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与自留地相关法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20:22:03 166 人看过

其他与自留地相关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行使。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法么

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的建造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建造的“商品房”,是合法的。但该类房屋因为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没有房屋产权证书,在转让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二、农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吗

农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即每个村民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如果有合作社或村民小组,则由村民小组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三、农民能否自行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须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因此,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仍需经过乡政府批准。

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统归集体所有,农民对集体土地仅享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宅基地,包括已建和未建房屋的宅基地,仅归各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批。在实践中,通常情况下,乡政府往往会将原宅基地继续交由原房主盖房,这不意味着农民建房不用再报乡政府审批。因为乡(镇)村建设亦应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规划,出于此种考虑,乡政府也有可能将农民原宅基地部分交由他人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2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小产权房相关文章
  • 行政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
    行政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有:1、主体不同。行政法律关系在不平等主体之间产生,其他法律关系在平等主体间产生;2、调整法律不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有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由民法典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如下:1、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其中一方必然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地位不对等;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5、大多数的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加以解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行政法律关系可分为以下几种: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2023-07-28
    297人看过
  • 自动离婚,法律有哪些相关规定
    众所周知,我国缔结夫妇关系的方式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即协商解除婚姻关系与通过法律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在这里请您注意,并没有所谓的自动离婚制度存在。首先,如果两位有意结束婚姻关系的成年伴侣能够就子女的抚育、经济财产的分配以及其他相关事宜达到共识并达成书面协议的话,那么他们便能自行前往其中一位共同生活的人所在的地区,这里通常被称为“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相应的离婚手续办理。其次,若无法就上述问题达成共识,那么希望寻找离婚解决之道的一方可以向其配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有权利将案件交予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或其常驻地址与当前居住地址不一致时,则将按其主要活动区域的法院进行管辖。假如法院经过深入调查和论证后确认这对夫妇的确存在感情裂痕,那么它还可能作出离婚的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
    2024-08-11
    92人看过
  • 国家是否还有其他相关法规?
    国家征收土地,种植有果树的是有赔偿的,赔偿款归果树的所有者所有;赔偿标准各地是不一样的,且果树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具体赔偿标准可以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其他相关规定1、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1)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
    2023-07-07
    402人看过
  • 与反倾销税相关的其他内容
    (一)条件条件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步骤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与启动反补贴调查不同的是,倾销行为的受害国在开始反倾销调查前没有与当事成员进行磋商的义务;在审查倾销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需要考虑倾销幅度的大小并确定倾销幅度。世贸组织规定,倾销幅度不超过进口价格2%,倾销产品进口量占同
    2023-08-17
    67人看过
  • 工业用地与其他土地关系
    城市中劳动人流是最大客流,为减少客运交通消耗,节约人们在路途上花费的精力和时间,要求工业区与居住区距离近便。一般工业区与居住区的距离以步行不超过30分钟为宜。但当前有的工厂规模很大,厂区本身往往长达数公里(如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厂区长途7km),应组织安排交通工具。根据北京市调查资料,步行上班距离,一般在lkm以内的占70%,1.5km以内的占86%,时间约15分钟左右;当距离加大至5^}6km时,多以自行车为交通工具,时间约需26分钟;当距离为9km以上时,则多乘公共汽车、电车上下班。由于每个家庭的劳动人口很难同时在一个部门或同一地区工作,即使在工业区同时修建了相应居住区,上下班交通也较复杂,而且交通复杂性随城市规模的扩大而增加。因此,在规划中,主要应着眼于均衡分布工业区,减少单向高峰交通量。工业用地土地证如何办理1、首先看土地是国有出让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还是划拨。如果是出让土地,应有“国有
    2023-08-18
    115人看过
  • 雇工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有什么区别呢
    1、两者的雇主主体不同;2、国家是否强制干预不同;3、隶属性程度不同;等等,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派遣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两者有一定的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2、合同目的不同。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5、法律调整不同。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聘用合同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聘用合同原则上可以代替劳动合同。法律上规定,实际上的聘用合同本来就属于劳动合同,两者可能形式不同,但是其内容都应该符合劳
    2023-06-21
    259人看过
  • 与房地产纠纷时限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通常以三年为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主张自身民事权益时,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项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并在三年内要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但若法律对此另有特殊规定,则应遵循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5-10
    282人看过
  • 刑法186条其他相关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本条第一、二款已修改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参见《刑法修正案(六)》。由此,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罪名改为违法发放贷款罪罪名。一、刑法186条量刑标准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2023-02-26
