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售后包租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8 17:19:24 429 人看过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条文规定,在涉及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实践环节之中,如果有某一方在其诚信受阻的情况之下,采取制作虚假身份证明文件、提供虚假抵押担保等非法手段,从而扭曲了另一方的真实意愿,并与之签订了不公正的不动产买卖协议的话,那么此类行为将被认定为欺诈行为。若欺诈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则可能构成严重侵害合同权益的“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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