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不同于商业拆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13:16 499 人看过

“政府征收不同于商业拆迁,要提醒广大拆迁人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8月6日,南明市五里冲区城中村危房、棚户区改造工程现场指挥部该区发布消息: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动迁合同签订期限为7月30日至9月30日,超过合同签订期限未签订合同的,将不能享受任何奖励和优惠补贴。据了解,与以往其他项目的移民安置不同,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五里冲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由南明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征收部门为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为充分体现棚户区改造“依法惠民”的原则,南明区房屋征收部门结合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居民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和《农民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同时,还推出了相关的房屋征收补贴方案、奖励方案、补偿方案和补偿方案等优惠补贴方案。

根据上述方案,对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的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补偿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即7月30日至9月30日)签订合同并搬家的,每户可获得2万元的合同奖励和3万元的房屋交付奖励。同时,还将享受《方案》规定的其他相关优惠补贴政策。超过征收决定确定的期限未签订合同的,房屋征收部门将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和征收补偿有关规定,报南明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南明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提醒广大被征收人,政府征收不同于商业拆迁,房屋征收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推进征收工作,依法、透明、公正、公平、和谐,做到“一把尺子到底”、“一碗水到底”。被征收人超过征收决定确定的期限未签订合同的,将无法享受相关奖励和优惠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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