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自杀,保险公司应否理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06 07:00:27 152 人看过

依据《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所以,只要确认精神病人在自杀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可依据该条的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七章 保险经办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n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机构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2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果被保险人因精神障碍自杀,保险公司能否免除责任
    法律咨询:2003年3月20日,张某与一家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主要内容为:齐某、被保险人、张某、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母子关系;张某为受益人,给付100%;保险名称为重大疾病人寿保险,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总保险金额5万元,保险期限为终身,自2003年3月20日零时起至终身。合同还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死亡或高度残疾,或因病死亡或高度残疾,在本合同生效或恢复生效后180天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金额的三倍缴纳死亡保险费或者高度残疾保险费。合同签订后,张某按合同约定缴纳了两年的保险费。2003年11月的一天,齐某因被抢劫而感到害怕和紧张,被医院诊断为精神抑郁症。治疗后虽有所好转,但仍可见与正常人不同。2004年6月的一天,齐某与邻居吵架后,回到家中打开煤气开关自杀。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齐某的死亡结论是,他因抑郁症和精神病自杀。齐某死后,张某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支付保险
    2023-05-31
    99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自杀保险公司是否应赔?
    案情概要:2002年4月,吴某在保险公司购买平安幸福定期保险一份,受益人是其母亲刘某。保险期限为20年,被保险人身故可赔偿保险金4万元。2004年9月5日,吴某与同村蔡某发生口角,便持刀砍杀蔡某,致使蔡某死亡。当日下午,吴某在家服用氰化物自杀身亡。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当即到现场勘查。认为吴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儿子死了,刘某作为受益人,开始向保险公司索赔。2004年12月27日,保险公司作出理赔决定通知书: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决定不予给付保险金。刘某认为,根据《》66条第2款和《合同条款》规定,投保二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儿子吴某是2002年4月27日投保,至2004年9月5日自杀身亡,已逾两年,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呢?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法》第67条和《合同条款》第3条第2款的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
    2023-04-23
    310人看过
  • 精神病人杀人应对策略
    刑事责任能力
    需要视情形而定,如果犯人犯罪时处于精神病发病期间,不能控制自己的,则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犯罪时没有精神异常,病症消失的,则要负刑事责任,如精神病人在未发病期间杀人的,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精神病杀人犯法吗精神病杀人犯法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有能力控制和识别自己的行为和结果。具体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一种完全的精神疾病,他总是无法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和结果,即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样的人不必为杀人承担刑事责任;2、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则当他没有病时意识清醒,即当他没有病时,应追究他或她的刑事责任。如果他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他或她在不生病时意识到自己的意识,即当他没有病时,他或她应该承担刑事责任;3、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
    2023-07-12
    106人看过
  •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被保险人的自杀
    让我们看看被保险人是否为自杀支付了不到两年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后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是否赔偿自杀取决于免责条款中是否存在“故意行为”。在法律上,自杀是指故意剥夺生命的行为。如果没有主观故意,就不能称之为自杀。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自杀一般规定为免责条款,主要是为了防止故意自杀者通过保险寻求保险金,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虽然没有直接列出一些意外保险,但自杀被纳入了更广泛的“故意行为”范围。在免责条款中,列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由于自杀是出于主观意愿,并非不可抗力造成的意外伤害,故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不予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杀时不给予赔偿一般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岁以下的儿童和行为人有精神障碍,不能控制自己的情况。由于自杀是死亡原因之一,因此在编制新的生命表时已考虑到这一因素,并根据生命表计算向被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
    2023-05-31
    302人看过
  • 精神病人自杀身亡医院是否担责
    王某精神一向不正常,数年来常常流露出厌世求死念头,自去年下半年起尤甚。2004年1月29日,其丈夫柳某将其送往镇江市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求治。医院门诊经检查,确诊王某患有重度精神抑郁症,且正在发作期,具有明显的自杀倾向。柳某见妻子实际病情比自己原料想的糟得多,即为其迅速办理手续住院治疗,并经反复咨询、斟酌后与医院签订《精神科住院合同》一份,接受由院方推介的住院期间家人不得陪同和干预,患者由医院进行观察、疏导、控制和医疗一体化连续24小时不间断的“整体护理”制管理。医院根据王某的病情,同时专门编制了相对应的诊疗计划。柳某对诊疗计划无异议,但对其中采用电休克疗法明确表示不接受,故医院落实上述诊疗计划第三项时对王某一直采用药物抗抑郁治疗为主。直至3月2日,柳某经医院的一再解释才表示同意该针对性治疗,并由医院于当天对王某首次施行电休克方法,按计划在次日?即3月3日?上午再进行第二次。3月3日晨,
    2023-06-01
    227人看过
  • 杀人是否应该赔偿精神损失?
