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受贿不成立行贿成立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4:53:18 449 人看过

一、如果受贿不成立行贿成立吗?

1、行贿罪和受罪属于对象犯,在通常情况下,行贿方与受贿方的行为均成立犯罪。因此司法机关不能单独处罚其中的一方。

2、不能因为受贿行为的程度严重,就认定是行贿罪,也不能因为行贿方配合司法机关追查受贿行为而如实交代了行贿的事实,就认定为无罪。

3、但并不意味着一方行为成立犯罪时,另一方行为也必然成立犯罪。仅有一方的行为成立犯罪而另一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现象是大量存在的。

4、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构成行贿罪;但是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受贿的故意,立即将财物送交有关部门的,不构成受贿罪。

5、本方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构成行贿罪;对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予以退还或上交组织,对方不构成受贿罪。

6、对方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但行贿方之行贿,谋取的是正当利益,例如意欲拿到按合同本来就应当支付的工程款,这不是非法利益,不构成行贿罪。

二、关于贪污受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具体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相关资料如下

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依法判处死刑的,具体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受贿罪成立的门槛
    受贿罪成立条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主要对象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诚信;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产,或者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依法从事公务的其他人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的。怎样才能成立受贿罪?受贿罪的成立条件如下:(一)受贿罪的成立条件1、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
    2023-07-11
    189人看过
  • 单位行贿不成立会构成犯罪吗?
    是否会构成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一般不能因为受贿行为的程度严重,就认定是行贿罪,也不能因为行贿方配合司法机关追查受贿行为而如实交代了行贿的事实,就认定为无罪。但并不意味着一方行为成立犯罪时,另一方行为也必然成立犯罪。仅有一方的行为成立犯罪而另一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现象是大量存在的。一、行贿的判刑标准(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4.数额较大。(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
    2023-04-06
    421人看过
  • 贿赂和行贿多少构成立案?
    一、贿赂和行贿数额多少构成立案?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5)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二、行贿犯罪有哪些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相关机关的正常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2)用钱财收买相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3)违反国家规定,给相关工作人员以各种名
    2023-03-26
    377人看过
  • 如果行贿没成功的算行贿罪吗
    一、如果行贿没成功的算行贿罪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行贿罪的惩处措施需视行贿行为的恶劣程度而定。尽管相关法令并未明晰说明若行贿未能如愿以偿,是否应归类于行贿罪范畴,但在司法实践中,就刑法的普遍原则而言,犯罪嫌疑人若实际施行了行贿行为,即便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亦有可能被判定为行贿罪的未遂形态。然则,对于未遂罪犯有之惩处通常相较既遂罪犯要轻微许多。在实际情形中,若行贿未能得逞,法院将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看其是否构成行贿罪的未遂形态。若行贿行为满足刑法所规定的行贿罪构成要件,即便未能成功,仍有可能被判定为行贿罪。然而,鉴于行贿未能成功,可能会被视为情节相对较轻,进而对惩处力度产生影响。因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行贿未能成功确实有可能构成行贿罪的未遂形态,但究竟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予以惩处,还需结合具体案情与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分析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行贿
    2024-07-24
    231人看过
  • 受贿案件中如何成立自首?
    【案件经过】2014年8月23日上午9时许,杨某在和妻子王某散步时接到刘某的来电,刘某通知杨某在当日11时前到达省培训中心。在前一段时间的工作交往中杨某得知了刘某是纪委专案组组长,正在调查官员贪腐案件,而刘某通知自己要去的地点,也正是专案组的办案地点,所以杨某马上意识到,刘某的电话通知就是专案组要对自己进行违纪违法调查的通知,杨某和妻子简单告别就立即赶往省培训中心。到了省培训中心,刘某作为专案组组长向杨某口头宣布双规,并将杨某送往上一级纪委,到上一级纪委后,杨某马上主动交待了自己的所有违纪违法事实,最后案件移交刑事侦查。王某的到案经过是:2014年8月23日13时许,王某接到纪委工作人员的来电,纪委工作人员说要到王某家里看看,随后王某在当日14时到家,接受纪委的搜查,随后王某被纪委带走,并如实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因在接到纪委来电前几小时王某和其夫杨某正在散步,已知其夫杨某被纪委电话叫
    2023-06-11
    216人看过
  • 如果行贿受贿派出所管吗?
    如果行贿受贿派出所管吗?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的规定,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390条第2款同时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
    2023-06-26
    186人看过
  • 单位受贿罪是否成立
    单位受贿罪是否成立,就看他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是否符合定罪量刑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二)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单位非法向内部职工收取各种集资、摊派费用。国有单位如学校、企业等利用其垄断地位乱收费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司法机关对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过于严苛,对单位受贿罪和受贿罪的犯罪成立数额做了相差悬殊的界定,违背法益侵害这一犯罪本质,也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单位受贿的行为条件单位受贿罪与另外两个受贿罪在法定行为条
    2023-05-01
    487人看过
  • 怎样才能成立受贿罪?
