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协议管辖法律依据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20:11:38 276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方法如下:

1、当事人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和赔偿;

2、当事人申请版权行政机关调解;

3、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4、当事人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在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

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也就是说,仲裁以合同当事人的协议为前提。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无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就没有根据,仲裁机构即使作出裁决,人民法院也不予执行。

第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机构应当依照仲裁法规的规定和当事人仲裁协议的约定进行仲裁,其裁决才能有效。仲裁机构的裁决事项如果超出了当事人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机构受案范围的,属于超越职权的行为。因此,即使仲裁机构作了裁决,法院也不能执行。

第三,仲裁组织和仲裁程序是仲裁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果仲裁员与本案有关联,依法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或者对当事人未经过合法通知而予以缺席仲裁等,其作出的裁决不发生效力,因而人民法院可不执行该项裁决。

第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第五,适用法律有错误的。仲裁裁决必须依法进行,必须正确适用法律。

第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仲裁员必须廉洁奉公,依法裁决,如果在仲裁案件中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决的行为,则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作裁决必然是错误的,人民法院理所当然亦不予执行。

第七,在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的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遭到了不可抗拒的事由未能到庭陈述的,该仲裁裁决不能执行。

第八,涉外仲裁中,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

三、拆迁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合同相关文章
  •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法律依据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一、技术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一)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二)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三)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承揽合同的履行地,首先应当以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应当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由于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
    2023-03-05
    51人看过
  • 保密协议可依据哪些法律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2.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承担保守相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以及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一、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常常导致人们一种模糊认识,认为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没有什么区别,二者是一回事。实际上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
    2023-02-21
    75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审理时间,涉外管辖有哪些特殊规定?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审理时间上诉的时间(30日),提交答辩的时间(30日),审限不受限制。二、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出诉讼,原告可在与争议有一定的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选择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明确了:(1)因合同纠纷对中国境外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国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
    2023-08-17
    81人看过
  • 涉外商事纠纷和涉外合同纠纷管辖的法院是哪些
    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五)高级人民法院。上述中级人民法院的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一、如何进行合同纠纷诉讼?提起合同纠纷诉讼也就是向法院起诉解决合同纠纷。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副本。诉状要整洁,不得乱涂乱改。诉状应经本人亲笔签名,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加盖公章。起诉时,还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诉讼费。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小照比例分担。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经济合同发生争议。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经济合同纠纷经过了合同管理机关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3-31
    184人看过
  • 涉外继承的法律依据
    (1)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2)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条约、协定办理。处理涉外遗嘱继承,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适用规定,实践中多参照一般民事行为和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一、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有哪些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二、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标准有哪些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标准如下:1、离婚财产中,由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2、取得相关财产资料,并把这些资料送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
    2023-03-10
    299人看过
  • 依据哪些法院管辖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首先,看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的协定,如果有的话,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就根据法定管辖来决定管辖法院,也就是被告地址法院一定有管辖权。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未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任何一方住所地的,此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否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起点、目的地或被告住所法院管辖。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非涉外诉讼中的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的协议管辖是必要的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法院有原告地址、被告地址、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目标地的法院,当事人必须在协议中对管辖法院作出明确的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管辖不能根据协议
    2023-03-17
    143人看过
  • 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合同签订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以及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法院管辖地点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法院。一、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签订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
    2023-06-04
    179人看过
  • 协议管辖范围内,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在协议管辖中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有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协议管辖权是什么意思协议管辖,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中,特别是在合同关系中,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当当事人之间因为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当事人此争议事项有确定由哪个法院管辖就是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确定的法院,一般是比较法定管辖的,现在对于协议管辖也不限于合同纠纷吗,其他的纠纷涉及财产的也可以进行协议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3-07-06
