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纠纷归谁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03 15:49:09 262 人看过

一、房屋质量纠纷归谁管若购房者在所购房产的保修期限内,遇到了长时间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的住宅质量问题,根据经过市编制办公室审批核准的部门岗位设置计划和分工安排,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在其相应职权范围内负责履行全面维护本市建设工程的品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其中尤其包括对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到住房质量相关的投诉事件以及建筑工程的质量行为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换言之,当广大房地产消费者面临住宅质量问题困扰时,可选择向位于本市的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予以投诉反映。

《建筑法》第61条

规定: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房屋质量纠纷是什么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如果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可以找建筑商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质量纠纷归谁管”,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n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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