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送达是直接送达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8:06:28 145 人看过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留置送达并不是直接送达的方式,留置送达是在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情况下,将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家中的一种方式。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浅议留置送达方式的正确运用

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中,由于各种原因,执法机关往往会适用留置送达方式来送达各种法律文书。相对直接送达当事人的方式而言,留置送达具有相当的特殊性。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运用留置送达方式?应怎样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在程序上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以下试作探讨。

留置送达的适用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58号令》)第六十四条、《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处罚法》)及《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七十九条都对留置送达作了规定。将上述法律中的规定进行总结,可以归纳出留置送达的适用条件:

受送达对象拒绝接受法律文书是适用留置送达的第一前提。只有在受送达对象拒绝接受法律文书时才可以适用留置送达,在具体执行中不能颠倒两者的适用次序。

应当邀请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应当邀请有关当事人所在的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到场,对执法人员的送达法律文书的整个过程予以见证。实际上,这就是由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来见证留置送达的法律事实。

应当说明情况、记明事由。在无利害关系人见证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应当向见证人讲明送达的情况及有关事由,让见证人明白适用留置送达的原因,并将当事人拒绝接受法律文书的理由及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送达人及见证人的签名或盖章。在证明整个留置送达的过程中,无利害关系第三方见证人的证明效力要优于送达人员及其他与双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所以,在邀请见证人时,最好邀请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对整个留置送达过程进行见证,并请见证人在送达回证或者其他现场记录上签名或盖章。

适用留置送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从以上几项适用条件中可以看出,留置送达的适用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结合现实案件中的具体教训,以下几个方面的细节值得我们注意:

送达人员应当两名以上。《处罚法》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对此大家不存在疑义。但是,送达人员是否必须为两人以上,大家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其实,在留置送达的过程中,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送达。这基于两点理由:1.留置送达是一种强制性的送达,不以受送达人的意志而改变。所以,留置送达这一过程本身需要其他证据的证明。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可以对留置送达现场及相关情况进行更好的证明,并且可以更好地应付现场的各种情况。2.送达行为是执法行为的一个部分,理应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与。

正确认定留置送达的适用对象。在运用留置送达方式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分清留置送达的适用对象,因为并非所有与受送达人员有关系的人员都可以作为留置送达对象。在这里,《58号令》和《民诉法》所作的规定有一定差别,前者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拒绝接受有关文书的,即视为送达。而后者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结合《民诉法》和《58号令》,适用留置送达的被送达对象可以分三种情况:1.当事人是公民的。2.当事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3.在代理人签收的情况下。

见证人签字问题。无论是《民诉法》还是《58号令》,或者是与行政处罚不相干的《刑事诉讼法》,都要求在适用留置送达的情况下必须有见证人见证。一般情况下,见证人都愿意对留置送达情况进行见证。但是在实际过程中,有时也会发生见证人不肯签字的情况。《58号令》对见证人不肯签字的情况没有作任何规定。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意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者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我们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如果碰到此种情况,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

不能适用留置送达的情形。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文书的送达都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笔者认为,凡是不以行政强制力作为实施保证的法律文书都不能适用留置送达。例如,行政调解书(包括消费调解、商标侵权赔偿调解、名称争议调解),各种形式的通知书(如登记及受理通知)等就不能适用。

告知文书的留置送达问题

《58号令》对告知文书的送达作了专门规定,但并没有明确告知文书是否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方式。《58号令》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拒绝签收的,由送达人记明情况,并报告办案机构负责人。该条规定了当事人拒绝签收的情形,但是没有明确是否可以适用留置送达。《58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了留置送达的内容,却是针对告知文书以外的其他法律文书而言的。那么,我们在执法实践中,对于告知文书的送达到底能否适用留置送达呢?对此,我们可以分实然与应然两方面进行讨论:

