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虽并未明确规定生产者与销售者应承担连带责任,但有些判例认定产品的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其学理基础在于销售者、生产者对消费者应承担不真正的连带责任。在学理上,不真正连带责任制度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各自立场在客观上就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独立负有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部债务均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侵权产品已下架会追究吗
侵权产品已下架会追究。侵权产品下架,如果给对方造成了实际的损失,对方要起诉,是会被追究侵权责任的。如果商标纠纷已经和对方进行和解的话,是可以撤销投诉的,撤销后便不会进行处罚。
一、产品侵权责任的分担如下: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5、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二、产品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如下:
1、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自该产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时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时止,如果该产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发生之日超过十年,受损害人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损害人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综上所述,侵权行为实际已经导致权利人受损,侵权行为已经发生,即使下架也会被追究责任。如果当事人要起诉,卖家是会被追究侵权责任的,而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卖家需要赔偿给权利投诉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手机充电器爆了,充电器坏了怎么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既可以向产品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产品生产者索赔。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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