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简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1:07:05 146 人看过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该公约于1883年3月20日在巴黎签署,简称巴黎公约,确立了国民待遇、优先权原则,同时还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产地标志和不正当竞争应遵守的共同规则做出了规定,如专利的独立性、发明人的署名权等。截至2003年4月15日,共有164个缔约方。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该公约于1886年9月9日在伯尔尼签署,简称《伯尔尼公约》,确立了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版权独立原则,并对作品的起源国、受保护的作品、不受保护的作品、受保护的人、受保护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权利的限制、保护期限做出了规定。截至2003年4月15日,共有150个缔约方。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关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议定书》

前者于1891年4月14日签署,简称《马德里协定》;后者于1989年6月27日签署,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前者规定了商标国际注册程序和国际注册效力,建立了一种国际合作制度,帮助申请人解决了在外国注册商标的问题。后者是对前者的补充,为申请人注册商标提供了一定的便利。《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是两个独立的文件,原则相同,执行的机构相同,但加入的国家不完全相同。截至2003年10月23日,《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缔约方共有74个国家。

《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

该协定于1891年4月14日签署。根据该协定,成员国承担制止虚假和欺骗性产地标记的产品销售和出口义务。对于凡是带有虚假和欺骗性产地标记,直接或者间接地把自己的商品标上他国产地、或者有名气的地方的地名、原产地名称,在进出口时,应当予以没收或者予以禁止,也可以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制裁。截至2003年4月15日,共有33个缔约方。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存海牙协定》

该协定于1925年11月6日签署,建立了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和国际注册程序,对提交国际申请的权利、程序、国际申请的内容、国际注册的效力以及外观设计单一性的特别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提供了便利,简化了手续,并减少了相应的费用。截至2003年6月12日,共有32个缔约方。

《世界版权公约》

该公约于1952年9月6日签署,并于1971年7月24日在巴黎修订。它采用非自动保护原则,不保护精神权利,保护的经济权利比较少,保护的期限也比较短,而且对新加入的国家不要求追溯保护。该公约的签署实际上构成了保护水平比较低的另一种版权体系,为一些愿意采用较低保护水平的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种良好的选择。截至2000年1月1日,共有98个缔约方。

《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

该协定于1958年10月31日签署,目的是保护原产地名称。原产地名称可以由有关缔约国国家主管部门向日内瓦WIPO国际局申请注册,并通知缔约国。截至2003年4月15日,共有20个缔约方。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该公约于1961年10月26日签署,简称罗马公约,是有关邻接权保护的第一个公约,只对伯尔尼公约或世界版权公约的缔约国开放。该公约保护的是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权利,分别对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保护做出规定,同时规定其最低保护期为20年。截至2003年6月9日,共有76个缔约方。

《保护录音制品录制者防止擅自复制其录音制品日内瓦公约》

该公约于1971年10月29日签署。凡是联合国和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成员国、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成员国、或国际法院规约的缔约国都可以加入该公约。该公约在一定程度上对《罗马公约》做了补充,但也有所不同,主要是有关对录音制品制作者保护部分的修改。截至2003年7月15日,共有72个缔约方。

《视听作品国际登记条约》

该条约于1989年4月18日签署。这是一个程序性条约,其目的是为了阻止非法复制的录像带的传播,阻止未经许可播放他人享有版权的视听作品。为了进行国际注册登记,特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内设立了一个行政单位,即视听作品登记国际注册处。成员国将本国享有版权的视听作品的有关情况(权利人、视听作品依本国法享有的权利等)向国际注册处登记,并有义务保证已登记的作品版权不受侵犯,在发现侵权复制品时采取措施制裁侵权人,并使权利人得到民事补偿。截至2003年7月15日,该条约的缔约方共有13个国家。

《发送卫星传输节目信号布鲁塞尔公约》

该公约于1974年5月21日签署,该公约建立了发送卫星传输节目信号的国际体系。截至2003年7月15日,其缔约方共有24个国家。

《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条约》

该条约于1981年9月26日在内罗毕签署。根据该条约,所有缔约国均必须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相互联结的五环),防止在未经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许可的情况下被用于商业(广告、商品、作为商标等)目的。截至2003年7月15日,其缔约方共有41个国家。

《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布达佩斯条约》

该条约于1977年4月28日签署,并于1980年修订。该条约是为了建立国际合作制度、解决涉及微生物发明专利申请中的特殊问题而签订的。它规定的国际合作制度使申请人只需向国际承认的一个保藏机构提交微生物保藏,就可以向条约的所有缔约国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而无需向申请人希望得到保护的所有缔约国提交微生物保藏。该条约仅对《巴黎公约》的所有缔约国开放。截至2003年7月15日,其缔约方共有58个国家。

