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三十一条【加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45:35 172 人看过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解释】本条关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限制规定。

本条规定了三层意思

一、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

为了保障劳动者劳逸结合,保持其身心健康,保证其有必要的时间进行文化娱乐和科学技术学习,使其有必要的时间料理家务、教育子女、改善健康状况和生活环境,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有休息权。为了保障公民的休息权,劳动法规定了完整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本条的规定,是对劳动法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补充。

目前,我国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实行劳动者八小时工作制

1994年的劳动法对八小时工作制作了完整的规定。即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是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对于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的工时应参照八小时工时制度加以计算,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当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但该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必须使劳动者的休息权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

199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又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对八小时工作制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即职工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这主要是指在严重有害健康和劳动条件恶劣以及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的条件下实行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时间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2、规定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和职工探亲假等休假制度

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用人单位必须安排劳动者休假。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是指,职工每年在一定时期内享有保留工作和工资的连续休息的时间。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的规定》,享受职工探亲假的条件是,凡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职工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对加班进行限制性规定

加班,也称延长劳动时间,是指用人单位经过一定程序,要求劳动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限制的日工作时数和周工作天数而工作。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和身体健康,我国严格限制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这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需要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

(1)首先,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生产任务紧急,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经营的。

(2)其次,必须与工会协商,经工会同意。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把安排加班的理由、涉及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同意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工会不同意,不可以强令劳动者加班。

(3)再次,必须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进一步与劳动者协商,因为加班需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劳动者不同意,亦不可强令其加班。因为劳动者的休息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剥夺。

(4)此外,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时间长度必须符合劳动法的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度,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5)最后,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要求员工加班的,但出现紧急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述规定。根据劳动法和有关国家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形时,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才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国家在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然,国家对加班人员也有一定的限制。根据劳动法和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怀孕女工和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女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加班。

目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现象在相当一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普遍存在。有些用人单位以完成订单为借口,强令工人每天工作十四、五个小时,严重损害了工人的身体健康,侵害了工人的合法权益。有些用人单位通过扣发奖金、重罚等企业内部纪律方式胁迫工人加班。有些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在下班前安排工作任务,而劳动者为了不至于失去饭碗,只能委曲求全。本法针对这些问题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不得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实践中,用人单位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通过制定不合理不科学的劳动定额标准,使得该单位大部分劳动者在八小时制的标准工作时间内不可能完成生产任务,而为了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获得足以

......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加班相关文章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解释】本条规定的是集体合同对于劳动合同的效力的规定。一、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2004年1月20日劳动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社会平均工资法”是三种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之一。“社会平均工资法”也是按照国际上通用的方法,即月最低工资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60%。目前我国没有任何一个省份达到了这个要求,而且各省份差别很大。另外,为逐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资偏低问题,国务院要求各地从2006年起,要合理调整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31个省份都颁布了月最低工
    2023-06-09
    121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解释: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解读】本条是关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某一项工作或工程开始之日,即为合同开始之时,此项工作或工作完毕,合同即告终止。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劳动者要加入用人单位集体,参加用人单位工会,遵守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享受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这种劳动合同实际上属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不过表现形式
    2023-06-05
    137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所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的进一步细化规定。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如不采取措施加以对劳动者保护,就会危害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妨碍生产的正常进行。因此,我国严格保护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进行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这一点也体现在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中,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建筑物、工作场所和通道的安全技术条件、机器设备的安全条件、电器设备的安全装置、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设施、建筑工程的安全技术条件、矿山安全技术条件等方面我国都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规程
    2023-06-09
    372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义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结束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结束,但是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有关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反映,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的用人单位刁难劳动者,不开具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扣押劳动者档案,对社会保险问题含糊其辞等。有的意见提出,实践中有的劳动者不辞而别,有的则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导致用人单位有关工作陷人混乱,影响正常的生产活动。有的意见认为,在很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
    2023-06-09
    112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释】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现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保护一些特定群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同时又规定在六类法定情形下,禁止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理解需注意以下
    2023-06-09
    318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九十三条【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解释】本条是关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对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首先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主要是指该单位没有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获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根据2003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无营业执照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
    2023-06-09
    217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八十一条【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解释】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一、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之所以作上述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劳动合同与一
    2023-06-09
    106人看过
  • 加班规定详解: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第四十四条加班规定具体如下:1、对于延长公示的报酬支付延长工作时长,延长的时间必须按正常工资时长的1.5倍计算;2、休息日加班,不能补休的,按正常工资的2倍计算;3、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资3倍计算加班费。用人单位不给工钱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下: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解除;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4、经济性裁员。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规定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
    2023-07-06
    33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条第三项能否单方解除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可以扣工资吗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劳动合同法》第17条将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该法的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面无法解决问题,那么用
    2023-07-08
    127人看过
  •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五条【共同管辖】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解释】本条是关于共同管辖的规定。共同管辖,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诉讼案件都有管辖权。这种情况既可以因诉讼主体或诉讼客体的原因发生,也可以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在几个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就形成了管辖权的冲突。解决管辖权冲突的最主要的办法,是赋予原告选择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一法院起诉。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例如,李某与刘某、王某、赵某是朋友,刘某、王某、赵某三人合伙做生意,三人共同向李某借款6000元,约定半年之后还,并写了借条,由刘某、王某、赵某三人共同签名(借款人)。半年之后,刘、王、赵未按约还钱,李某向他们索还,三人互相推诿,仍不还钱。李某准备向法院起诉,
    2023-06-06
    285人看过
  • 发现《劳动合同法》中的一处“错误”——谈谈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理解
    发现《劳动合同法》中的一处“错误”!——谈谈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理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的理解,显然没有任何问题。《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有两款,其中第一款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虽然前五项均是指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行为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第(六)的规定却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我们结合第46条,本项规定从字面可以理解为“凡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出经济补偿金”。“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2023-06-09
    297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解释:第十一条【约定不明时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十一条【约定不明时劳动报酬如何确定】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解释】本条是关于约定不明时劳动报酬应当如何确定的规定。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未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包括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仅仅作了口头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一旦发生争议,往往无据可查,无法确定。针对这种情况,本条作了相关规定。本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劳动报酬”的条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2023-06-05
    168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解释:第十八条【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十八条【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的情况的规定。一、事项约定不明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订立了劳动合同,但其中关于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标准约定的不明确,会引发争议。(一)劳动报酬的约定不明有些用人单位,为了在招到自己需要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将工资定得很高,等劳动者进入工作岗位后才发现,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是标准工资,而是总的收入,包含了加班费、奖金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应该是标准工资,指正常工作时间内的正常劳动应得的报酬,是个定数,而不包括加
    2023-06-05
    388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解释:第六条【工会在劳动合同中的作用】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六条【工会在劳动合同中的作用】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解释】本条是关于工会在劳动合同中的作用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在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按照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规定,各级工会组织享有广泛的权利,如在参与民主管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安全卫生、解决劳动争议等。这些权利行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合同权益。因此,这些权利同时也是工会的职责
    2023-06-05
    29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加班
    词条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加班
    相关咨询
    • 新劳动法解释: 加班费怎么计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1
      新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计算规定如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哺乳期加班的劳动法解释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4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 第三方能解释劳动合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25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劳动者和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仍然在用工单位上班,劳动者的工资和社保由第三方公司支付和缴纳。劳动者和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转签劳动合同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单方解除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2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
    • 劳动法一个月三十天算加班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法规定应该是22天是正班,有的公司26天是正班其他是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