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5 07:10:07 147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诉讼的基本目标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要求在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审查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标准。这种法律规范标准既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也称之为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法律的适用。因此,在行政诉讼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和合法性是两个不可或缺的方面。

行政诉讼的基本目标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要求在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审查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标准,这种法律规范标准既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也称之为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法律的适用。

行 政 诉 讼 的 法 律 适 用 范 围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范围是行政争议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裁决的活动,其范围为:

1.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行政赔偿请求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答复超过法定期限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当事人认为行政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行政强制执行不服:当事人认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当事人认为行政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行政确认决定不服:当事人认为行政确认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行政裁决不服:当事人认为行政裁决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规定的当事人,包括行政争议的当事人、行政赔偿的受害人和第三人、行政许可的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行政强制执行的当事人、行政许可的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行政确认的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行政裁决的当事人等。

行政诉讼的基本目标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要求在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审查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标准。这种法律规范标准既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也称之为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法律的适用。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范围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行政赔偿请求权、行政许可决定不服、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行政许可决定不服、行政确认决定不服和行政裁决不服等七种情形。当事人包括行政争议当事人、行政赔偿受害人、第三人和行政许可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等。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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