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一、逾期交房通知书是否有用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延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三)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总之,购房者遭遇延期交房时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理由不可能知道的很清楚,或者知道的并不是真实的理由,所以除了可以选择上面的解决方式,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事项,例如: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关于交房日期的规定,延期交房的处理等,如果没有约定,要签订协议。尽量在购房合同中体现出这个问题,以便发生问题的时候有据可查。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延期交房的业主补偿包括什么
延期交房的业主补偿包括:
1、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业主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起诉开发商,要求其尽快交房,并根据业主的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
2、业主有权解除合同,法律上,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延期支付购房款的,经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予以支持,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3、如因开发商资金链等原因,房屋交付遥遥无期,业主可选择依法或按约定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利息以及违约金。
三、合同期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合同期延期交房处理如下:房地产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但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无需终止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可以承受的范围;例如,如果开发商的资金出现问题,停工一段时间后恢复,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房地产开发商延期交付,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不给出合理理由或盲目逃避;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
逾期交房开发商主要面临的问题
439人看过
-
开发商延期交房问题处理办法:关于利息退还的疑问
243人看过
-
关于商场开具发票的问题
79人看过
-
关于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问题
422人看过
-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与开发商的纠纷
338人看过
-
关于房租发票的几个问题
374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
房屋买卖合同上关于税费的问题,开发商这个条款是否合理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5首先,根据法律规定,针对此条款,如果对方尽到了提醒的注意义务,那么这个条款是成立的,尽管可能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但这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如果对方在签合同的过程中,没有提醒你注意这个条款,那么你是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的(向法院主张)。对方要提交证据证明曾经提醒你注意。《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
-
关于开发商争议问题一房多卖的诉讼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9根据《刑法》第224条相关规定开发商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为商品房价值较大,升值较快,开发商一房多卖时有发生,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构成合同诈骗的也不在少数。就你的问题来说具体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还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方可确认。
-
关于开发商诉讼反索赔的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2施工索赔包括索赔和反索赔,一般将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称为索赔,而将发包方向承包方进行的索赔称反索赔。反索赔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延期工期的反索赔。 2、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的反索赔。 3、合同担保的反索赔。 4、发包方其他损失的反索赔。
-
关于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问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3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