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预售合同有风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7 05:38:47 285 人看过

在购买商品房这一重要事项上,我们必须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潜在的风险和挑战。首先,如果开发商未能提供合法且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这份合同很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按照预期的方式执行。其次,如果开发商在楼盘的商业广告中存在夸大事实、虚假宣传的行为,这无疑会引发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和纷争。除此之外,如果开发商将该房屋抵押给了第三方却未告知购房者,或者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又或者将预售房屋出售给了第三方而未告知购房者,这些都可能导致购房者的权益遭受损害。最后,如果开发商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擅自更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同样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失。因此,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审慎地挑选合适的开发商,并且认真研读每一项合同条款,以尽可能地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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