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行政处罚案件中对行政执法人员需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6 23:45:15 212 人看过

一、行政处罚案件中对行政执法人员需什么条件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行政处罚基本要求

行政处罚的基本要求:行政处罚的适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1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执法人员对个人作出什么行政处罚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对个人作出什么行政处罚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二、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是否可以依法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2024-01-30
    377人看过
  • 行政执法案件档案丢失怎么处罚
    一、行政执法案件档案丢失怎么处罚行政执法案件档案丢失的处罚标准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二、行政执法案件包括哪些种类行政执法的种类包括:一般包括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强制执行三种。此外,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有以下四种分类:1.按照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可以将行政执法行为划分为行政处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2.按照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来划分,行政执法行为分为要式的行政执法行为和不要式行政执法行为。3.按照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主动采取来划分,可以把行政执法行为分为主动的行政执法行为和被动的行政执法行为。4.按照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可以由行政机关直接进行来划分,可以把行政执法行为划分为独立的行政执法行为与附属的行政执法行为。三、行政执法的特征行政执法的特征
    2023-05-22
    45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的当场处罚条件
    行政处罚可当场决定,条件为: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对公民罚款不超过50元,对法人或组织罚款不超过1000元或警告。执法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填写编号的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包括: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此外,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因此,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条件及程序包括: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处罚程序与要求 行政处罚
    2024-01-05
    28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一定要执行吗
    一、行政处罚案件一定要执行吗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一定要执行行政处罚,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申请暂停执行,处罚被撤销后,可以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一)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徼纳罚款。(二)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人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三)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
    2023-06-16
    404人看过
  • 执行行政处罚案件能否和解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原则上是不能调解的,但在处罚决定下达后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调解过程不公开,但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经人民法院准许,第三人可以参加调解。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第三人参加调解。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愿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
    2023-04-17
    268人看过
  • 行政执法什么条件能并案,合并执行的适用条件
    一、行政执法什么条件能并案1、一般的并案条件(1)案件性质相同或相似。案件性质相同是指先后发生的系列案件符合同种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分子在产生犯罪意念并实施了犯罪后,成果的刺激会强化其犯罪意念,形成犯罪心理定势和习惯,所以罪犯所做的系列性案件性质大都相同。但并非所有罪犯再犯时都仍是同种罪,触犯不同刑名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看到两个性质相同的案件,不能断然地认定其主体同一。(2)犯罪时空相同或相似。任何一种犯罪都是在一定的时空中完成的。同一罪犯所作的系列案件通常具有相同或近似的时空条件,主要因为成功的刺激会促使其怀着侥幸的心理在相似的时间和地点去继续作案,一些大案要案更是如此。(3)侵害的目标相同或相似。由于犯罪动机、目的和犯罪经验的因素,犯罪分子对侵害目标的选择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规律性。有的犯罪分子在其最初的犯罪生涯中选准对象后不轻易改变目标,所以在接连发生侵害对象相同的系列案件时,要考虑
    2024-01-24
    34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要求是什么
    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要求是: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
    2023-02-09
    237人看过
  • 案件什么属于行政处罚
    法律综合知识
    属于行政处罚的案件主要有:一、处罚较重的案件。如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二、情节复杂的案件。行政机关需要经过调查,才能搞清案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三、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
    2024-04-29
    19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的具体措施会不一样,比如说由行政罚款的这样一种简单的措施就是专门机构来进行当场收缴或者执行收缴。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一、如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经告诫期满后,义务人仍拒不履行行政机构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其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即产生效力。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构应按一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从实际情况出发,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应包括以下步骤:①执行的时间应选择合理。除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或者确有必要外,应尽
    2023-03-04
    413人看过
  • 被强制执行行政处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行政处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
    2023-03-29
    93人看过
  • 申请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基本条件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执行行政处罚的条件如下: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其义务;行政机关已经催告其履行;并且被处罚人也不在法定期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等。一、行政执行中有没有期限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是有期限限制的。如果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需要催告其履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法院予以执行。二、间接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哪些?间接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代履行和执行罚。代履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执行罚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
    2023-06-24
    117人看过
  • 申请行政执法证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行政执法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员是行政执法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经过基础法律知识的培训,且考试合格;并且符合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本系统的执法需要,所增设有关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的条件。申请行政执法证需要什么条件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申领《执法证》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为行政执法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二)经过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除前款所列条件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可以根据本系统的执法需要,增设有关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的条件。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将增设条件的情况及时告知市政府法制办和区县政府法制办。第十一条《执法证》由行政执法单位统一申领。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只能取得一张《执法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
    2022-06-15
    26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行政协议案件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诉讼中行政协议案件的适用条件是什么行政诉讼中行政协议案件的适用条件是: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中什么情况下能使用简易程序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
    2023-10-04
    289人看过
  • 对哪些人员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具体来说,对于、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
    2023-06-13
    4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执法案件行政处罚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15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主要流程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 哪些原因行政处罚案件中止执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
    • 行政执法案件回避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31
      行政执法中申请回避的条件是与当事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情况之下,应当回避。当然了,如果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方面的关系,导致不会公正执法的情况之下,应当申请回避。
    • 行政执法人员的公职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4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直接从事具体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编人员和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 (三)符合所在单位执法工作需要和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证件管理总量控制标准; (四)年满18周岁(其中路政执法人员需年满20周岁,路政一线执法人员不超过45周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六)经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
    • 牵扯到了行政案件中询问下行政处罚中止执行情形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所以说以上就是行政处罚中止执行情形,在进行中止的时候可以了解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