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补偿款分割问题的起诉应该向哪家法院进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09:24:37 397 人看过

动迁补偿款分割纠纷起诉的要点有:1、需要了解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2、明确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即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要有证据和证据来源;4、要清楚受诉法院名称。

私房动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孙律师:我在闸北区有一套私房,产权人是我,我侄子的户口也在里面,日前该房屋拆迁,我与动迁组签订了动迁补偿安置协议,现因为动迁款的分配问题产生纠纷,故想来问一下,私房动迁的货币补偿款如何分割?

读者欧阳鹏举

欧阳鹏举先生: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协商不成的,可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譬如,被拆私房所有人用拆迁补偿款已购住房的,共同居住人有权居住、使用私房所有人的房屋,或者由被拆私房所有人一次性支付共同居住人一定的房屋居住补偿款。

又如被拆私房所有人本人尚处于借房过渡阶段的,则一般由被拆私房所有人给付共同居住人一定的房租补贴,由共同居住人自行解决居住,直至被拆私房所有人解决共同居住人的居住为止。

再如被拆私房所有人有其他住房,不再进行购房的,则一般由被拆私房所有人一次性支付共同居住人一定的房屋居住补偿款。

房屋居住补偿款的数额计算,应根据共同居住人的经济状况、家庭人口情况、被拆私房所有人所得货币补偿款情况,由法院酌情判决。

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

故你可根据上述几种情况,对照你的实际情况处理拆迁安置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迁相关文章
  • 北京市拆迁补偿款家庭分割法院如何分割?
    一、北京市拆迁补偿款家庭分割法院如何分割?北京市拆迁补偿款家庭分割法院如何分割,应当是根据被拆迁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来判断。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二、拆迁补偿款离婚如何分割首先,考察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
    2023-06-15
    208人看过
  • 拆迁补偿问题能不能找法院起诉
    一、拆迁补偿问题能不能找法院起诉可以起诉。起诉需要提供的材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二、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处理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
    2023-06-15
    52人看过
  • 公有住房动迁补偿款应该如何分割?
    李某承租公有住房,共有四个户口(李某、李某的儿子、儿媳、侄子),平时由李某和其儿子儿媳共同居住,侄子系知青子女落实政策户口迁入该房屋。因房屋太小,侄子在外租房。现房屋动迁得一笔动迁款,如何分配这笔款子与李某产生矛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这里的同住人是指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处已实际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根据有关实践操作的经验,通常在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他处房屋人均不足五平方米,或两代以上同居一室。其中他处房屋的性质仅指原承租的公有住房、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或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以及以旧公房出售形式购买的房屋。还有几
    2023-04-22
    354人看过
  • 拆迁引起的问题应该向哪里寻求帮助?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旅游纠纷找哪个部门旅游时发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大家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方法维权。消费者与旅行社一旦发生纠纷时要注意维权方式。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7-05
    366人看过
  • 动迁补偿款分割纠纷的民事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
    2023-06-25
    317人看过
  • 向法院刑事申诉时,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一、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二、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大连刑事辩护律师认为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三、对刑事案件申诉有无次数限制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对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四、申诉人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申诉立案。除此
    2023-02-18
    263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迁
    词条

    动拆迁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包括对房屋整体或部分拆除,以及对被拆迁人重新安排建设用地的过程。 动迁补偿标准是指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动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 更多>

    #动迁
    相关咨询
    • 离婚问题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8
      离婚诉讼应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下,可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 对家庭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8
      家庭共同财产分割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严格区别父母子女给付的赡养费积累购置的财产与父母子女共同投资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的权属。子女向父母给付的赡养费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将该赡养费积蓄起来而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属于父母,对这些财产子女没有所有权。 严格区分家庭成员对家庭行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赠与行为。前者是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需家庭成员共同为之;后者是家庭成员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
    •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6-29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
    • 向法院起诉借款要注意哪些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
      1.法院受理借款纠纷应有书面协议 根据最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也就是说借钱出去的时候要签订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钱事实的书面证明,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了这些法院才受理纠纷。 2.涉及刑事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在民间借贷中,往往伴随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
    • 请问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1
      1、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