实然方面。从上面列举的法律规定来看,我们对告知文书的送达不能适用留置送达。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可能基于:现实情况中,当事人拒绝签收告知文书的情况比较少见,并且可以采取其他办法进行说服。从性质上来讲,告知文书是一种赋权性质的文书,是给予当事人对案件事实预先认知的权利,并且让其有陈述申辩的机会。告知文书并不像处罚决定一样要求当事人承担否定的法律后果。所以,从立法层面来看,立法者对告知文书的送达并未采纳留置送达方式。

应然方面。笔者认为,告知文书的送达应该可以适用留置送达。一方面,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处罚决定的效力以告知文书的送达为前提。如果当事人拒绝当场签收告知文书,那么将导致处罚决定不能作出。即使作出,处罚决定也会因违反《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而被判定无效。所以,鉴于告知文书的重要性,在今后的立法实践中,建议考虑将留置送达方式向告知文书的送达方面延伸。这样不仅有利于保证告知文书的送达,更有利于处罚决定的顺利作出。另一方面,从《58号令》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来看,在当事人拒绝签收告知文书的情况下,除了由送达人员记明情况,报告办案机构负责人外,还应当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到场见证。这样才可以认为处罚机关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能否通过留置送达方式送达支付令?
    留置权可以应用于支付令的送达,但必须谨慎严格限制留置的空间范围。支付令的送达只需让债务人知道债权人已通过法院对其主张债权,不用对被送达人的留置地点进行过于严格地限定,否则就是无谓地加大送达成本,也不利于案件的顺利审结。留置权可以应用于支付令的送达。法院的送达是一项严肃的任务,特别是在留置送达法院文件时,必须非常谨慎。必须严格限制留置的空间范围。即要严格限定留置送达的地点,留置地点必须是被留置送达人的住所或者居所。因为留置送达的文书或者开庭手续都具有专向性,这些文书或者手续都是专门送达给被留置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的。支付令是适用督促程序送达给被申请人的,只要送达,也就是只要让债务人知道债权人已通过法院对其主张债权就可以了。不用对被送达人的留置地点进行过于严格地限定,否则就是无谓地加大送达成本,也不利于案件的顺利审结。 能否将支付令留置送达?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支付令是一种重要的民
    2023-08-29
    84人看过
  • 适用留置送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什么是留置送达
    一、适用留置送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适用留置送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是:1.送达人员应当两名以上。在留置送达的过程中,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送达。这基于两点理由:(1)留置送达是一种强制性的送达,不以受送达人的意志而改变。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可以对留置送达现场及相关情况进行更好的证明,并且可以更好地应付现场的各种情况。(2)送达行为是执法行为的一个部分,理应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与。2.正确认定留置送达的适用对象。在运用留置送达方式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分清留置送达的适用对象,因为并非所有与受送达人员有关系的人员都可以作为留置送达对象。二、什么是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无理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写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实,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取证人签名或盖章,然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处所,即视为送达。
    2023-06-06
    58人看过
  • 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吗?
    一、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吗?送达法律文书并不是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因为我们国家的送达方式是比较多的。送达方式如下所述。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6、
    2024-01-12
    289人看过
  • 传票直接送达要几天
    一、传票直接送达要几天一般法院传票是7天送到,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二、交付的方式有几种(一)现实交付指事实管领力的移转,即双方在约定的地点,基于合意转移直接占有,使受让人取得直接占有,让与人放弃全部占有地位。直接占有是否终局性转移,须依一般社会观念定。(二)观念交付1、简易交付指动产物权的受让人已经直接占有该动产,在让与人与受让人就转移动产所有权或设立动产质权达成合意时,即视为已经完成现实交付。受让人非法占有动产的,亦可简易交付。2、指示交付指
    2023-06-08
    429人看过
  • 留置送达一般是几天
    留置送达判决书时间是十五天内,判决书的生效期限,如果最后一天上诉期是节假日,就不算在内。十五天天中间的节假日计算在十五天之内。留置送达的介绍留置送达是送达方式的一种,适用于受送达人不愿意接受诉讼文书的情形,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件留在收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属于强制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时,受送达有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将诉讼文书依法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除留置送达外,依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方式还有: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
    2023-06-14
    336人看过
  • 直接送达的适用范围
    一、直接送达的适用范围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8条及适用意见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送达都属于直接送达:1、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2、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时,将诉讼文书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诉讼文书交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4、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将诉讼文书送交其诉讼代理人签收。5、受送达人已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二、有关送达的注意事项1.送达的主体是法院。送达的主体必须是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向法院或者他们相互之间递交诉讼文书或其他文书都不叫送达,不能适用民事
    2023-05-01
    159人看过
  • 拒收属于留置送达吗
