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审查电子数据是否完整
1、对电子数据是否完整,应当根据保护电子数据完整性的相应方法进行审查、验证:
(1)审查原始存储介质的扣押、封存状态;
(2)审查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过程,查看录像;
(3)比对电子数据完整性校验值;
(4)与备份的电子数据进行比较;
(5)审查冻结后的访问操作日志;
(6)其他方法。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
二、怎样收集电子证据
(一)取证过程合法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计算机取证过程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开进行,从而得到真实且具有证明效力的证据。
(二)冗余备份原则。即对于含有计算机证据的介质至少制作两个副本,原始介质应存放在专门的证据室由专人保管,复制品可以用于计算机取证人员进行证据的提取和分析。
(三)严格管理过程原则。含有计算机证据介质的移交、保管、开封、拆卸的过程必须由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或委托见证人)和技术人员共同完成,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检查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制作详细的笔录,由上述行为人共同签名。
(四)环境安全原则。该原则是指存储计算机证据的介质应远离高磁场、高温、灰尘、积压、潮湿、腐蚀性化学试剂等。在包装计算机设备和元器件时尽量使用纸袋等不易产生静电的材料,以防止静电消磁。环境安全的原则还要求防止人为地损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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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否必须具有完整性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8《民诉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据范围,其中包括:(二)书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 上述资料作为证据,必须保持内容完整。因为,只有内容完整,才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如果内容不完整,会对事实本身造成曲解,无法客观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这就丧失了证据的真实性价值,不再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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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鉴定怎么做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13光盘刻录机检验片 800电子物证鉴定文证复审例 1200录音资料中话者同一认定人 2200录音资料辨识件 1200按每20分钟计收录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件 2000按每20分钟计收录音资料的降噪处理件 1800按每 20分钟计收语音分析检验件 800按每 20分钟计收录音器材检验件 600录像资料同一性认定件 2200录像资料辨识件 900录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件 1500按每20分钟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