    335人看过
  • 合同涉外法律冲突有哪些
    由于一个合同往往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而且加之各国对合同的各方面所作的具体规定不同,因此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一)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主面有的国家规定18岁为成年年龄,18岁以上的当事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在其他国家中,有的规定只有达到19岁,甚至25岁的自然人才有缔约能力。(二)合同的形式方面各国法律对合同形式都有一定的要求。合同只有符合法定的要求,在形式上才具有效力。合同形式主要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有些合同还需要登记或批准。由于各国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在涉外合同中,仍会发生法律冲突。(三)合同的成立方面一般说来,合同要经当事人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表示承诺,才能成立。英美法国家一般认为,承诺人只要把表示承诺的函电发出,合同即告成立;而大陆法系国家则认为,只有要约人收到了表示承诺的函电,合同方告成立,承诺到达的时间和地点为合同成
    2023-03-30
    414人看过
  •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使用一般地域管辖,诉讼因素涉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项引起纠纷的诉讼统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此类案件的管辖规定有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有特别法则按特别法处理。一、什么是涉外合同的界定何谓涉外因素,以往的司法实践一般根据《民通意见》第178条的规定从民事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主体、法律事实和客体)角度予以考查。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个要素涉外,即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22号,以下简称《民诉意见》)对涉外因素的构成标准与《民通意见》保持了一致,其中第304条从程序法的角度对如何认定涉外民事案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亦即只要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中一个要素涉外,即属涉外民事案件。作为我国第一部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的单行法。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适用法》对如
    2023-03-08
    345人看过
  • 建筑合同中涉及的诉讼管辖和协议范围有哪些
    提出建筑合同诉讼的管辖如下:1、协议管辖,即合同各方当事人可提前在合同内约定,因该合同引起的纠纷由当事人共同约定的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管辖,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纠纷约定管辖法院的是不是只能在约定的法院合同纠纷约定管辖法院的不是只能在约定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的,那么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如果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的法院有管辖权,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但是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那么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合同纠纷约定管辖法院的不是只能在约定的法院,被告住所地也有管辖权的。二、民事诉讼中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民事诉讼中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权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权属于
    2023-04-07
    489人看过
  • 涉外合同的法院管辖如何确定,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是什么
    一、涉外合同的法院管辖如何确定?约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针对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协议管辖权做出特殊的约定,因此中国法院将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关于国内民事诉讼中关于当事人协议管辖的规定来判断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法院管辖是否有效。法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规定主要见于《民事诉讼法》第四编以及《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二章对于涉外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中国法律关于涉外合同诉讼的法定管辖规则如下: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住所,则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在合同履行地起诉。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而合同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则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
    2023-03-21
    125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是否听证的法律依据
    不需要,法院自会裁定。经法院书面审查,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不好确定的,或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争议较大的,当事人要求质证的,受诉法院应采取听证的方式审查(准开庭模式)。一、基层法院管理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有哪些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据此,除法律规定由—上级法院管辖的特殊情形之外,行政案件都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管辖。行政诉讼法作出这种规定的原因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地域往往是案件的发生地,与原被告当事人较接近,节省费用、便于法院调查取证、执行以及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第1条规定是硬性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没有裁量权。凡不属于其他级别法院管辖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必须受理。2、第13条规定并不排除裁定管辖。在发生基层人民法院因利害关系、管辖权争议等客观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下,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辖。二、行政诉讼应予受理案件(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
    2023-03-16
    224人看过
  • 涉外离婚法律内容有哪些涉外离婚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4、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7、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
    2023-03-06
    174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一)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更多>

    #涉外合同
    相关咨询
    • 涉外离婚管辖法院怎么审理,涉外离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9
      涉外离婚案件应当以原告就被告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要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双方
    • 涉外合同协议管辖怎么样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4
      涉外合同协议的管辖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这是国际经济贸易中普遍适用的一种管辖确定原则,它对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例如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合同有联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这种选择不能违反我国《民事诉
    • 涉XX涉外申请条件有哪些,法律依据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涉台、涉外结婚登记申请条件(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自愿结婚;(6)当事人提交4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二、涉外结婚的法律依据根据最新出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新的规定。“结婚条件
    • 合同和补充协议在法律上有哪些法律依据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13
      主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关系是: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则补充协议有效,如果主合同尚未生效,则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 什么是涉外协议管辖?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涉外协议管辖,是指由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定条件自行约定或协议确定行使案件管辖权的法院。这是现代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确定合同纠纷案件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管辖的方法。涉外协议管辖将确定管辖的权利交给当事人,避免了国家之间直接发生管辖权冲突,对推进国家间的和平相处、友好发展、维护国际社会的稳定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