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家政服务员坠楼身亡雇主被判赔12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33:37 393 人看过

家政服务员在帮雇主干活时发生意外事故,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吗?四川省富顺县一名家政服务员在清洁窗户时不慎失足摔死,雇主却拒不承担赔偿责任。事后,法院判决该雇主向该家政服务员家属一次性赔偿12万多元。目前,本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1年开始,王友勤与其夫谭兵一直在为卢某家提供家庭保洁服务,约定每周清洁一次。2006年1月26日9时许,谭在清洁客厅窗户时,铝合金窗扇突然脱落,他从三楼坠地,当场死亡。事后,受害人家属与卢某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向法院起诉,经富顺县法院和自贡市中院审理后判决:卢某一次性赔偿谭兵家属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12万余元(已付15000元)。

判决生效后,卢某拒不履行。2007年8月2日,谭兵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该院向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依法传唤卢某到庭进行法制教育。经教育,卢某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先给付6万元,余款于2007年12月5日前清偿。

来源:新华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夜行坠桥身亡政府被判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5年11月的一个傍晚,从重庆来浙江德清县乾元镇打工的王某步行到这个镇丁山路的一座桥上。这座桥的北侧紧挨着一座水闸,但桥面与水闸之间还有一条宽27厘米的空隙,桥的北侧没有护栏,桥的两端也没有警示标志,附近甚至没有路灯。当王某路过这座桥时,失足从空隙处坠落,受伤后溺水身亡。事发后,死者王某的父母将乾元镇人民政府和德清县水利局告上了法庭,认为镇政府作为桥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未尽到管理责任;水利局作为桥的设计者,存在设计缺陷。因此,两者需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5.5万余元。德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道路、桥梁和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和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应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作为水闸与桥的所有人和管理人,乾元镇政府在水闸与桥之间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未设护栏,桥面与桥附近也没有安装路灯,明显存在维护、管理瑕疵,致使行人失足从空隙处坠落受伤溺水死亡,应承
    2023-06-07
    305人看过
  • 雇工在建房中坠楼身亡如何认定雇主的侵权赔偿责任
    雇工在建房中坠楼身亡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雇工身亡的,雇主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如果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为包工头打工受伤由谁承担责任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帮老板开车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帮老板开车出了交通事故老板负责。若雇员存在故意或过错,老板可以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
    2023-06-28
    248人看过
  • 打工坠楼身亡用人单位判赔
    打工坠楼身亡用人单位判赔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张光辉临时工阎某擦窗户玻璃时不幸坠楼身亡,用人单位却以其不是本单位职工为由,拒绝按工伤支付赔偿金。12月3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法律为临时工阎某讨回了公道。阎某原是郑州打工坠楼身亡用人单位判赔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张光辉临时工阎某擦窗户玻璃时不幸坠楼身亡,用人单位却以其不是本单位职工为由,拒绝按工伤支付赔偿金。12月3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法律为临时工阎某讨回了公道。阎某原是郑州色织印染厂的一名正式职工。下岗后,仅靠从该厂领取每月120元的生活费维持生计。2002年7月,阎某应聘到郑州二七区饮食公司所属的新合旅社从事临时性工作。2002年9月27日,阎某在新合旅社五楼客房擦窗户玻璃时,不幸坠楼身亡。2002年10月25日,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阎某因工死亡。阎某15岁的女儿
    2023-06-10
    299人看过
  • 工人安装空调坠楼下肢瘫痪雇主被判赔偿42万
    中国法院网讯老周在为某用户安装空调时,不慎坠楼致下肢瘫痪。为索赔偿,他将老板王某和发包单位永乐电器公司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赔偿老周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近42万元,“永乐家电”不承担赔偿责任。今年38岁的老周是安徽寿县人,在王某开的一家制冷维修部做安装工。2006年5月6日上午,老周接到王某交给他的一张“永乐家电连锁售后服务工作单”,到某用户家安装“大金”空调。在安装空调外机时,老周疏忽大意,从二楼摔下,当场不省人事,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老周的命是保住了,但由于高坠致胸椎体粉碎性骨折伴脊髓损伤,现双下肢瘫痪。为此,老周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7万元,“永乐家电”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庭审中,被告王某辩称,老周到底是如何受伤的,现事实不清,也没有报案纪录。故请求驳回其诉讼请求。被告“永乐家电”辩称,其与原告老周没有合同关系和侵
    2023-06-08
    370人看过
  • 保姆坠亡雇主担赔
    死亡赔偿金
