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监督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9:58:32 457 人看过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1-12-6

执行日期:2001-12-6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实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审计部门依法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审计部门分别在省长、市长、县(市、区)长和上一级审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审计部门每年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制定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年度审计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向本级各部门批复、下达预算的情况,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和预算收支的变化情况;

(二)地方税务部门税收计划的完成情况,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及各项税收的提退情况,其他收入的执行情况;

(三)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征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预算收入的情况,国有企业计划亏损的补贴退库情况,有预算收入的部门和单位收入上缴情况;

(四)财政部门按照年度预算、预算级次、预算程序、用款单位实际用款计划和进度,拨付本级预算支出的情况,预算结余结转下年的情况;

(五)财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使用、管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下级财政上解资金和上解上级财政资金、补助下级财政资金等转移支付的情况,以及办理结算的情况;

(六)本级各预算执行部门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的情况,执行年度支出预算、财政财务政策及制度的情况,管理、使用各种专项资金、基金、周转金的情况;

(七)各预算执行部门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部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情况;

(八)地方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缴、退库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

(九)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审计部门对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的情况;

(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的情况。

第七条审计部门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在预算执行和决算中,分配、使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管理、使用其他资金的情况,可以定期进行专项审计。

第八条审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审计程序,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九条财政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在接受审计时,必须按照审计部门的要求,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审计资料。

第十条财政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应当及时向本级审计部门报送以下资料:

(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调整的预算和财政部门向本级各部门批复、下达的预算,财政、税务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的年度收入计划,本级各部门向所属单位批复的预算;

(二)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以及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和有偿使用财政资金收支的月报、季报和年度决算报表;地方税务部门税收计划完成情况的月报、季报和年度决算;

(三)财政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制定的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文件,财政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年度工作总结等综合性资料,财政部门办理上下级结算的政策依据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各部门汇总编制的本部门决算草案和决算。

实行电算化管理的部门,应当同时向审计部门提供电子计算机信息资料。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国家税务部门应当按月向所在地的审计部门提供共享税的征管情况和有关资料。

审计部门发现地方各级国家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收政策的行为或者其他重大问题的,应当向上级审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召开的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有关的会议,应当通知本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

第十三条审计部门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和违反预算的行为,出具审计意见书或者作出审计决定。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意见书或者审计决定的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在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部门。

第十四条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管理制度及其他重大问题,应当提出处理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决定。

第十五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实行报告制度。

省级审计部门应当在每年6月底前,依法完成对上一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审计署提交审计结果报告。

市、县(市、区)审计部门应当比上一级审计部门提前30日完成对本级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部门提交审计结果报告。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必要时,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第十六条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由审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审计部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其他法规已有处理、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审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隐瞒不报、玩忽职守的,由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部门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审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审计复议。

