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被撤销,仲裁案子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8 22:13:18 94 人看过

一、认定工伤被撤销,仲裁案子怎么办

在工伤认定委员会发布工伤鉴定决定书后,应明确区分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启动行政复议程序

若劳动者对此提出复议申请,通常因工伤认定委员会未能给予其符合工伤条件的结论而引起,然而这并不终止执行现有工伤认定结果,直至工伤认定书被权威部门撤销或中止执行。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在未经签署劳动合同时发生的工伤事故,理应按照实际伤残等级进行补偿。

若伤情被确认为工伤,便可向国家工伤保险基金会提出索赔请求;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则需额外支付两倍工资作为赔偿。

若用人单位未购置工伤保险,则所有相关赔偿费用均由其全额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员工扭伤被认定工伤公司请求撤销工伤认定
    搬运工老蔡工作时扭伤腰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公司以此病是常见的退化性疾病为由,要求撤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营口劳动工伤律师: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劳保局作出的认定老蔡所受伤害为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42岁的老蔡在一气动设备公司从事搬运工作。2008年2月13日,老蔡像往常一样,和同事一起在车间抬工件。不料,工作不到半小时,不慎把腰给扭了,疼得他根本无法走路,公司立即将其送到医院。经诊断为腰扭伤、L3-4椎间盘突出、L5-S1椎间盘膨出。为此,老蔡向公司索赔,遭拒。于是,向劳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保局出具《工伤认定书》,认定老蔡所受伤害为工伤。老蔡所在公司不服,故将劳保局告上法庭。在庭审中,原告某气动设备公司认为,老蔡确实在工作时扭伤腰部,但并不表示其腰椎间盘突出、膨出是此次腰扭伤所致。腰椎间盘突出属于脊柱的退行性病变,是椎间盘慢性病变所致,是常
    2023-06-10
    93人看过
  • 已撤销工伤认定书.想恢复工伤认定书怎么办呢?
    撤销流程:申请人写出一份对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的申请书,陈述申请复议的理由,只要理由是合理充分的,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即可撤销工伤认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
    2024-01-16
    132人看过
  • 仲裁撤销案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陈某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天职律师事务所受本案被申请人贵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张*浩、李*春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望合议庭予以采纳。首先,我们认为本案仲裁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人民法院应驳回申请人的撤销申请。一申请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从形式到内容皆违反法律规定。从形式上看,申请书末尾是打印“陈某”字样,没有在名字上压指印(不压指印必须用手签名)。如果人民法院据此申请书作出决定,陈某说申请书不是她的意思表示,将使诉讼走入尴尬的境地。从内容上看,整个申请书不是阐述事实、法律,而是大量使用“歪曲事实、颠倒黑白、随心所欲、荒唐、荒谬、强奸民意”等贬义词指责仲裁委员会,指责裁决书“互相矛盾、文理不通、荒诞不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当事人在诉状中有漫骂和人身攻击之词,送达副本可能引起矛
    2023-06-14
    363人看过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期间被执行了怎么办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期间被执行了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期间并不影响仲裁裁决的执行,如果已经执行的,依据法院作出的裁决进行处理,撤销裁决的,可以进行执行回转。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被执行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或者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提出不予执行申请并提供适当担保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停止处分性措施,但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除外;执行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司法审查期间,当事人、案外人申请对已查封、扣押、冻结之外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负责审查的人民法院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处理。司法审查后仍需继续执行的,保全措
    2023-04-20
    103人看过
  • 仲裁立案如何撤销
    劳动争议调解
    当事人向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庭已经立案了的,双方若达成和解协议,则可以对其进行撤销处理。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立案后可以撤销吗一、仲裁立案后可以撤销吗1、仲裁立案后不可以撤销。如果劳动仲裁已经立案,一般不能撤销,但可以撤回,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
    2023-08-13
    441人看过
  • 工伤保险案子仲裁
    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地点的,可就近选择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劳动者无证据证明的应选择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一、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有时效上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也会中断,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
    2023-03-06
    405人看过
  •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要有一定依据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劳动者所遭受的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将成为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的关键。工伤认定,首先要明确认定主体的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很明显,在一般情况下,认定工伤的权限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此,从理论到实践都无异议。然而,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工伤待遇问题发生争议,劳动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下,究竟由谁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对认定结论不服如何寻求法律救济的问题,却值得探讨。从现行有关规定看(具体而言,是根据劳动保障部的有关函复),在当事人已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下,如双方对是否属于工伤存在分歧,应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委托劳动保障部门进
    2023-06-22
    195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不受理经撤销后怎么办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撤回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等待人社局作出双方工伤认定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
    2023-07-21
    221人看过
  • 人社局撤销工伤认定应该怎么办?
    人社局撤销工伤不予认定书,之后需要进行调查,对事故经过进行了解,再次根据是否符合工伤构成的条件进行判定,最终结果还是以劳动行政部门开具的认定书为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
    2023-04-28
    332人看过
  •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拒绝农民工怎么办
    到司法局请求帮助。司法局有一个法律援助中心,你提供相应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中心会指派律师帮助你,不收费。附:《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2023-02-23
    381人看过
  • 仲裁撤销怎么操作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仲裁撤销怎么操作仲裁撤销的操作如果是劳动者要申请撤销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来申请撤销;如果是单位申请撤销的,则可以在三十日内依法向法院起诉,并提交起诉所需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仲裁撤销和不予执行的区别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
    2022-10-29
    73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及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
    一、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1、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具备三个条件: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2、约定不明的仲裁协议情况处理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通达成补充协议或者能确定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有效。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到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该地只有一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视为有效;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若能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提出异议的除外。3、仲裁协议条款的效力认定,采用内部报告制度本辖区所属高院审查-审查意见报最高院,最高院未作答复前,可暂不
    2023-06-06
    321人看过
  • 仲裁裁决太难,怎么撤销?
    涉外仲裁裁决撤销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如果仲裁裁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或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当事人才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
    2023-08-05
    409人看过
  • 能撤销仲裁么
    劳动争议调解
    一、仲裁庭是不可以自行撤销自己所作出的仲裁的,如果出现可撤销的情形,可以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但是撤销也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撤销的情形有:(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二、《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仲裁撤销还能再仲裁吗仲裁撤销还能再仲裁,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之后自行和解,在双
    2023-08-05
    2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仲裁裁决书被法院撤销后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5
      由于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仲裁也难免会有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决,这个时候能采取的救济方式就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撤销申请的受理法院 《仲裁法》第58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 撤销仲裁裁决的撤销仲裁裁决能否被执行?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7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期间执行的,按照法院下达的裁决办理,撤销裁决的,可以执行回转。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 劳动仲裁立案了怎么撤销劳动仲裁立案后可以撤销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8
      劳动仲裁立案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因此,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
    • 劳动仲裁裁定书正确怎么撤销仲裁裁定书的撤销方式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9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有错误;(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三)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经组成合
    • 工伤赔偿可否撤销仲裁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应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照这一规定,如果显失公平,是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