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商品销售者承担的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8:11:59 70 人看过

依据规定,销售者对于三包商品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国家规定应当实行三包的产品。

(2)保护销售产品的质量。

(3)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所谓法定标识,是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对产品标识的要求。

(4)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查,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和三包凭证。所谓有效****,是指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货票,是产品售出的有效凭证。一般发货票上应当载明销售者印章、销售时间、销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金额等项内容。三包凭证,是指产品售出时,销售者提供给消费者的,可以对所购产品进行修理、更换、退货的单据或证明。一般情况下,三包凭证上应当载明修理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三包有效期,修理记录及更换、退货条件等。修理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送修故障、修理状况、交货时间,以及更换、退货证明等项目。

(5)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提供服务,是指提供自身所承诺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上门修理,以及为方便消费者使用而进行的操作演示、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另外,根据国家规定负责承担专门安装的企业和其他安装者,对其安装的产品应当承担销售者的义务。

知识延伸:折旧费

依据有关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有与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可供调换而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收回货款时,应从货款(按****价格计)中扣除折旧费,余额返回给消费者。对于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的产品,消费者能够有效地证明该产品未曾使用过的,销售者应当免费予以退货,不收取折旧费。

折旧费计算自开具****之日起至退货时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国家规定三包的商品的日折旧率,彩色电视机、家用录像机、摄像机、家用空调器为0.1%;摩托车为0.2%;自行车、黑白电视机、电子琴(87键以上)、家用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50元以上)都是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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