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15:41:46 54 人看过

借贷双方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根据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一、私人借款借条不见了怎么办?

私人借款借条不见了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并不是只有借条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的。证人证言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所以,如果借条丢失了,但是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证言是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要注意最好不要让对方察觉到借条已经丢失,否则对方可能会赖账。

3、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

(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4)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6)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7)录音可以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8日 1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借贷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确定?
    一、借贷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1、借贷合同能约定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即使在合同之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在合同有效期间,一方实施了违法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也有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首先可以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对于没
    2023-06-20
    278人看过
  • 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原则和确定模式
    一、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原则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原则是有约定按约定履行,无约定的,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大家注意,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事先了解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以便于在合同签订以后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大致有以下几种:1.债务往取主义。所谓债务往取主义,是以债务人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典型立法国家有德国、法国、瑞士;2.赴偿债务主义。这是与债务往取主义相对应的,以债权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则称为“赴偿债务”。典型立法国家或地区有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3.送付债务主义。以将标的物送到债权人、债务人住所地或营业地以外第三人所在地的,称为“送付债务”。三、民诉解释中关于合同
    2023-06-19
    261人看过
  • 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以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
    一、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有约定按约定履行,无约定的,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大家注意,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事先了解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然后再根据自己的相关需求签订合同,以便于在合同签订以后可以很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大致有以下几种:1.债务往取主义。所谓债务往取主义,是以债务人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典型立法国家有德国、法国、瑞士;2.赴偿债务主义。这是与债务往取主义相对应的,以债权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则称为“赴偿债务”。典型立法国家或地区有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3.送付债务主义。以将标的物送到债权人、债务人住所地或营业地以外第三人所在地
    2023-06-19
    420人看过
  • 借、贷双方的履行地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自然存在两个履行地。
    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顺序,先由贷方履行支付借款的义务。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履行地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其次,是借款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按照前面的规定,履行地应该在接受款项的一方所在地——即贷款方所在地。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哪里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为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来约定履行地;如果不能协议约定的,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是哪里;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则以接受借款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的。
    2023-08-17
    184人看过
  • 贷款方所在地即是借款合同履行地吗
    一、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
    2023-05-05
    187人看过
  • 什么方式履行合同
    一、什么方式履行合同合同履行方式,是完成合同义务的方法,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根据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一)履行的主体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来亲自完成。(二)履行的标的合同债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质量、期限、交货地点等履行自己的义务。1、产品数量。产品数量由双方在合同中确定。数量的计量方法,应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2、产品的质量。双方应对产品质量作出明确规定。如规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执行
    2023-06-05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的合同履行地的地点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货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
    • 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的标准,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0号发布)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而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
    • 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应注意哪些事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 1993年11月1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
    •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合同履行地有什么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 借贷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履行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5
      1、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可按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一般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