    2006年,赵某从河北老家到北京,给远房亲戚赵氏老人当保姆。2009年3月,赵某在老人家坠楼身亡。经公安机关调查,符合高坠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事发后,赵某家属将当时出面雇用保姆的赵氏老人两名子女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一审法院判决两子女给付他们补偿款5万元。时隔两年,赵某家属又将第一次未起诉的赵氏老人诉至法院,理由是赵氏老人是赵某的雇主,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其赔偿死亡补助费等共28万余元。法庭上老人的代理人称,前案法律文书已生效,赵某家人已经拿到了赔偿款,又基于同样的事实和理由提起诉讼,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因此请求法院驳回。法院审理认为,赵某在受雇用期间、于工作地点坠楼身亡,目前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她死亡是因自杀等雇用活动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因此赵氏老人作为雇主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赵某长期照顾行为能力严重受限的赵氏老人,应该在工作中保持较高的自我管理和保护意识,对坠楼她自身具有明显过错,因此应减轻
    2023-06-06
    228人看过
  • 雇员寻找厕所摔伤截肢致残雇主被判赔偿12万
    中国法院网讯雇员在寻找厕所时意外受伤,雇主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此作出肯定的回答,判决雇主和发包公司连带赔偿雇工12万余元。2006年1月,时空公司承接了某住宅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2006年4月,时空公司将该工程分包给张某某。2007年9月,张某某雇佣了农民工徐某某做小工。两天后,徐某某在工作期间寻找厕所时从二楼的洞口处摔下受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左胫腓骨下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伴左踝骨关节脱位、左腓骨下段骨折、左距骨骨折、腰3骨折,后因感染,行左小腿截肢术,共用去医疗费4.6万余元,经法医评定为六级伤残。为赔偿问题,徐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某和时空公司赔偿。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某与原告徐某某形成雇佣关系,现原告徐某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寻找厕所时从楼房的洞口处摔伤,应属从事雇佣活动因安全生产事故受伤,对此,雇主张某某应当承担赔偿
    2023-06-08
    411人看过
  • 雇员矿难身亡雇主获9万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死亡后,投保人依照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投保人的营业场所、企业性质发生变化未在规定的时间通知保险公司为由,拒绝支付赔偿金。无奈之下,投保人江西上饶市太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弋阳支公司告上法庭。8月29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原告保险金9万元。2004年8月31日,原、被告签订了雇主责任保险合同,合同分为雇主责任保险单(正本)、明细表、雇主责任保险条款、赔偿金额表、雇主责任保险单(副本)及明细表、情况调查表、责任保险投保清单、保险期为一年。原告按合同约定一次性交给被告保险费。签约后,因工作需要,原告派公司雇员董明喜、苏前林、周金火、罗福兴等人到铅山县兴峰石灰石矿工作。2004年9月27日,铅山县兴峰石灰石矿发生塌方事故,造成董明喜、苏前林、周金火三位雇员死亡。事故发生后,原告向被告提出索赔请求,被告经报上饶市分公司
    2023-04-23
    242人看过
  • 入院期间7旬老人坠楼身亡院方被判赔偿1万余元
    一位72岁的老人住院期间于夜间从七楼坠楼身亡,家属与院方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而对簿公堂。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就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作出判决。一审判决院方承担5%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1万余元。2008年5月28日,七旬老人张某因患帕金森、冠心病、免疫性全血细胞减少等疾病入住沪上某医院血液内科病房,护理标准为二级护理。2008年7月5日凌晨00:15分左右值班护士查房时发现老人未在病床上,但房内厕所间内有灯光,护士以为患者上厕所,就在巡视单上签名确认无异常后继续巡查其他病房。邻床病友欲上厕所,发现老人未在房内并向护士反映,护士遂在病区内寻找,在配餐室窗前发现一双拖鞋,且窗户大开,院方立即报警并通知家属。后经刑警及法医确认老人系坠楼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因医院疏忽看护,老人自七楼的配餐室坠落至三楼平台。在坠楼后,院方未能进行及时抢救,造成受害人最终死亡。医院的行为构成了对死者生命权的侵权,并给
    2023-06-07
    65人看过
  • 工人坠楼身亡分责任赔偿
    近日,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在一起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判决,作为发包人的业主由于对承包人资质审查不严格,将自建楼房贴外墙瓷砖工作发包给没有响应工程资质的本地包工头,导致小工不慎坠楼身亡,业主和无资质包工头应当对受害人家属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海门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查明:被告姜某组织了一个为本地农户承建住房的无建筑资质工程队,受害人周某在工程队中承担泥瓦匠的工作。被告素某在建自家住宅房时,将外墙贴砖工程发包给被告姜某的工程队。当日,因中午在被告素某家吃饭时喝了酒,周某在被告素某家的二楼阳台外侧贴瓷砖时不慎从八脚梯上摔下,当场昏迷,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无效身亡。事后周某的亲属同两被告就周某死亡的赔偿事宜交涉不成,即起诉至法院,请求两被告赔偿受害人周某亲属各项损失共计34万余元。海门法院认为:被告姜某作为雇主对受害人周某在工作过程中饮酒的行为疏于管理,未能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应承担70%的赔偿责
    2023-06-06
    233人看过
  • 进京务工一日便身亡雇主有责判赔32万余元
    中国法院网讯李某于2008年初进京务工,受雇于一家北京某木材加工厂,谁料,进京第二天,便在坎伐树木中身亡。为此,李某的父母及妻儿将该木材加工厂及投资人蒋某告上法院,索赔490121.5元。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判决蒋某及北京某木材加工厂连带赔偿原告324951.50元。李某来京第二天,即2008年2月18日,李某被被告雇到工地砍伐树木,在不具备安全条件,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被告违反安全保障规定要求违章冒险作业,造成李某当场被树砸死的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一直试图和被告协商解决未果。现我们起诉要求二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90121.5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受雇于北京某木材加工厂,双方存在雇佣合同关系,在雇佣工作过程中,北京某木材加工厂的其他雇佣人员砍伐倒下的树木将李某砸倒身亡,北京某木材加工厂应对李某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北京某
