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个人借款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9:20:41 333 人看过

允许公司和个人之间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款有效性的批复》中确认,“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的意图是真实的,就可以认为是有效的。”因此,本文重点研究企业和个人借款时如何订立和签订借款合同的问题,最简单的借款合同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贷款人和借款人;2;2贷款金额;三。借用时间。在一些没有签订正式贷款合同的情况下,借据也可以构成贷款关系。一张简单的借据通常由借款人写为“今天从XX借了**元人民币”,并由借款人签字和注明日期。这样一个简单的借据也有贷款合同的必要条款

然而,公司和个人之间的借贷不仅可以满足于借据的制作,而且还需要更加注意条款的设置以避免风险

首先,如果贷款收取利息,利率标准在合同中约定。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第二,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合同中没有规定利率标准的,不能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贷款人与借款人发生纠纷时,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但个人间贷款未注明是否计息的,按免息贷款处理),付款交割贷款一般采用直接现金交割或银行付款的方式,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建议采用银行付款方式保留付款凭证。小额贷款(10万元以下)可直接以现金方式发放,但借款人须出具收据,或在合同中注明合同签订时已确认收据,部分贷款虽由贷款人提供贷款合同,但不得再出具收据,借款人否认收到贷款,且双方在交付时未出具收据

同样,在其他贷款情况下,贷款人提供汇款凭证但未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人声称该笔款项是赠与而非贷款,而贷款人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是贷款,最后贷款也无法顺利收回

第三,还款期限有些贷款合同规定了还款期限,有些则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贷款到期不能收回的,法院应当自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者发函催告,否则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法院将不保护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但是,在发出还款通知后逾期仍不能收回债权的,应当在两年内再次提起诉讼或者发出催告函,以避免超过借款合同规定的诉讼时效,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提供尽可能多的担保,尤其是向公司提供个人贷款时。为了避免空壳公司的陷阱,应要求公司股东以个人身份提供担保。建议规定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借款人到期无法偿还时,贷款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并回避一般担保,即只有借款人无法偿还时,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一般担保条件下,贷款人必须先起诉借款人,只有在借款人无财产偿还时才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到期时,借款人未偿还贷款,未经保证人同意,贷款人与借款人再次就还款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有时,借款人可以提供房地产、车辆、股权、产品等,作为贷款的担保。此时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和股权需要登记担保才能生效,贷款人还需要实际占有车辆、产品等动产,否则不能在贷款提供抵押的合同条款中起到担保作用,当事人双方约定,贷款到期不能偿还时,抵押物归贷款人所有的,该条款无效,因为法律认为该条款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违背,价值较高的物品容易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贷款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借款人利益

5。如果管辖法院在借款合同中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按照合同履行地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原则,贷款人可以一路到借款人住所地提起诉讼,非常费时费力,有必要约定一个方便贷款人的管辖法院

