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动者正当维权却未能维权,有时是因为超过了维权期限,以致于“过期”。那么,对劳动者维权的期限有哪些规定?这些规定分散在《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中,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诉讼的期限,二年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期限自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连续或者持续的,自结束之日起计算。即除连续或者连续状态外,用人单位两年以上无报案或者累犯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查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二)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请求有关部门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3)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仲裁的,中止仲裁时效。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四)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年度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期限,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劳动者向行政机关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的法定义务,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发放养老金、社会保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的,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原因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工伤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申请延长工伤认定的期限职业病防治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按期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工伤事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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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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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维权时限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7劳动者的维权时限如下:如果劳动者申请仲裁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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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维权时限: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1(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2)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3)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暂停。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四)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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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维权时限的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7劳动者的维权时限如下:如果劳动者申请仲裁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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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的时限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1一、产品“三包”的维权时限规定“三包产品”是指在“三包”的有效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等问题,消费者享有的服务法。商这类产品的“三包”期限,不是从出厂之时计算,而是从销售之日计算,即从产品的销售发票的日期开始计算。二、“换货”的时限规定“换货”是指产品一、产品“三包”的维权时限规定“三包产品”是指在“三包”的有效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等问题,消费者享有的服务法。商这类产品的“三包”期限,不是从出厂之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