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52:36 356 人看过

法律依据

以中国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以下简称《原产地条例》)是规范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的主要法律文件,优惠原产地规则是双边或多边国际协定,其国内法体现在海关条例中

适用

优惠原产地规则是为实施国家优惠(关税)政策而制定的原产地规则,如适用于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的规定;非优惠原产地规则适用于其他目的,包括实施最惠国待遇

原产地标准的具体内容

优惠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按原产地标准可分为“完全获得标准”和“部分获得标准”,但两个标准的具体内容不同

关于完全获得标准的一般要求

完全获得标准是指在出口国完全获得或生产的产品。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和优惠原产地规则都通过分类表达了这一标准。主要类别一般包括植物(或农产品)及其产品、动物及其产品、矿物、水产品或海鲜、其他自然产生的物品、废物或回收物品,但每个类别略有不同,这些细微差别背后的经济利益可能是巨大的

例如,对于在特定国家领海以外获得的鱼产品,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的要求是“合法悬挂国旗的船舶从其领海以外水域获得的海洋渔获物和其他物品”,以及在合法悬挂国旗的船舶上加工上述物品所获得的产品。对优惠原产地规则有更多的要求。例如,就主题而言,一般仅限于在成员国注册或登记并悬挂或有权悬挂其国旗的船舶、成员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等;就地理范围而言,一般要求为成员国领水以外的水域、海床或海床底土以及领水,成员国根据其缔结的相关国际协定,根据适用的国内法确定的海外专属经济区或公海。如果成员国为沿海国家且渔业已开发,则这方面的要求将更加详细

关于不完全采购标准

不完全采购标准适用于已完成部分或主要加工和生产过程的货物,或在出口国完成的主要增值部件。中国实施的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不完全获取的主要标准是实质性变更标准。根据《原产地规则》,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实质性变更标准应以关税类别的变更为基础。如果关税分类的变化不能反映实质性变化,则应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加工工艺作为补充标准。由于《原产地规则》规定的比较原则,为统一执法规模,增强可操作性,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质检总局,2004年发布了《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标准重大变化的规定》,以改变税收分类、制造/加工程序的标准进一步明确了从价百分比标准的具体含义,而适用于制造或加工过程的货物清单和从价百分比标准作为《条例》的附件发布

目前,中国法律规定的不完全获取或生产优惠原产地规则的标准一般分为四类,即:,具体原产地标准、税务分类变更标准、,区域价值构成标准和过程标准

具体原产地标准

目前具体原产地标准没有统一的法律概念

中国早期的自由贸易协定将具体原产地标准与关税分类变更标准等标准并列,区域价值构成标准和流程标准,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中巴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中智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亚太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等,具体原产地标准包括税收分类变更标准、区域价值构成标准和流程标准,如《中新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原产地规则,后一种具体的原产地标准体系可能成为未来优惠原产地规则下的主要原产地标准模式,这也符合WTO目前规范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努力

改变关税分类标准

,关税分类的变更标准主要包括章节变更标准、4位税号变更标准和6位税号变更标准。

中智自由贸易原产地协议原产地规则不仅规定了章节变更标准,此外,4位数税号变更标准。

中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规定了4位数税号变更标准(即项目变更)和6位数税号变更标准(即子项目变更)

区域价值构成标准中新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后,区域价值构成标准不仅是各种自由贸易协定适用的基本标准,也是优惠原产地规则中相对多变的标准

几乎每一个自由贸易协定对区域价值构成都有不同的要求。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规则》对区域价值构成的要求是:源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品构成不低于其总价值的40%;来自非自由贸易区的材料、零件或产品的总价值不得超过所生产或获得产品离岸价格的60%,最终生产过程应在东盟国家完成。《中国-亚太自由贸易协定》对区域价值构成的要求是:非原产材料的构成不超过55%,最终生产过程在国内完成;如果成员国是最不发达国家,非原产材料成分的比例可以放宽10个百分点,即不超过65%。《中巴自由贸易协定》对区域价值成分的要求是,原产成分的比例不得低于40%;《中智自由贸易协定》对区域价值含量的要求不低于50%。中新自由贸易区协定对区域价值内容的要求分为几类。有些商品需要达到40%的标准,有些则是50%。这些不同的要求通常以附件的形式列示在法规之后

运输要求

优惠原产地规则通常要求从出口成员国直接运输到进口成员国,对可视为直接运输的情况有明确的限制;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对运输没有要求

直接运输通常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不经过成员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运输,这是直接运输的基本形式;第二种被视为直接运输,主要指运输通过成员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情况。可视为直接运输的情况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即仅出于地理原因或运输需要,不进行任何增值处理,不进入过境国的消费或贸易领域,一些自由贸易协定还要求,在被视为直接运输的情况下,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按照进口国海关的要求提交过境国或地区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中国智利、中国巴基斯坦、,中新等协议

申报要求

在优惠原产地规则中,收发货人提交原产地证书是申报的基本要求,即:,进出口货物必须提交指定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并适用相应协议规定的优惠税率,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在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收发货人仅应海关要求提交原产地证书,其他情况下无需提交原产地证书。现在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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