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合同解除的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2:03:28 454 人看过

合同解除可分为单方面解除、协商解除、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单方面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行为。不需要对方同意,只要解除权人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意思,或者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就可以产生解除合同的效果。协商解除是指双方在合同履行前协商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原因的,当解除原因发生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可以依法解除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原因主要分为哪几类?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种,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一致,还应当对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一致,当然,如果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条件,也就不存在就条件达成一致的问题。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探究雇佣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
    雇佣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
    2023-07-06
    168人看过
  • 执行管制的分类方法探究
    执行管制分为经济管制和社会管制。经济管制指的是对价格、市场进入和推出条件、服务标准等进行的控制,比如公用设施管制,电话、天然气、水。社会管制用来保护环境以及劳工和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其有关规定可以用以矫正经济活动所引起的各种派生后果和外部性问题,例如净化空气水源和确保核安全。执行管制刑罚是如何进行的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
    2023-07-01
    447人看过
  • 探究合同免除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免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有:1、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2、履行期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4、一方延期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免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合同免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合同免除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解除的条件不过是合同免除的前提,由于中国法律并未采取当然解除主义,因此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合同并不必然解除,欲使它解除,一般还需要有解除行为。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是解除行为的主体。虽然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对于合同的解除有时会起重要作用,但是该行政命令并不是解除行为,仅有行政命令不能
    2023-07-03
    138人看过
  • 探究招标方式的几种分类
    一、探究招标方式的几种分类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最常见的招标方式之一。它是指招标人在公共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任何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招标。公开招标能够吸引更多的投标人,从而增加招标的竞争性。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特定的投标人发出邀请参加招标的信函或文件。邀请招标的投标人数量通常较少,招标人的招标成本也较低。但是,由于只有被邀请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招标,因此邀请招标可能缺乏竞争性。3.限制竞争招标:限制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限制投标人的数量,只有部分投标人能够参加招标。这种招标方式通常用于涉及机密或商业秘密的招标。4.电子招标:电子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电子平台发布招标信息,接收投标文件,并进行评标。电子招标的优点包括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透明度等。二、中标了不签合同怎么办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中标人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3.依法必须
    2023-09-07
    313人看过
  • 探究交通事故的分类标准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3、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和划分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
    2023-07-06
    280人看过
  • 探究房屋产权的分类方式
    房屋产权性质一般分为以下几类:1、属于国家所有的房产为国有房产。2、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为集体所有房产。3、股份制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为股份制企业房产。4、私有房产。5、联营企业房产。6、港、澳、台胞房产。7、涉外房产。8、其他房产,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房产,都属于其他房产。房屋产权性质如何分类1、国有房产国有房产顾名思义其房屋产权是归国家所有。这类房屋多是由国有单位建造或者购买的。国有房产还可以进一步的细分为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的直管产、国家划拨给单位的自管产和部队所有的军产。2、集体所有房产集体所有的房产可以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城镇集体所有。通常集体房产指的是森林、农田水利设施、教育体育设置,城镇集体单位建造的房产等等。大家比较熟悉的集体所有房产想必就是农田山林了。农田山林是归集体所有,如果有人承包了它们,其承包费用是归集体成员所有。3、私有房产私有房产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它
    2023-06-30
    232人看过
  • 探究事故责任分类的动机
    1、全部责任。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2、平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称的,双方负平等责任3、主次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哪几类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是由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双方的事故责任的。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对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等5类。意外交通事故,由于是意外,双方主观上都没有过错,没有违反交通法规,所以双方都是无责任。(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
    2023-07-06
    136人看过
  •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探究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或者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而开具的,有效。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几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作用是证明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
    2023-07-06
    252人看过
  •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探究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2.调解。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3.仲裁。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4.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
    2023-07-05
    306人看过
  • 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解除的探讨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已经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买受人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交付标的物与付款同时履行第六百二十七条【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地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第六百二十八条【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时间】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
    2023-07-08
    293人看过
  • 探究建设工程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及其解决方法
    发包人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情形如下:1、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非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所谓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挂靠”);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
    2023-07-04
    163人看过
  •  合同分类:探讨运输合同的特点
    运输合同特征分类:1. 根据运输方式,将运输合同分为五类:包括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重联合合同;2. 根据运输对象的分类,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3. 根据是否涉及涉外因素,运输合同可分为国内运输合同和涉外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特征分类:1.根据运输方式,将运输合同分为五类:包括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2.根据运输对象的分类,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3.根据是否涉及涉外因素,运输合同可分为国内运输合同和涉外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特点是主体的复杂性、目标的特殊性、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性、格式的标准性、有偿性和双重合同。 运 输 合 同 特 征 : 主 体 复 杂 、 目 标 特 殊 、 权 利 义 务 法 律 、 格 式 标 准 、 有 偿 性 、 双 重 合 同根据素材2的内容,我们可
    2023-09-17
    133人看过
  • 什么是解除民事合同分类
    民事合同解除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二、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民法典的为了追加合同能否解除民事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揽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62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7-28
    271人看过
  •  刑法罪名分类的探讨与研究
    刑法罪名的分类包括类罪名、具体罪名和概括罪名。类罪名是以犯罪的同类客体为标准进行概括的,共有十个类罪名;具体罪名是各种具体犯罪的名称,每个具体罪名都有其定义、构成要件与法定刑;概括罪名是指其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复杂,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但只能概括使用,不能分解拆开使用的罪名。刑法罪名的分类包括:1.类罪名与具体罪名。类罪名是指某一类犯罪的总称,例如“盗窃罪”、“诈骗罪”、“危险驾驶罪”等。而具体罪名则是指某一类犯罪中的一种具体罪名,例如“盗窃罪的具体罪名是盗窃罪本身,而诈骗罪的具体罪名是诈骗罪。”在我国刑法中,类罪名是以犯罪的同类客体为标准进行概括的,共有十个类罪名,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等。具体罪名是各种具体犯罪的名称。每个具体罪名都有其定义、构成要件与法定刑。2.单一罪名与选择罪名、概括罪名单一罪名,是指所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单一,只能反
    2023-10-24
    13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民事合同解除分类及协议解除的类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2
      民事合同解除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二、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
    • 怎样分类劳动合同解除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29
      劳动合同期限分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
    • 合同解除的合法性探讨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06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符合解除条件的话通过短信或微信解除合同是有效的。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
    • 如何分类和解除劳动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9
      劳动合同期限分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
    • 保险合同解除的分类要求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
      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指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对原保险合同权利义务的溯及力。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对以下情形不具有溯及力:[1] (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保险合同解除的分类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欺诈行为而被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人收取的自合同生效至合同解除期间的保险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