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能修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4:11:15 235 人看过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只要是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即可对格式合同进行修改。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该意思表示真实。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提醒对方注意,并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3、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无效格式条款。

5、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7、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9、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同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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