以上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您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在线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个人转让股权应注意的税款问题
    1、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12〕285号)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区分两种情况:(1)先履行纳税义务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2)股权变更登记与纳税申报同时进行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表格式样和联次由各省地税机关
    2023-02-09
    324人看过
  • 出借人为公司法人的借款合同有效性问题
    出借人为公司法人的借贷合同有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
    2023-07-19
    342人看过
  • 公司贷款时合伙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应对方法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撤资和有限合伙人撤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均有权进行合伙人撤资。(一)普通合伙人撤资普通合伙人可以随
    2023-07-03
    114人看过
  • 借款人写借条需要注意的问题
    借钱写借条要注意以下几点:1、有双方的名字,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2、明确双方债权债务关系;3、借款原因,具体借款的货币、金额,需要大小写;4、双方约定的具体事项,如利息、还款方式、还款日期、违约条款等;5、借款人亲自签字或盖章;6、写日期,具体到年月日,请第三人见证或担保。只要借条能真实反映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亲自签字,就有效。借钱怎么写借条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借条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借款期限。也就是借款的起止时间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还款的具体日期;5、借款利息、明确的年利率和月利率,最终支付的利息总额;6、借款本息偿还的具体日期和付款方式;7、借款人的亲盖章、手印和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2023-07-04
    498人看过
  • 参与谈判审定联营合同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联营合同的谈判与审定是一项慎重的工作,重要的是对合同内容及条款的审定,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的内容,而引起合同的无效。法律顾问在谈判审定联营合同时重点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关于投资总额与注册资金;二是要有联营投资的担保措施;三是利润分配。总之,开办联营企业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法律顾问在开办联营企业中,肩负重要的责任。特别是在可行性研究,保证联营项目合法可行和参与谈判审查、签订联营合同中,起着主力军的作用。但是,联营毕竟是三种复杂的法律行为,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法律顾问一定要在项目审查,合同谈判和签约中把握好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三关。才能使联营企业按照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健康的发展下去,杜绝不必要的联营纠纷,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使联营双方获得预想的经济利益。摘自《黑龙江工人报》一、企业法人登记对各类登记事项有何具体要求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登记主
    2023-06-21
    301人看过
  • 公司与自然人合伙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一)确定公司合伙人发出资比例可以说公司出资比例多种多样,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那么这样一来合伙写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等。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财产份额。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二)确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②合伙利润的分配权2、查阅账簿的权利④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①足额出资②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④竞业禁止(三)合伙人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在审查合伙协议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
    2023-03-25
    424人看过
  • 公司离职申请应注意的问题
    员工提出辞职,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向单位递交正式的辞职信的。辞职信本身,作为员工的一种结束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是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会对劳动关系结束的性质、双方责任的划分产生最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员工在写辞职信时,是需要慎重思考,绝对有必要三思而后行的.为了使员工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从实践中碰到的员工因为提出辞职而利益受损的几个案例,总结出以下需要注意的方面,供想辞职的员工参考:(一)了解辞职权利的性质;作为一名员工,在写辞职信之前,不要仓促行为,也不要意气用事。想辞职时,就先要想清楚,你想行使的是哪一种辞职的权利,这种性质的判断,是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的。员工辞职的权利,共计有三种,其一是与单位协商,这是不需要员工单独拟写辞职信的;其二是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这种辞职的权利是一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现实中还是受到一些限制的,而且有可能会承担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因此
    2023-04-02
    265人看过
  • 公司设立登记应注意的问题
    一、登记管辖(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2、外商投资的公司;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2、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三)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
    2023-06-09
    411人看过
  • 司法鉴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4、如果对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一、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
    2023-04-04
    156人看过
  • 个人缴纳社保应注意的问题
    一、参保的范围和对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单位终止、解除合同后中断投保的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以及我市城镇户口的个体劳动者,均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1.对原来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可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继续参保。2.对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可凭个体工商个体户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一寸免冠照一张,到企业三科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三、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规定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不管是临时工还是固定工,单位都有义务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参加工作的都是合同工,都依法享有社会保障的权益。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可申请劳动仲裁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如现实情况下,不能让所在单位为你办理社保,你可以在户籍所在地以个体劳动者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和办理流
    2023-05-05
    381人看过
  • 个人借贷利息的约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个人之间的借贷利息可由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范围内进行约定。按照上述规定约定的利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超过该范围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范围内的仍可以按照约定履行。一般个人借贷利息多少合法?根据我国最新法律规定,我国对于私人借贷利息的保护区间由年利率36%更改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具体规定有:1、私人借贷的利息可以自由协商,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3-07-06
    419人看过
  • 两个人注册公司,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要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对投资公司成立后的职责明确划分;还要考虑到发生纠纷怎样处理;股权转让怎样进行;一方不诚信怎样处理等,可签订书面协议进行明确。一、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个人想退出该怎么办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个人想退出的,应当终止合伙合同的履行。法律明确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个人想退出的,就只剩余一个人了,无法继续履行,合伙合同应当终止,并且对合伙事项进行清算,将债务清偿后,有剩余财产的,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二、合伙开的店营业执照可以写两个人的吗不可以。个体户的经营者只能写一个人的名称。如果是合伙开店,可以以一个人为负责人办营业执照。合作办个体户还是有不少的,一般是以一个人为负责人办营业执照,另外两个人签一份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投入与利润分配.两个人可以签一份合作协议,从而明确各自的
    2023-02-11
    233人看过
  • 合同中有格式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格式条款”是民法典第一次使用的概念,其准确含义应是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而订立的条款。这里要强调法律意义上的“格式条款”具有特定的含义是指即已成立的条款,应与尚未签订的格式条款文本相区别。同时,格式条款与合同示范文本有本质的区别,只有当一方将合同示范文本提供且不允许对方修改的条款经对方承诺之后才能认定为格式条款。二、合同中有格式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一)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的关系问题。格式条款存在于合同之中,也就是说一个合同中有可能全部是格式条款,有可能部分是格式条款,部分是非格式条款,当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里有一个问题,若格式条款更有利于对方,是否适用优先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一规定呢?这只能根据不同的案情作具体分析。(二)格式条款的解释问题。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
    2023-04-13
    178人看过
  • 技术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中应注意的问题
    技术合同的变更是指技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以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技术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增减、修改和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所达成的新的协议。技术合同的解除是指技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之前,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的商定提前终止合同。(一)法律上允许技术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情势(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技术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变更或者解除应当征得原批准机关的同意。(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技术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①另一方违反合同。②发生不可抗力。③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3)技术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4)在技术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其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
    2023-04-25
    392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个人借款给公司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具体范X应该怎样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
    • 公司借个人的借条应该如何写或者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7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
    • 个人与个人借款合同的问题与个人信誉是否有关联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3
      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利率按前约定利率计。这是对个人与个人借款合同的一些理解。
    • 个人退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9
      退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现金价值不等于所缴保险费之和。在早期比所缴保费要少,在一定年数后比所缴保费要多。因此,越早退保投保人越吃亏。保险早期退保不是很好的选择,一定要三思而行,不要凭一时冲动。 2、不是所有险种都可以退保。如短期保险,一般就不办理退保。 3、申请办理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须征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 公民个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呀?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8
      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避免出现欠条可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