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摇撞骗的危害后果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
(5)犯罪目的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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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招摇撞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1-04-21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九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特殊的、实质的危害所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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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的时候被逮捕,招摇撞骗撞的意思是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招摇撞骗罪公安机关删除访谈网站解图 招摇撞骗罪公安机关删除访谈网站解图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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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1500元有哪些罪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1是属于招摇撞骗罪;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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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的行为是什么招摇撞骗罪的行为有哪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9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如果行为人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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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后果,敲诈勒索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51、不同的行为特征。诈骗罪以诈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欺骗受害者;敲诈勒索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但其特征是威胁或威胁。2、受害者交出财产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诈骗罪中,被害人被骗后,自愿交出财产或者转让其他合法权益;敲诈勒索引起被害人的精神恐惧,因无奈被迫交出财产或者转让其他财产利益。三、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诈骗罪获得的利益范围很广,包括财产或财产利益,以及非财产利益,如骗取某一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