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行使介入权之阻却事由的判断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04:00:31 305 人看过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主动介入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直接向第三人主张合同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在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该法条一方面规定了委托人的介入权,同时又以但书的方式规定了阻却委托人介入权行使的例外规定。审判实务中判断第三人是否具有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与受托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要根据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的主客观情况综合予以认定。

通常情况下,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可判定第三人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与受托人订立合同的意思:

(1)在此之前,委托人曾与第三人洽谈过订约事宜,但被第三人拒绝;

(2)在以前的交易过程中委托人对第三人有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3)委托人经营情况严重恶化,不具备相应的合同履行能力;

(4)第三人如与该委托人订立合同将导致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

一、委托人行使介入权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委托人行使介入权需要具备的条件分别有: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逃税罪阻却事由主要有哪些?
    逃税罪没有法定阻却事由,构成逃税罪的,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一、新刑法“偷税漏税罪”(逃税罪)处罚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
    2023-03-14
    331人看过
  • 保险人合同解除权行使的阻却
    保险合同解除权的阻却是指保险人因自己的行为满足某种情形而丧失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具体包括:弃权与禁止反言、除斥期间等。1、禁止反言。保险法第16条第6款规定: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禁止反言即保险人已知保险合同有解除的原因,但其陈述或行为使善意相对人信赖保险合同有效成立,并作出某种行为,以致自己受损时,保险人不得再主张解除权。2、弃权。弃权指自愿或故意地放弃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就是指权利人对于某种权利或利益,任意的放弃或使之消灭的意思。在保险中,弃权是指保险人以言词或行为,故意放弃其解约权及抗辩权。保险人放弃行使解除权须具备如下条件:其一,保险人明知有解除的原因或者从已知相关事实中可以推知;其二,保险人知道有解除权后,明示或默示放弃解除权。3、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直接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
    2023-06-26
    182人看过
  • 委托合同有介入权吗
    一、委托合同有介入权吗委托人的介入权指的是在受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中,委托人取代受托人的地位,介入到原本是受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中。委托人行使介入权的条件是: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也就是说受托人与第三人是该合同的当事人,该合同对受托人与第三人具有约束力;2、当第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间接影响到委托人的利益,这时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3、因受托人的披露,委托人可以行使介入权。委托人行使介入权的,应当通知受托人与第三人。第三人接到通知后,除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以外,委托人取代受托人的地位,该合同对委托人与第三人具有约束力;4、因受托人的披露,委托人也可以不行使介入权,仍然由受托人处理因第三人违约而产生的问题。二、对于介入权的规定第三人的选择权指的是在受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中,因委托人的
    2023-05-06
    453人看过
  • 行纪人介入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行纪人有哪些义务
    一、行纪人介入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方式有两种,行纪人实施介入的告知,可以采用明示(书面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如实际履行行为。但必须让委托人知道行纪人就是买受人或出卖人,从保护委托人利益考虑,行纪人实施介入的意思表示采用到达主义,于到达委托人时才开始生效。二、行纪人有哪些义务行纪人有如下义务: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2.直接履行义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3.妥善保管委托物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负担行纪费用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5.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上述义务当事人可以有另外的约定。三、行纪人不按指示价格处理事务的法律后果行纪人不按
    2023-06-24
    173人看过
  • 委托人介入权怎么产生
    委托人介入权是指委托人可以介入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承担义务。并不是受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也就可以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委托人介入权的产生有两个提前: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2.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情况下,该合同就不能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例如在中,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并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所以此时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就不能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委托人的介入权:指的是在受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中,委托人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取代受托人的地位,介入到本来是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中,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委托人介入权的行使条件是:第一,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
    2023-04-26
    108人看过
  • 违法阻却性事由是什么,有哪些类型
    一、违法阻却性事由的定义符合要件的行为虽然原则上具有违法性,但也存在例外现象,即在具有特别理由、根据的情况下,也可能否认符合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这便是违法阻却性事由,又称排除犯罪的事由,所以违法阻却性事由是从反面否认行为构成犯罪。二、违法阻却性事由的类型(一)法令行为法令行为是指基于成文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作为行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所实施的行为。1.法律基于政策理由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发行体育彩票。2.法律有意明示了合法性条件的行为。如规定了堕胎罪的国家,其优生法往往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堕胎行为不成立堕胎罪。3.职权(务)行为。如执行死刑的警察枪杀罪犯。4.权利(义务)行为。如公民扭送犯人。(二)正当业务行为是指虽然没有法律、法令、法规的直接规定,但在社会生活上被认为是正当的业务上的行为。例如:(1)职业性的体育活动,只要遵守了正常的规则,就不认为是犯罪。(2)医疗行为。不包括人体试验、患
    2023-06-03
    341人看过
  • 能够委托行使子女监护权的人有哪些
    委任监护人的设立可划分为两种情况:(1)由父母委托他人做其子女的监护人。(2)由法定监护人把自己的监护职责委托他人实施。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专门委任。前者如父母把子女委托给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权照料,或者配偶把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医院或者福利院全权照料;后者如委托给保姆、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委托监护原则上不能改变原监护人的地位,不同于法定监护人以内部协议确定监护人的情形,也不同于监护变更。监护权为监护人的专属权利,不得抛弃或移转于他人,但其行使可以合同委托于第三人,监护人将其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的,原则上不具有变更监护的效力。受委托人仅得在委托范围内,行使监护职务,非由监护人受让监护权,故监护人虽已委托他人行使,自己仍有行使的权责。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仍然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一、70岁以上法定监护人的依据是什么?7
    2023-03-06
    82人看过
  • 论犯罪阻却事由有什么
    1、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2、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023-06-14
    467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条件有哪些?