    受贿罪的成立条件如下:(一)受贿罪的成立条件1、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入地加以分析判断。3、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
    2023-06-11
    210人看过
  • 共同受贿成立的条件
    一、共同受贿的判定依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将财物送给其他人。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
    2023-03-21
    109人看过
  • 怎样判断受贿的成立
    判断受贿成立的标准有以下四项: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2、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成立受贿罪的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2、主观方面属于故意,是经单位领导机构决策,代表最新单位受贿罪立案标准及认定;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利用职权,是指利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权限,是否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不影响本罪的构成;4、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
    2023-08-11
    278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是否以行贿罪或受贿罪成立为前提
    当行贿罪与受贿罪均不成立时,介绍贿赂罪也不应成立,虽然介绍贿赂罪是独立的罪名,但是其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行贿罪、受贿罪,行为人是在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进行沟通、撮合,起着桥梁的作用,如果行贿行为、受贿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介绍贿赂行为更不可能达到犯罪的程度。介绍贿赂罪的构成是怎样的?介绍贿赂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有两种基本形式:(1)介绍行贿,即接受行贿人的请托,而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此时主要是寻找行贿对象并力争劝说对方接受贿赂,代送款物。(2)介绍受贿,即为国家工作人员物色可能的行贿人,居间介绍。此时主要是寻找可能行贿人,并劝说对方行贿。3、主体: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方面:故意。《刑法》第三百九十
    2023-07-31
    69人看过
  • 行贿受贿案件立案的规定
    个人行贿受贿的立案基础为1万元以上,单位行贿受贿的立案基础为20万元以上。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个人的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大量财物的违法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给予工作人员以数额较大的财产或物品,违反国家的法规,以各种名义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吃回扣、手续费,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立案: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什么是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其特点是,表现为公开性、长效性。公开性,表现为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不再以秘密形式交付收受财物,往往开门见山,公开交易。长效性,表现为行受贿双方互相利用,已不再是一己、一时之利行贿受贿,
    2023-07-01
    168人看过
  • 采购环节索贿受贿多少构成立案?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者受贿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其他较重情节”有以下八种: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多次索贿的;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一、受贿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
    2023-04-06
    84人看过
  • 立案标准:如何判断行贿受贿案件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什么是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其特点是,表现为公开性、长效性。公开性,表现为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不再以秘密形式交付收受财物,往往开门见山,公开交易。长效性,表现为行受贿双方互相利用,已不再是一己、一时之利行贿受贿,而是谋求彼此之间的长期、稳定的权钱交易关系。以借贷为名的受贿如何认定认定此类案件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从审查双方主体之间的真实关系,看行贿受贿的客观基础。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没有职务上的内在
    2023-07-04
    34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行贿和受贿成立共犯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1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 行贿成立受贿不成立的标准是什么怎样认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6
      只有受贿者承认有受贿行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受贿的,不能认定有受贿行为,更不能认定有受贿罪;没有行贿者的供词,但有其他有效证据的,可以认定其受贿行为,受贿数额达到受贿罪法定立案标准的,涉嫌受贿罪。相关证据包括以下四大类: 一、主体要件的证据: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才能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要有公职人员的身份证据、任命书、委托的工作任务证据等。 二、利有职务之便的证据:公务人员工作
    • 行贿人拒不承认行贿受贿者承认罪名成立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4
      只有受贿者承认有受贿行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受贿的,不能认定有受贿行为,更不能认定有受贿罪;没有行贿者的供词,但有其他有效证据的,可以认定其受贿行为,受贿数额达到受贿罪法定立案标准的,涉嫌受贿罪。相关证据包括以下四大类: 一、主体要件的证据: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才能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要有公职人员的身份证据、任命书、委托的工作任务证据等。 二、利有职务之便的证据:公务人员工作
    • 行贿合同不成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8
      行贿罪和受罪属于对象犯,在通常情况下,行贿方与受贿方的行为均成立犯罪。因此司法机关不能单独处罚其中的一方。
    • 行贿成立是等到最后判决才能决定吗?行贿成立的警方会不会抓受贿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0
      行贿成立是等到最后判决才能决定。嫌疑阶段警方如果有拘留许可文件才能拘留进行侦查,没有文件不能超过法律约定时间。不用抓受贿人员,也可以通过拘留手段侦查行贿人员。学生家长也属于行贿。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