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需要检察院同意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1:32:36 384 人看过

执行逮捕需要检察院批准。最终定罪量刑要由法院依照案情和证据认定。刑事拘留必须要把材料交给检察院。

一、看守所二十天会影响到什么

看守所关押20天属于刑事拘留,如果是逮捕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就会告通知家属。就一般情况而言,犯罪嫌疑人被抓之后,刑事拘留的时间是7到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

在这段时间内嫌疑人会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会将案卷材料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公诉科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取保候审的流程是什么?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本案构成犯罪,仍然会将材料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当然侦查终结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也可以不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认为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也可以不移送法院。如果检察院认为本案构成犯罪,仍然会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具体来定罪量刑,所以取保候审后,并不是就没有问题了。相反,大多数情况下,案件仍在进行中,很大一部分犯罪嫌疑人最终还是会被判处刑罚,甚至判处实刑。

三、派出所立案后的手续是什么

派出所在立案后的手续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犯可以进行刑事拘留,对其进行为期24小时的审问;2、在询问后确定需要逮捕的,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由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或不逮捕的最终决定;3、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释放后还需继续侦查,派出所可依法请求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4、派出所可确定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将相关资料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由人民法院下达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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