    173人看过
  •  自诉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条件不分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但自诉案件中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最关键的问题是对原告自己提供定罪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条件不分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不过,自案件当中虽然是由人民法院直接审查批捕的,但也只能由公安机关去执行逮捕。处理自诉案件,最关键的问题是对原告自己提供定罪证据。自诉案件审判程序自诉案件是指由
    2023-11-23
    65人看过
  • 法律援助其他情形有哪些
    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
    2023-06-14
    455人看过
  • 玩忽职守与相关其他罪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与相关其他罪的界限1.玩忽职守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界限。本罪与上述各罪有相似之处,都是由于有关人员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但在犯罪构成上,本罪与这些罪又有明显不同:(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上述其他各罪主体是一般主体,(2)发生的场合不同。本罪通常发生在各项行政管理过程中;后者则发生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企业各项生产、经营的指挥、调度过程中。2.玩忽职守罪与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损坏交通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
    2023-06-11
    145人看过
  • 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一、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相关法律有哪些针对侵犯行为人对他人财产权的相关法律条款,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若发生财产损害,其损失可按照损失发生当时所对应的市场价值或其它恰当可行的方式进行计算。同时,倘若因人身权益受侵害而导致财产损失,则应根据受害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或侵权方因此获取的收益来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需要赔偿营养费吗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如果受害人经医院证明确实需要额外的营养补充的,则需要赔偿营养费。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酚之六十的比例计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
    2024-08-01
    331人看过
  • 商标与其他概念之间的关系有哪些
    1.商标与商品名称之间的关系商标与商品名称既紧密相联,又有本质区别。商标只有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与商品名称同时使用,才能使消费者区别该商品的来源,而商品名称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不同原料、不同用途的,可以独立使用。商标是专用的、独占的,而商品名称(除特有名称外)通常是公用的。2.商标与商品包装装潢之间的关系商标与商品包装装潢同样紧密相联,又有本质区别。两者的相同之处是:商标是商品包装装潢的一部分,二者同时使用于商品包装上。二者的区别是:商标的作用是区别商品的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而装潢是为了美化商品,使消费者赏心悦目,给人以美的感受。商标是由《商标法》来调整;而装潢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专利法》来调整。注册商标的使用不能随意改动;而装潢可任意变换设计样式。3.商标与工业品外观设计之间的关系二者都是工业产权,均给人以视觉效果。但商标只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不是商品的存在形式;而工业品外观设计
    2023-04-17
    223人看过
  • 宪法是法律么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是什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的制定都要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一切法律的制定都不得违背宪法中的各种内容。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1、联系:都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都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都主要取决于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2、区别:(1)规定的内容不同。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而普通法律知识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2)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同。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3)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其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一、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具有什么的特征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的特征:一、宪法的内容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二、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
    2023-02-27
    39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小产权房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经营自留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
      1、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 2、承包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3、承包地不得买卖 简介: 1、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
    • 行政复议与其他法律有哪些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1.行政责任。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拒绝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申请;复议案件承办人有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生效的复议决定等,这些行为由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构成了行政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 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
    • 与商标相邻的其他知识产权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第八款对知识产权定义并归纳为:著作权(又称版权);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商标权(商标、服务商标、商号等)。有关商标、服务商标和商号前面已有介绍。
    • 自书遗嘱需要其他见证人,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4
      自书遗嘱是不需要其他的见证人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也是必须要由立遗嘱的人来进行亲自写还有亲自签名确保这份遗嘱是个人的财产那么就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是不能进行更改的。
    • 强奸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别,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21
      法律分析 强奸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别: 1、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奸淫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