《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

该公约于1961年12月2日签署,旨在确认和保护植物新品种育种者的权利,并由公约缔约国组成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从而形成当代国际植物知识产权体系的基础,为国际间开展优良品种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合作交流以及新产品贸易提供了法律保护框架。公约要求各成员国给予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方式可以采用公约规定的专门方式,也可以采用专利的方式。截至2003年4月15日,共有52个缔约方。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该公约于1967年7月14日签署,并于1979年修订。根据该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70年4月26日正式成立。该组织是政府间国际组织,是联合国下设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门机构。其宗旨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促进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并促进各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截至2003年7月15日,共有179个缔约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地标记相关文章
  • 国外部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简介
    外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一般由总公司经理归口管理,是技术和运营部门的支持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技术部、业务部是企业的核心,生产部、财务部是企业的最高管理机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经营资源,专利部门要切实开展各类业务保护,这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如果企业的科研成果得不到充分的保护,那就是对科研投入和开发资金的浪费。这个想法是IBM,**和**公司的共识。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集中管理体制,如IBM公司;一是分散管理体制,如**公司;二是等级管理制度,如**公司,无论是哪种管理制度,都有其共同点和各自的特点。共同点是:无论是集中管理、分散管理还是团队管理,知识产权部门都处于总行管理的核心地位。与技术部、运营部联系紧密,将所有授权后的知识产权工作统一纳入总行统一管理部门不同的管理制度各有特点:
    2023-05-07
    380人看过
  • 中国参加过哪些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条约
    中国参加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条约有哪些中国参加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条约包括《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etc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商标法第21条规定的商标国际注册是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议》(以下简称《马德里协议》)的相关议定书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议》的联合实施规则以及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包括以中国为原产地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定中国领土扩展申请和其他相关申请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是什么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专有商标权、著作权、著作权相关权利和专利权。具体包括以下范围:(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批准注册的商标(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中国的国际注册商标(3)发
    2023-05-07
    146人看过
  • 国际申请简介
    一、PCT简介(一)国际申请的含义国际申请是指依据《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申请,又称PCT申请。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COOPERATIONTREATY)的简称,是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一个国际性条约。其产生是为了解决就同一发明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时,如何减少申请人和各个专利局的重复劳动,在此背景下,于1970年6月在华盛顿签订,1978年1月生效,同年6月实施。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同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接受中国公民、居民、单位提出的国际申请。截止到2005年3月1日,已有126个国家加入了该条约。PCT是在巴黎公约下只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开放的一个特殊协议,并非与巴黎公约竞争,事实上是其补充。(二)申请专利的途径目前中国的申请人申请多个国家的专利有两种途径:1、传统的巴黎公约途径:若想获得多个国家的专利,申请人应自优先权日起12
    2023-04-23
    479人看过
  • 简易程序的简介知识
    法律综合知识
    本文主要介绍了简易程序简介知识,包含自诉案件和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简介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并提供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解答。适用不到位比例低,适用不到位,有相当一部分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被普通程序取而代之。造成简易程序“适用难”的原因有很多。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有法官诉讼效益观念不强、法官业务水平不高的原因,也有简易程序本身操作上存在的问题。文昌市法院2002年共受理207宗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仅有8宗,其适用率只有3.86%。我们经调查了解得知,文昌法院并非不愿意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而是由于文昌法院刑事审判庭总共只有3名法官,却要担负着207宗案件的审理工作,工作量相对较大,而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只有20天,把握不好,会出现超审限办案的被动局面,令办案法官心有余而力不足。况且文昌法院并未将签发判决书的权力下放到合议庭,致使时间原本就很
    2023-04-27
    259人看过
  • 国际知识产权诉讼是怎样
    一、国际知识产权诉讼是怎样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主要方法有协商、调解、行政处理、仲裁和诉讼五种。协商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直接的协商和谈判,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使纠纷得到解决的活动。调解是指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经双方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调解人从中协调,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互作让步,达成协议,从而使纠纷得到解决的活动。行政处理是指知识产权纠纷有关的当事人或者不特定第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其知识产权纠纷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活动。仲裁是指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审理,由仲裁机构做出对争议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解决纠纷的制度。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裁决或调解书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或履行义务,也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当事人
    2023-06-04
    111人看过
  • 什么是国际知识产权交易
    一、定义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是指与贸易有关的某些知识产权拥有者转让其使用权并收取报酬的行为。二、特点1、贸易标的:无形。2、贸易标的转移:一般为使用权而非拥有权。3、标的价格:难以估算。4、交易过程复杂并涉及产权保护等问题。三、范围纳入知识产权交易的知识产权分为三类。其一,工业产权技术: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权等。其二,非工业产权技术:包括技术诀窍、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技术示范等。其三,专门服务:包括咨询、信息和管理服务等四、方式1、许可贸易许可贸易是指某些知识产权人作为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授予使用该项技术的权利,被授予方要向授予方支付一定报酬。其中包括专利许可、商标许可、专有技术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和商业秘密许可。2、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是指一家已经取得成功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的方式和经验全盘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使用,由后者向前者支付一定特许
    2023-04-18
    215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地标记是指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标识、标签、标示、文字、图案以及与产地有关的各种证书等;地理标志指一个国家、地区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称,又将该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且该产品的质量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自然条件、... 更多>

    #产地标记
    相关咨询
    • 国际知识产权公约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
      我国在制订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了与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加入了十多项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等。其中,世界贸易组织中的TRIPs协定被认为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国际
    • 北京何为知识产权国际知识产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解答,知识产权商业化是指知识产权人为使其智力成果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和策略的经营活动。知识产权商业化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与知识产权涵盖的范畴相对应,某一个人或组织将其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为扩大其经济效益所采取的行为,均可视为是其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如:专利的利用、技术的转移、
    •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3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指国际上为了解决按照一个国家的国内法取得的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保护,在其他国家内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的问题,而签订双边或多边条约,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以促进技术、知识的国际交流。
    • 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1
      《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条约》(简称《布达佩斯条约》),1977年4月28日于布达佩斯签订,1980年8月19日生效,我国于1995年7月1日参加该条约。
    • 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规定是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9
      《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条约》(简称《布达佩斯条约》),1977年4月28日于布达佩斯签订,1980年8月19日生效,我国于1995年7月1日参加该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