    2023-06-07
    401人看过
  • 员工坠楼身亡是否属于工伤
    1、2009年5月7日,投资公司酒店客房部公共区域服务员杨某从酒店21楼坠落身亡。2010年4月22日,杨某父亲向区人保局申请工伤鉴定,并提交了相关材料同月27日,区人保局正式受理申请,与投资公司委托代理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调查记录。同年5月25日,区人保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向投资公司送达了《证明通知书》,告知投资公司如认为杨某死亡系自杀,不属于工伤,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投资公司向区人保局提交了《关于杨某死亡原因的说明》和《证明通知书的答复》。同年6月18日,区人保局下发《关于工伤认定结论的通知》,投资公司不服,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同年9月2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上述《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投资公司不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声称杨某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人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缺乏事实依据,存在程序缺陷
    2023-05-02
    364人看过
  • 患者于住院部坠楼身亡家人向医院索赔被驳回
    患者尹某在某医院住院期间,从医院住院部五楼坠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近亲属将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7月23日,尹某到被告某医院就诊,门诊医师以慢性胃炎、胃肠型感冒收入内科(老门诊三楼住院部)住院治疗。次日早上7时左右,尹某买好早点走回病房,7时22分12秒尹某从老门诊住院部走出,7时24分07秒出现在新住院部一楼,7时25分50秒在新住院部三楼,7时29分03秒尹某从新住院部五楼高处坠地,7时33分05秒被告的医师到达现场将患者送到抢救室抢救并报110,在抢救过程中尹某一直拒绝抢救,说不要救、不想活之类话,下午1时30分尹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尹某的近亲属与被告多次调解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交通费、误工费共计人民币241253元。原告认为,被告
    2023-06-07
    184人看过
  • 孕妇坠楼而亡索赔85万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2010年8月,东海东路某小区发生了一起惨剧,已经怀孕多月的李某从28楼顶楼坠落身亡。李某家人认为楼顶护栏的高度低于国家标准,此外,物业没有在通向楼顶处设置警示标志,最终导致李某坠楼身亡,将开发商和物业一起告上法庭,索赔80多万元。近日,经过法院开庭审理。经过鉴定,楼顶护栏高度符合国家标准,因此开发商不承担责任。而物业没有在通向楼顶处设置警示标志,最终被判赔两万元。孕妇坠楼,谁的错?2010年8月19日,家住东海东路某小区的女子李某从一栋28层的高楼的楼顶坠落,当场身亡。李某并不住在事发的43号楼,而是住在同小区的其他楼座。当时,李某进入43号楼座的单元门,并经过楼道通向楼顶的出口进入楼顶平台的,而楼顶外侧设置了防护栏,她翻越护栏而坠下。据了解,李某生前因为家庭琐事心情不佳,最终因为想不开导致了坠楼惨剧的发生。事发时,李某已经怀孕,是个准妈妈。李某的家人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打击,陷入极度悲痛中
    2023-06-06
    147人看过
  • 雇员遭遇车祸身亡司机逃逸雇主替代赔偿26万
    中国法院网讯雇员受雇派往外地负责客运事宜,不料遭遇车祸喋血街头,肇事司机逃逸后不知去向。求偿无门伤心欲绝的雇员亲属无奈将雇主告上法庭。2007年9月4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邓丁林赔偿原告刘光中等人各项损失265289元,扣除已付31000元,尚应付234289元。被告刘强平、刘鹏程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审理查明,2006年7月,被告邓丁林雇用受害人刘敏担任赣D61190客车(安福—福建晋江)售票员,并于同年9月3日收取了刘敏风险押金500元。2007年2月1日因春运即将开始,为了搞好春运的旅客运输工作,邓丁林便委派刘敏到晋江蹲点,专门负责晋江那边的客运工作。2月4日中午12时10分赣D61190客车发车,下午6时许,刘敏在晋江市泉安中路帝豪酒店往泉州方向50米路段(即刘敏住宿的华盛旅馆对面街道上)发生交通事故,被一机动车撞伤,肇事司机逃逸。刘敏受伤后送往晋江市医院抢救无
    2023-06-08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雇员在建房中坠楼身亡,雇主是否可以起诉雇主,起诉雇主偿还建筑款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8
      可以起诉雇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
    • 2022年雇工在建房中坠楼身亡雇主该怎么赔偿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雇工在建房中坠楼身亡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雇工身亡的,雇主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雇员在建房中坠楼身亡,雇主是否应当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8
      你是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
    • 雇工在建房中坠楼身亡应该怎么认定雇主的侵权赔偿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
    • 2020年雇佣关系雇员身亡雇主赔偿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需要区分具体案件情况,如果该实际车主将该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可以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主体。如果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电话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