函不可以是质押合同的主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
    • 那个担保函是不是不需要担保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4
      1、一般来说,有担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担保合同。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2、《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
    • 主合同未履行担保合同有那些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4
      担保合同成立且主合同履行,即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当然,如果主合同一直未履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没有担保指向物(如债务),也就没有担保责任发生。
    • 想请问下担保函是不是担保合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31
      1、担保函属于担保合同一种,担保函是银行、企业、担保公司或者个人等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信用凭证,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