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也称为强制实际履行。当违约行为发生时,受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若继续履行可以实现则违约方不得拒绝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如修理、更换、重做、退换或减少价款等。采取补救措施多适用于消费者合同中。且受害者对采取补救措施的种类享有选择权。
3、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受害方已支付金钱或同价物的方式来弥补损失。这种损失需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还可以包括合理的可得利益的损失。
4、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乙方违约时需要支付给另一方的金钱数额。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超出实际损失的30%)或过分低于(比实际损失少30%)时,可以申请法官裁量适当提高或减少违约金数额。
5、定金责任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双方约定的其中一方需要预先给付另一方标的额一定比例的金钱或等价物。定金相当于担保。若合同完全履行则对方需返还定金,若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约定不得高于标的额的20%。
违约的特征
1、从主体上看,违约行为人是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即主体具有特定性。这一特点是由合同相对性理论决定的。根据合同相对性理论,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向对方提出履行请求或承担某种义务,第三人如果实施了侵害债权的行为,虽然也发生不履行合同的后果,但第三人承担的是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建筑隔音不达标属违约行为
2、从前提上看,违约行为是以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有效的合同关系,就没有合同义务,也就不存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问题。所以,只有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才有违约行为的存在和可能。
3、从性质上看,违约行为就是违反了合同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其他义务,如注意义务、告知义务、照顾义务、忠实义务、说明义务等。
4、从后果上看,违约行为导致了对合同债权的侵害。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它的实现有赖于债务人切实、积极地履行合同义务,而违约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或无法完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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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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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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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违约责任?有哪些方式承担责任?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12违约责任有下列承担方式: 一、继续履行,也就是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二、采取补救措施,也就是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三、赔偿损失,也就是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四、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五、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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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几种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我国法律规定了多种方式,最常见的就是违约金和赔偿金。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我国法律规定了多种方式,最常见的就是违约金和赔偿金。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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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企业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实践中,劳动合同的违约不仅仅是用人单位违约,劳动者也可能违约,但在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况居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劳动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企业①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②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③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④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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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一)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二)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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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承担形式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71、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受害人举证的事项包括受到的伤害、产品缺陷存在、使用了缺陷产品、伤害是使用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 2、生产者的举证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产品责任纠纷生产者应当对免责事项负有举证责任。产品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的责任是否免除还要看其他法律的规定,《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者不承担产品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1)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