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鉴定为轻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2 13:18:55 428 人看过

律师解答:

根据具体情况。

1、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2、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3、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下不能认定为立功行为?
    不可以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不具体说明犯罪事实而揭露的行为、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对侦查其他案件或者逮捕其他犯罪分子没有实际效果。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渠道取得的。因其原来从事调查、取缔犯罪的职务而获得的,都是不能认定为立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交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
    2023-07-01
    28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鉴定和补充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终止:虽然,司法鉴定机构已经受理了司法鉴定申请,但是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一)、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通常情况下,在申请司法鉴定前,需要签订鉴定协议书,已经就鉴定的目的和用途做出了说明,在鉴定受理的同时,实践上已经进行了审查。在诉讼实践中,很少遇到本条规定中出现终止鉴定的情况。(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因为,在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证据是通过不合法的手段取得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本身就存在问题的。这样的证据是根本不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因此,在鉴定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况的应当终止鉴定。(三)、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在本书的前半部分已经向大家介绍过了,鉴定是依据是当事人双方提交的鉴定材料,
    2023-04-29
    359人看过
  • 最容易鉴定为轻伤都有哪些?
    1、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2、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肢体关节、肌键损伤、手、足骨骨折等均为轻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发布的公告》第五条5.1.3轻伤一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以上。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2024-05-14
    222人看过
  • 工伤等级鉴定后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再次鉴定
    举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八条(再次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再次鉴定申请,市鉴定委员会应当另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鉴定。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九条(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第三十条(鉴定费用)工伤人员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结论维持原鉴定结论,或者复查鉴定结论没有变化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再次鉴定结论或者复查鉴定结论有变化的
    2023-03-22
    406人看过
  • 5级工伤鉴定情况有哪些?
    五级工伤鉴定情况包括有哪些?劳动监察劳动保护劳动安全职业病女职工农民工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下列59种情况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可以评定为五级伤残:(1)完全运动性失语;(2)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3)脑脊液瘘,不能修补;(4)面部轻度毁容;(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6)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7)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8)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9)一侧眼球摘除者;(10)双耳听力损失≥81dbhl;(11)鼻缺损1/?3以上;(12)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喉原性);(13)一侧上颌骨缺损1/?4,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平方厘米;(14)下颌骨缺损长4厘米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平方厘米;(15)上或下唇缺损>
    2023-04-28
    351人看过
  • 哪些情况需要做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能办的时间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的条件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等。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工伤鉴定需要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并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3-07-23
    176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
    2023-08-04
    460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包括哪些情况
    根据国家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受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紧急情况下,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直接从事与本单位重大利益有关的工作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的。在生产和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4。在生产作业时间和区域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或因工作压力突发疾病导致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从事抢险、救灾、抢险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旧伤转业后复发
    2023-05-02
    98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酒后性侵可以被视为轻罪?
    这段内容讲述了酒后犯有一般强奸罪时的刑罚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犯有强奸罪的人应受到的刑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情节严重的犯罪者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酒后犯有的一般强奸罪,应按照一般强奸罪的刑罚标准进行判处,不会因此而减轻或从轻处罚。一般强奸罪是指犯有强奸罪的人所应受到的刑罚,而酒后犯的强奸罪则是指在犯罪时处于醉酒状态的人所犯的强奸罪。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酒后犯有的一般强奸罪,应按照一般强奸罪的刑罚标准进行判处。并且不会因此而减轻或从轻处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酒 后 强 奸 罪 如 何 判 处酒后强奸罪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实施强奸行为所构成的罪名。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酒后强奸罪应当从重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对于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2023-09-03
    177人看过
  • 轻伤二级哪些情况下不会受刑事责任
    1、如果经过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出具谅解书,对打人者可以判缓刑,不需要进监狱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2024-05-12
    300人看过
  • 哪种情况下不得视为工伤
    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一、工作中突发脑溢血属于工伤认定吗劳动者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死亡的,属于工伤的认定范围。劳动者在单位上班时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吸毒的;自残自杀的。二、哪些情况下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工伤认定的情形有以下三点: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
    2023-03-27
    422人看过
  • 轻微伤哪些情况不拘留
    法律综合知识
    一、轻微伤哪些情况不拘留1、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就不再处罚,也不会被拘留;2、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如果调解不成会罚款或者行政拘留15天;3、法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二、拘留6个月是哪些拘留属于刑事拘留。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
    2024-01-24
    402人看过
  • 司法鉴定为轻伤的标准有哪些?
    司法鉴定为轻伤的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第二章头颈部损伤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
    2023-06-04
    397人看过
  • 儿子被鉴定为轻伤可以赔哪些
    一、儿子被鉴定为轻伤可以赔哪些人体损害赔偿并没有统一标准,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和实际情况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经过鉴定后确定为轻伤享受什么待遇经过鉴定后确定为轻微伤的情况下,因为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2023-06-06
    49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鉴定为哪些情况需要提供鉴定材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3
      进行工伤鉴定为何是必须的?申请工伤鉴定是必须的。单位与职工都不希望发生工伤事故,一旦职工受伤,在治疗期间无法为单位提供劳动,而单位也无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在受伤治疗期间其工资相应减少,同时还要承受生理上的疼痛。工伤认定是定性,由社保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确定当事人所遭遇的伤害是不是属于法律上的“工伤”。这是后面一切待遇的基础。那么,工伤的鉴定需要哪些材料?请看下文
    • 一个人在哪些情况下应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应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 工伤事故有哪些情形,哪些情况下不认定为工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1
      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
    • 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5
      1.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
    • 哪些情况下符合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9
      符合九级伤残鉴定标准的情况: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中的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