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两年后能撤销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7 04:41:01
366 人看过
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具有下列情形两年后也能撤销:1、赠与房屋的所有权尚未转移;2、不属于不能撤销的赠与;3、子女严重损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4、子女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等。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两年后能撤销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n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n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n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n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子女继承房屋后能否撤销赠与
223人看过
-
男子离婚将房屋协议赠与女儿反悔,能否撤销赠与?
314人看过
-
父母能否撤销对子女的房屋赠与
476人看过
-
房屋赠与子女能够在两年内消灭权利吗
312人看过
-
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可以撤销吗,离婚房产赠与子女如何办理过户
127人看过
-
父母将房屋转手赠与子女的两种途径
35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财产赠与子女,约定财产赠与子女能否撤销?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要判断是否能要赠与的财产,须明确两个基本法律问题:一、赠与协议的效力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赠与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愿表示,且不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那该赠与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二、房屋产权是否转移的问题一般夫妻约定赠与子女的财产多数是房屋。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
离婚协议书中将房屋赠与子女如何撤销后出售?湖南在线咨询 2021-01-24案情:甲男和乙女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将登记在甲男名下的一处夫妻共有房产归独子小甲所有。该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房屋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现甲乙共同协商准备将房产卖掉,且小甲已成年也同意出售房屋。向公证处询问可否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由男方出卖房屋,这样可以减少过户手续。 分析: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归独子所有,实际上是一种
-
赠与房屋后遭赶出能否撤销赠与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5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没有相应证据表示受赠人不接受赠与,那么应该认定赠与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并不代表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生效要件。《合同法》第187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合同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生效,你赠与女儿房屋的合同要生效,则需要办理该房屋产
-
父母将房屋赠与子女后能过户给子女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9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
-
老人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能否撤销赠与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30一、老人需要有合法理由才可以撤销赠与。 二、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