    介入权是行纪人所享有的特殊权利。所谓行纪人的介入权,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行纪人自己可以合法介入行纪交易,与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而享有的权利。介入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一定的限制性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一、必须有行纪合同关系的存在。这是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基础,如果当事人双方根本不存在行纪合同关系,而是委托、居间等法律关系,则一方当事人不可能享有介入权。二、该行纪合同是有效合同。虽然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行纪合同,但该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则行纪人就失去了介入权,更谈不上行使了。三、行纪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有市场定价的证券或者其他商品。四、委托人没有禁止行纪人行使介入权。五、行纪人尚未与第三人实施行纪行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就与委托人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此时,双方应遵循本法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
    2023-06-09
    87人看过
  • 行纪合同委托人介入权的规定是什么?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可以作为出卖人或者买受人,卖出或者购买委托人的委托物。这就是通常说的行纪人的介入权,即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实施行纪行为时,有权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与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行纪人行使介人权,实际上就是行纪人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与委托人之间直接订立买卖合同。行纪合同的委托物必须是有市场价格的商品。这是介入权构成的要件。这一要件既是行纪人产生介入权的要件,又是判定行纪人是否在对委托人不利时实施介入以及行纪人实施介入对委托人不利时损害赔偿的标准。行纪人所依据的价格应当明确,以便能公平地行使介入权。例如,甲委托乙购买一部汽车。乙正好有一辆同型号同质量的新车,便按照委托人指定的价格,自己以出卖人的身份把该辆汽车卖给甲。这时乙既是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又是行纪合同的行纪人。甲不仅要向乙支付买车的价款,而且还应向乙支付行
    2023-06-16
    382人看过
  • 其他违法性阻却事由
    (一)法令行为法令行为是指基于成文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作为行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所实施的行为。法令行为包括四类行为:1.法律基于政策理由排除犯罪性的行为,例如发行彩票。2.法律明示了合法性条件的行为,例如国外刑法规定为了保护母体生命安全而进行的堕胎行为。3.职权(职务)行为,如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4.权利(义务)行为,如一般人扭送现行犯。(二)正当业务行为正当业务行为,是指虽然没有法律、法令、法规的直接规定,但在社会生活上被认为是正当的业务上的行为。业务是指基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反复实施的行为。只有正当业务中的正当行为才是排除犯罪的事由。例如新闻报道、职业体育活动、律师的辩护活动、治疗行为(人体实验、性转换手术不属治疗行为)。(三)被害人的承诺1.承诺的种类与效力。从形式上说,被害人承诺有三种情形。但作为违法阻却事由的被害人承诺,仅限于下述第三种。(1)被害人的承诺是构成要件
    2023-05-01
    422人看过
  • 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应具备哪些要件?
    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具备要件为:1、须为买卖有市场定价的证券或其他商品;2、委托人不禁止介入;3、须行纪人尚未对第三人卖出或买进。一、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行纪行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行为。居间的业务范围较广,除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居间服务。关于婚姻中介,婚姻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合同关系,因而婚姻介绍不属于居间的业务范围,应由相应的进行调整。(二)合同的标的不同。所谓标的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不是一般的劳务,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为一定的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实施是委托人与行纪人订立行纪合同的目的所在,故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居
    2023-03-05
    196人看过
  • 行纪人介入权的行使方式
    行纪人行使介入权时,只需将行使介入的意思表示告知委托人即可,无需委托人的承诺,只要行纪人行使介入权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也无禁止的意思,就可以了。行纪人实施介入的告知,可以采用明示,(书面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如实际履行行为。但必须让委托人知道行纪人就是买受人或出卖人,从保护委托人利益考虑,行纪人实施介入的意思表示采用到达主义,于到达委托人时才开始生效。一、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什么权利?(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
    2023-06-22
    336人看过
  • 行纪合同委托人介入是合理的吗?
    行纪合同委托人介入是不合理的。行纪合同中,介入权是行纪人的权利。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一、行纪人与委托人的义务是什么(一)行纪人的义务1、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对其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与委托合同不同)。3、依委托人指示的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
    2023-06-27
    11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委托人行使介入权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
      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受制于自身条件和专业水平的限制,并非所有的业务都亲力亲为。通过签订委托合同将事项委托给受托方,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受托方在执行委托事项时也会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进行合作。那么委托人行使介入权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 委托人在什么情况下行使介入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因第三人的原因将损害或已经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的情况下,委托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介入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直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合同权利,称为委托人的介入权。委托人在以下条件都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才能行使介入权: (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第三人并不知道受托人受委托人之托才签订合同,即第三人不知道委托人的存在。
    • 逃税罪阻却事由主要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4
      逃税罪并没有法定阻却事由,恶意偷逃税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是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刑法》中对逃税罪规定的量刑标准不是固定的,较轻的量刑标准是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逃税数额巨大且占到了应纳税额30%以上,处3~7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违法阻却是由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8
      1、非法侵入住宅的阻却事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授权行为,二是紧急避险行为。 2、对于法律授权的合法进入者,如公安、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需要进入公民住宅对有关人员的身体、物品进行搜查和抓捕人犯时,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3、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
    • 什么是行纪人介入权?如何行使介入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什么是行纪人介入权行纪人可以作为出卖人或者买受人,卖出或者购买委托人的委托物。这就是通常说的行纪人的介入权,即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实施行纪行为时,有权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与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行纪人的介入权由商业习惯发展而来的,最早出现于《德国商法》,此后,《日本商法》、《瑞士商务法》等纷纷仿效。二、行纪人如何行使介入权行纪人行使介人权,实际上就是行纪人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其与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