第二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计计划相关文章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号:沪府发[1996]5号发布日期:1996-3-18执行日期:1996-3-18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发布《上海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1996年2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做好本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的市长、区长、县长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维护预算的法律严肃性,发挥预算在经济建设中的调控作用,保障本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第三条(开展审计工作的原则)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应当有利于本级人民政府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管理和接受本
    2023-06-07
    376人看过
  • 财务审计(尤其是债务情况)
    签合同不能代表就入股了,入股是要做股权变更的,这一点很重要,关于公司合资的具体的法规,你找工商或者律师事务所是可以查到的,有关事业投资,建议自己去查一下比较靠谱,我这里给你说一些基本的概念有了股权的股东,除了有定期分红之外,也是有潜在亏损的危险的,若出现意外情况,会产生需要按比例投入资金,或者撤资、更改股权等等的状况所以,投资入股要注意几个方面,原资产评估、投资比例和股东权利分配等,还有就是对公司经营者和领导团队的能力调查,如果公司不盈利,老要你掏钱,那你不是做赔本生意么,还有被骗的可能。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清算组全面接管了破产企业并进行必要的管理后便开始对破产企业开展一系列的清算活动其中一项重要的活动就是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应注意以下内容:(一)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二)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L、破产企业财务人员
    2023-08-17
    449人看过
  • 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
    作者:佚名2010-3-1711:53:29来源:广东省审计厅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2009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预算执行审计是指本省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对本级政府、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第三条审计机关进行预算执行审计,根据需要可以对管理和使用预算资金的有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企业等进行审计调查。第四条审计机关依法对下列事项进行预算执行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2023-04-24
    192人看过
  • 县人大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
    马龙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加强对政府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办法和措施,为人民管好钱袋子。县人大常委会根据《预算法》等,先后制定了监督办法、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监督的规定和加强县级预算监督的规定等制度,对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审批,预算调整、决算和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批准、执行预决算监督中各自的职权和义务进行了全面规范。在每年预算草案编制前,组织财经专门人员到财政、审计等部门,全面深入了解全县财政运行情况,掌握县级预算编制的收支政策变化、收支初步安排、可用财力等方面情况,认真分析财政和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意见。要求县政府把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全部纳入预算范围。通过提前介入,把好初审关,有效缓解了由于预算编制提交时间短而导致审查时间仓促等问题,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同时,县人大加强预算执行、调整和决算的监督,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
    2023-06-07
    130人看过
  •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那些情况实施监督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在对前款第(二)项所列事项实施监督,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2023-04-24
    415人看过
  • 审计机关在违反国家财政收支的情况下该怎么办
    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与财务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有权制止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对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有关资料和资产,有权予以查封;需要冻结金融机构有关存款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审计机关有权制止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和财务收支;禁止无效的,经被审计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责令停止拨付与财政收支直接有关的资金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或者停止使用已经拨付的资金。前两款规定的措施不影响被审计单位的合法经营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知识点一、合并时,纳税人未缴足税款的,由谁退还滞纳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足额缴纳税款的,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足额缴纳税款的,分立
    2023-05-02
    195人看过
  • 财政部门如何对社会审计监督进行监督?
    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这是明确了财政部门对社会审计机构具有监督权和实施监督的事项。具体的含义是:1.财政部门有权监督社会审计活动。财政部门是法定的主管会计工作的部门,由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的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财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并且对社会审计监督再进行监督,有利于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效力。2.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进行监督。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是有法定程序和执业规则的,必须认真遵守,这样才能从程序上保证审计的质量,所以财政部门需要监督审计程序的执行,包括根据法定程序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运用。3.对审计报告的内容进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事务合法性、合规性的检查结论和评价,具有鉴证作用、保护作用、证明作用,因此对审计报告必须进行监督,要求它的内容是公正的、客观的、实事求是的,依法作出
    2023-04-24
    113人看过
  • 行政判决履职的情况会被监督吗?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行政判决履职的情况会被监督吗?行政判决后履行职责的情况会被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申请行政诉讼监督,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监督申请书。监督申请书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地、联系电话、申请监督请求、申请监督的事实和理由等事项。2、申请监督人身份证明。3、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4、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材料。5、已履行法定前置程序的证明材料(如:再审申请书、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等)。二、行政判决生效之后不依法履职怎么办?根据行政《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
    2023-06-15
    138人看过
  • 财务部监督各单位的情况
    财务部门对各单位下列情况进行监督:(一)会计帐簿是否依法设置;(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四)会计人员是否具有业务能力和遵守职业道德。对前款第(二)项所列事项进行监督,发现有重大违法嫌疑的,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管单位有经济业务关系的单位和在被监管单位开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予以支持。相关知识点一、哪些特殊情况可以阻止审计决定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执行:(一)审计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二)接受裁定的人民政府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3)受裁定的人民政府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三)受裁定的人民政府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3)接受裁定的人民政府认为请求合理,在被审计单位申请停止执行时,决定停止执行。 .裁决由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处理。裁决应在收到请求
    2023-05-02
    202人看过
  •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白山市人民政府文号:白山政发[1997]1号发布日期:1997-1-9执行日期:1997-1-9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室,中省直企业:市政府同意《白山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七年一月九日白山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工作方案为了搞好199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以下简称同级审),根据《审计法》、《预算法》和《吉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同级审的指导思想同级审要在市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199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要以《审计法》为依据,以实现“三个有利于”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对同级审的认识,改进审计方法,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完成同级审各项任务,强化预算管理,促进经济发展,促进“两个转变”,推动白山经济发展。二、同级审的组织领导同级审是在市长直接领导
    2023-06-07
    170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范围及其适用情况?
    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
    2023-07-08
    447人看过
  • 财政收支审计概述
    财政收支审计是审计机关依照《宪法》和《审计法》对政府公共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监督。根据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审计机关的组织体系,财政收支审计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根据《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国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海关系统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征管情况、金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和拨付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收支以及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等七个方面进行审计监督。?一、财政收支审计的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第九十一条和《审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对本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
    2023-04-24
    330人看过
  • 高等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高等学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教委第24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可依照执行。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预算,是指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指高等学校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依法对学校预算执行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第五条高等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目的,是有利于保证学校预算的执行,促进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第六条审计机构对预算管理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及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是否符合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定,预算编制是否坚持“量入为
    2023-04-24
    159人看过
  • 黑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条例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黑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1月19日(2007年1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许可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实施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行政许可监督是指上级人民政府对本级各行政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上级行政部门对下级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活动。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适用本条例对行政机关的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具体监督工作由下列部门、机构分工负责:(一)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制机构和各行政部门的法制机构负责行政许可监督的日常工作;(二
    2023-06-06
    156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计划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完成各项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标,在具体执行审计程序之前编制的工作计划。审计计划通常可分为总体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计划两部分。 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应当服务大局,围绕政府工作中心,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审计资源。... 更多>

    #审计计划
    相关咨询
    • 预算执行情况是统计预算支出还是收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预算执行情况既包括统计预算收入,也包括统计预算支出,还包括XX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请参考
    •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21
      省级财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包括年度检查和必要的专项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资产评估机构包括分支机构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开,同时向财政部报告:(一)资产评估机构持续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二)办理备案情况;(三)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情况。对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检查,必要时,有关财政部门可以会同其他相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
    •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32条执行情况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6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 其他的行政处罚情况包括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7-12
      紧急听证程序紧急状态之下,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及效率的考虑,行政机关在作出正常状态下应举行听证的三类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之前,是否可以不经相应的听证程序就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法律预先规定,授权行政机关根据紧急状态的程度并遵循比例原则予以确定,在强调保障公共目的实现的同时,应兼顾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处于高度紧急状态中的地区,行政权力作为紧急权力的主要承担者其表
    • 行政赔偿的其他情况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2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但在具体办理刑事赔偿案件过程中,由于对具体条款理解上分歧,特别是检、法两家认识不一致,影响了对赔偿案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