    故意杀人要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医疗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生活所需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相约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
    2023-07-04
    362人看过
  • 精神病杀人怎么办,精神病人杀人会判刑吗
    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杀人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杀人的,在法定量刑基础上从轻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的正常量刑。精神病人杀人了会被强制治疗多久杀人的精神病人可能会终生被强制医疗,但也会有解除强制医疗的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严重传染性疾病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3-07-23
    272人看过
  • 精神障碍精神病人能杀人吗
    应激性精神障碍是属于精神疾病的一种,如果在杀人期间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并且经鉴定确认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一、精神病人杀人不偿命吗看具体情况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杀人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不会偿命。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杀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能被判死刑,要偿命。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不会判死刑,不会偿命。二、精神病杀人坐牢吗精神病杀人在自己不能判认的情况下和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时候造成杀人。如果法定程序鉴定确认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责令的家属或者监护人需要严加看管和进行医疗。必要的情况时需要由政府强制医疗。精神病如果是间接性的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犯罪属于负刑事责任。精神病如果一点辨认的认识度都没有。可以从轻处罚。三、
    2023-06-20
    105人看过
  • 精神病人能否投保人身保险?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关于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险,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按照此项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不得为精神病人,当然精神病人也不能成为投保人了。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况之下精神病人不可以成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因此,如果您要买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的话,可以指定精神病患者的亲人为合同的受益人。当然,您完全可以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对此法律上是不禁止的。其次,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我国《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这里的意思是在您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
    2023-04-23
    174人看过
  • 车祸精神病保险公司赔偿多少钱
    在发生车祸的时候由于主要的伤势是在头部,刚好对于个人的脑神经有巨大的损伤,结果受害者就因此而产生了精神病。受害者的家属肯定会要求保险公司等进行赔偿,那么,车祸精神病保险公司赔偿多少钱?关注瑞安律师网,了解更多知识。车祸导致精神病保险公司赔偿多少钱1、建议将肇事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4、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交通肇事逃逸承担的责任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
    2023-05-04
    56人看过
  • 精神病男常猜忌杀妻自尽均未遂,精神病患者杀人处罚
    精神病男常猜忌杀妻自尽均未遂原来,伊旗男子贺某退休后逐渐有了精神疾病倾向,他要求妻子武某必须穿黑色衣服,且不能直视男性,稍有不顺就施家暴。一天,邻居家的孩子玩耍时碰响了墙壁,贺某听到后立即质问妻子“是否有男子在向她发暗号”。1月12日凌晨2时许,武某因拒绝回答“与男性有没有来往”的问题,遭贺某持铁扳猛击头部。贺某希望武某尽快殒命,拖起她的双腿“倒栽葱”,直到认为昏迷了的武某已死亡,方写下一份条理清晰的遗书后割腕自尽。然而,疼痛让贺某无法忍受,他给子女打电话无果后,又给亲戚打电话求救。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赶到贺某家,二人经抢救均脱离了生命危险。经鉴定,受害人武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行凶者贺某患器质性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贺某被伊旗公安局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后伊旗人民检察院向伊旗人民法院申请对贺某进行强制医疗。近日,伊旗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对贺某强制医疗的决定。精神病患者杀人处罚精神
    2023-12-04
    275人看过
  • 精神病人杀人是否需要特殊处理?
    这段内容讨论了精神病人杀人是否犯法以及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人杀人仍然被视为犯罪,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处理精神病人杀人案件时,需要考虑精神病人的行为是否辨认或控制得当,以及是否给他人带来了实际伤害。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患者,在意志清醒的情况下杀人,仍然要负法律责任。精神病人杀人是一种违法行为,面对精神病人杀人时,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但因为行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法院决定是否进行强制医疗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患者,如果是在意志清醒的情况下杀人,仍然要负法律责任,定故意杀人罪,鉴于病情可能酌情判决。教唆别人离婚是否犯法教唆别人离婚一般不违法。但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别人离婚自由的,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
    2023-06-30
    116人看过
  • 精神病人坠入水井溺亡保险公司须赔钱
    精神病人坠入自家水井溺水死亡,其生前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因病死亡属于免赔条款,拒绝赔付5万元保险金。昨天,慈溪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须赔付这笔钱。事件:精神病人溺亡2004年4月,慈*宗汉人陈某与**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签订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次年5月和前年4月,他又先后两次与该公司续保,并按合同交付了保险费,其中最后一份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是到去年4月17日为止。前年七八月份,陈某出现精神病症状,并先后有过要去触电、跳河自杀的行为。去年1月初,陈某因患精神分裂症到医院住院治疗。到次月初出院时,病情虽有缓解,但未痊愈。去年2月16日,家人发现陈某失踪,随即四处寻找。约一个小时后,家人在自家一口水井中发现陈某溺水,立即将其救起并送医院抢救,但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家人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遭拒,遂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这是因病死亡在昨天的庭审中,被告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
    2023-06-15
    457人看过
  • 精神病人开车出事故,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如果买了保险,那就直接诉讼,让保险公司出钱赔付。而赔偿应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老师应是城镇户口,则用你们当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纯收入乘以18年)、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车旅费、精神抚慰金。没有被抚养人,抚养费就不用赔付。如果你朋友没有买交强险,对方又没有过错,那么交强险应赔付11万。精神病人开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一、精神病人开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1、精神病人开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理赔。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开车的,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并且精神病患者是无法领取驾驶证的,所以一般也不存在精神病患者驾驶机动车肇事的保险赔偿问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3-07-07
    26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是否涉嫌精神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
    • 精神病人赔偿公司应该怎么赔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5
      先经过医学鉴定看精神病人是否处于病发期 属于病发期杀人根据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不对精神病人处于刑罚,由政府移交精神病院 其监护人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经济损失。 不属于病发期杀人。可以依据《刑法》中故意杀人罪提出公诉。 受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从精神病人个人财产补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但不予赔偿精神损失。
    • 精神病人在自杀未遂后再次杀人是否有根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如果正在处于病情发作期间杀人,那么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 杀人杀人的精神病人怎么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19
      1、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完整的精神病人,即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承担刑事责任。2、间歇性精神病人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在其头脑清醒时,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对尚未完全失去识别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3、通过精神病人家长履行赔偿。
    • 精神病人闯红灯是否应赔偿精神损失?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侵害公民的身体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贾某得知其母与您发生纠纷后,未能采取正当的途径解决纠纷,而擅自闯到您家并将玻璃砸坏,虽未对您妹妹实施人身攻击,但贾某的行为足以对原告造成精神刺激,您妹妹的抽搐病复发与贾某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贾某以您妹妹曾有抽搐的病史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故贾某应赔偿您妹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