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22:12 348 人看过

一、有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当然是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1、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是: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5)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是: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过期怎么办

向规划局申请补办。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

三、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級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

(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茂名电白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前提
    一、办理条件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可以提出申请。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具备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后,可以提出申请。3)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二、办理机构茂名市城乡规划局电白分局三、办理材料1)通过窗口提交的:——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由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提交,纸质A3/A4图纸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交与
    2023-05-28
    299人看过
  • 未取得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以进行建设吗
    未取得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可以进行建设总则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术语2.0.1城乡用地townandcontry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代码codes用地类别中文名称Chinese英文同(近)义词H
    2023-05-05
    168人看过
  • 铜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有哪些要求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不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控规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二、办理机构铜仁市城乡规划局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四、法律依据1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原文下载在线查看依据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4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2法定依据《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原文下载在线查看依据描述《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第40条:城市、镇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不得影响城市、镇规划的实施。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临时建设使用土地,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应当经城乡规划主管部
    2023-05-28
    351人看过
  •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权限的规定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着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区、县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权限,按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凡建设用地(包括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用地的),均由市或者区、县规划局选址定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件)。其中下列建设用地,可由建设用地所在区、县规划局选址定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二、远郊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的新农村建设用地。三、远郊区各县、区所属单位在本区、县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四、远郊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五、远郊区各县、区所属开发单位的住宅开发区的建设用地。六、市人民政府或市规划局决定由区、县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的其他建设用地。远郊工业开发区、工业小区经市
    2023-06-10
    8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区别在哪里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别是:1.作用不同。2.颁发的部门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土部门颁发。3.颁发的对象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颁发给建设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给产权单位或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30个工作日)程序:(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3)报局业务会批准(4)领取选址意见书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0个工作日)(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批准(3)打交费单,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60个工作日)(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
    2023-07-04
    352人看过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与土地证区别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主要作用: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法律依据为保证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
    2023-04-12
    405人看过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是怎样的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是怎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用地申请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的准予使用建设用地的证件,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法律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用地批准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和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三者的区别?1.作用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管项目的选址、性质、用途等;《建设用地批准书》主要管项目在建设前取得土地的合法性;《国有土地使用证》主要管建筑物、构筑物所
    2023-05-03
    321人看过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区别和联系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主要作用: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法律依据为保证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
    2023-05-05
    176人看过
  • 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有哪些程序
    (一)《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二)《**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四条;(三)《**维吾尔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分级审批办法》(新建规字[1991]08号)第二条。申请条件项目初步设计已进入审查批准阶段,《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已核发。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持建设用地申请书及项目所在地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将有关文件、附图及附件报送至州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城建科窗口;2、受理后,进行材料的核查,由局城建科商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自治州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组织进行建设用地规划的技术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上报自治区建设厅。申请材料1、建设用地申请报告;2、计划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3、建设用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初步选定的用地位置和界线;4、建设用地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2023-04-30
    291人看过
  • 建设用地规划证有截止日期吗
    一、建设用地规划证有截止日期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二、建设用地规划证申办程序有哪些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
    2023-04-12
    149人看过
  • 肇庆市端州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前提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可以提出申请。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具备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后,可以提出申请。3)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二、办理机构肇庆市城乡规划局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023-05-28
    361人看过
  •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更名的必备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更名必备资料必备资料详细说明1、申请书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筑性质、建设规模、规划指标、资金来源、办理事由等。单位申请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应签名,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以上权利人的应共同申请。(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2、法人委托书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3、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申请提供(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4、发改委文件(新办单位名称)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5、土地证(新办单位名称)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6、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原发放数量收回纸质原件并提供电子文档1份7、原用地红线图按原发放数量收回纸质原件并提供电子文档1份8、原用地通知单按原发放数量收回纸质原件并提供电子文档1份9、新用地红线图电子审查后提供纸质原件2份10、转让协议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文件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11、国土部门确认文件土地转让项
    2023-05-05
    55人看过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的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
    2023-05-03
    175人看过
  • 建设用地没有证可以使用吗
    未取得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可以进行建设。(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級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过期怎么办向规划局申请补办。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
    2023-02-26
    14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申办程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以下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
    •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房屋购房合同有效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2
      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改变的内容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8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许可内容依法可以变更的,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变更;变更内容涉及公众利益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公示变更内容,并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因公共利益需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程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不得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的,城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