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是什么意思,原告怎么承担举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8:03:02 120 人看过

一、打官司是什么意思

对于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来说,他们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去告状,请求裁决是非,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活动,或者因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活动。

“官司”一词是民间从古到今的通俗说法。“官”和“司”旧时本意都指“官方”、“官府”、“官吏”、“掌管”等意思,因而,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到官府或官员那里去请求裁决是非,官府或官员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裁断的整个活动,民间就称之为“官司”。

二、打官司原告怎么承担举证责任

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

(1)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

(2)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

(5)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在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要是都要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话,那么就成立连带责任。至于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现在就很好理解了。实践中法律规定一些情形下是必须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那么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所谓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民事责任。二、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
    2023-05-06
    12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原告是否要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应就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除外。(1)原告起诉时首先应当证明的是其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若干解释》第12条的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即只有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具有原告资格。原告起诉时,应当对其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证明责任。(2)证明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原告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规定,原告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
    2023-03-03
    419人看过
  • 票据诉讼的举证责任是由原告承担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票据诉讼的举证责任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所以票据诉讼一般是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票据诉讼的举证责任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依照票据法第四条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持票人有责任提供诉争票据。该票据的出票、承兑、交付、背书转让涉嫌欺诈、偷盗、胁迫、恐吓、暴力等非法行为的,持票人对持票的合法性应当负责举证。第十二条在票据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票据当事人应当在一审人民法院法庭辩论结束以前提供证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上述举证期限以内提供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延长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票据当事人在一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隐匿票据、故意有证不举,应当承担相应的诉讼后果。票据的特征有哪些1、汇兑功能:主要是为了解决现代经济生活中,异地转移金钱
    2023-04-17
    356人看过
  • 原告打官司流程是什么
    一、确认被告是谁,如果被告是公民个人,你需要知道他的姓名、年龄、民族、住址等情况,假如你不知道这些情况,那么你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户籍证明(注:派出所不针对个人,只能聘请律师以律师所名义调取);如果被告是公司、企业或者个体户,那么需要了解单位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比如:名称、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注册或者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必要时需要到工商局调取该单位的基本注册信息。二、写民事诉讼状。三、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打印数份,如一个被告,就需要提交法院两份诉状,如果两个被告,就需要提交法院三份诉状,依此类推;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以及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果受理了,则会给你交费通知书,你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算是你的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你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书记员。四、开庭时间到了,你应准时到庭
    2023-04-15
    327人看过
  • 票据诉讼的举证责任是由原告承担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票据诉讼的举证责任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所以票据诉讼一般是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票据诉讼的举证责任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依照票据法第四条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持票人有责任提供诉争票据。该票据的出票、承兑、交付、背书转让涉嫌欺诈、偷盗、胁迫、恐吓、暴力等非法行为的,持票人对持票的合法性应当负责举证。第十二条在票据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票据当事人应当在一审人民法院法庭辩论结束以前提供证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上述举证期限以内提供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延长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票据当事人在一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隐匿票据、故意有证不举,应当承担相应的诉讼后果。票据的特征有哪些1、汇兑功能:主要是为了解决现代经济生活中,异地转移金钱
    2023-04-29
    106人看过
  • 承担法律责任是什么意思
    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紧密相连,只有实施某种违法行为的人,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保险刑事法律责任是指保险刑事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保险法律、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应当对国家和受害人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即违法者对其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强制性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是指刑事法律关系,国家强制犯罪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二、对于权利的保护法律责任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对于权利的保护,法律责任能够起的作用为: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由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实施法律制裁,可以使得责任人在侵犯了合法权利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责任。三、自负责
    2023-03-16
    1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打官司原告怎么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16
      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
    • 打离婚官司原告有哪些举证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2
      离婚案件原告的举证责任如下: 1、证明夫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 2、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和范围; 3、主张财产应该如何分割的理由; 4、对子女抚养费分配的意见; 5、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
    • 打官司,原告应该怎么举证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01
      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
    • 怎么承担合同无效举证责任意思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合同无效的事由有五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合同无效举证责任有以欺诈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就以下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如把赝品说成是真迹,把劣质品说成是优等品等),或者意隐瞒真实情况(如有义
    • 怎么承担合同无效举证责任,意思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7
      合同无效的事由有五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合同无效举证责任有以欺诈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就以下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如把赝品说成是真迹,把劣质品说成是优等品等),或者意隐瞒真实情况(如有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