    不属于。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其同住的成年家属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的一种送达方式。留置送达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受送达人或其同住的成年家属拒收诉讼文书;2、送达人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并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有关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不影响留置送达的效力。此外,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023-06-14
    281人看过
  • 哪些不能留置送达
    一、哪些不能留置送达调解书不能留置送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因为调解书一经接受,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即视为调解未能成立。留置送达并未经当事人签收,不对其产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86条:有关当事人同住成年家属签收以及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的规定不适用调解书的送达,其他规定仍应参照执行。二、新民诉法关于留置送达的修订亮点1、完善见证人制度。2007年民事诉讼法对于留置送达给予了很严格的限制,要求人民法院须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当场见证,但法律并未规定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有义务履行见证职责。相较于2007年民事诉讼法新民诉法的修改使得留置送达的形式更为切合实际。司法实践中,由于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法律意识不强、怕得罪当事人等原因多数不愿到场见证,使得留置送达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困难。其实,理论界和实务界很早就有取消留置送达
    2023-06-06
    303人看过
  • 留置送达最新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留置送达最新规定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留置送达作为一种送达方式,适用于受送达人不愿意接受诉讼文书的情形。1.当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以依法将诉讼文件留在收件人的住处,视为已经送达。2.送达人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见证,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3.为了确保证据的完整性,送达过程还可以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二、民诉法留置送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留置送达是当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以采取的一种送达方式。在此过程中,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见证,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还需要签名或盖章,以确保送达的法律效力。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诉讼文书的合法送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司法解释留置细则根据《最高
    2024-03-22
    482人看过
  • 法人怎么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但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条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第一百三十二条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第一百三十三条调解书
    2023-06-14
    440人看过
  • 留置送达后可以开庭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留置送达后可以开庭吗留置送达成功后,法院会收到回执,收到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一百零七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2023-12-20
    425人看过
  • 留置送达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综合知识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6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023-02-22
    407人看过
  • 留置送达需要见证人吗
    一、留置送达需要见证人吗1、留置送达必须要见证人,而且需要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回证。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二、留置送达需要什么人送
    2023-06-12
    69人看过
  • 公告送达就是传票送达吗
    一、公告送达就是传票送达吗法院传票公告送达是指是被告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通过公告程序从法律上视为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公告程序的条件必须是被公告人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二、哪些适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前提条件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受送达人有音讯,但行踪不定,没有通讯地址,无法联系,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公告送达的受送达人不包括军人、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因为对这些人可以委托有关机关、单位转交送达诉讼文书、法律文书。公告可以在法
    2023-06-06
    26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起诉书送达是直接送达还是留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12
      传票送达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直接送达,指直接给被告或者被告的亲属(代收)送达;二是留置送达,指被告或者被告的亲属拒绝签收起诉书,由法院的送达人将起诉书放在被告住所地,并将当时情况记录在案,视为送达;三是公告送达,无法联系到被告时,由人民法院在指定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被告应诉,公告60日后,一共经过78天,视为已经给被告送达。 电话通知不是送达,如果你去法院取,在取到时才算送达。如果你不去取,法院会给
    • 送达机关是直接送达还是委托送达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0
      送达分为: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通过邮局诉讼文书用挂号方式邮寄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转交送达是指公
    • 什么是留置送达(给多人送达)?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5
      1、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2、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吗,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2
      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 直接送达和委托送达的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