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为双方共有,法院如何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08:41:10 206 人看过

离婚财产的判决一般是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二)照顾无过错一方。

有孩子的情况下双方协议离婚怎么做

有孩子的情况下双方协议离婚,具体如下:

1、需要先协商好孩子抚养和财产和债务问题,作出适当处理,协商一致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3、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双方离婚时存在共同债务有何法律规定
    一、双方离婚时存在共同债务有何法律规定双方离婚时存在共同债务有的法律规定为:1.夫妻双方需要承担共同债务的,应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2.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如何证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债务可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夫妻共同债务: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2023-07-28
    253人看过
  • 离婚时双方都要女儿的抚养权法院如何判
    一、离婚时双方都要女儿的抚养权法院如何判离婚小孩的判决视情况而定:1、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女方。2、判给男方或者女方。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求随一方生活等情形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夫妻离婚法院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是如何判决的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
    2024-01-18
    487人看过
  • 双方自愿离婚,法院的判定
    双方同意离婚的法院的判决:如果双方仅同意离婚,法院也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但夫妻之间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法院会判决予以离婚,并一起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协议的,法院会要求其按协议执行,仅判决夫妻离婚。必须双方同意才能离婚吗若双方协议离婚,是必须双方同意才能离婚的,若双方起诉离婚的,不是必须双方同意才能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不能协议一致,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023-07-06
    64人看过
  • 离婚时双方有一个孩子如何判定归属
    在探讨和解决此类问题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先行充分且平等地协商解决。若历经协商仍未达成共识,可以援引法律诉讼以求公正裁决。通常之情况下,在提起诉讼之后,男孩抚养权的分配将依据以下几个基本准则:首先是不足两周岁之婴幼儿,原则上应交由其母予以抚育;其次是两岁至八岁这段年龄阶段的孩子,首先考虑父母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达成合意,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将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定原则做出最终判决;再者是超过八岁的孩子,其有权表达个人意愿,此时父母或司法机关均应该尊重并参考其意见。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不能适用于上述准则,也应例外而非普遍化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2024-07-30
    295人看过
  • 为卖房避税假结婚,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张女士在朝阳区广渠路某某家园有楼房一套(以下简称某某房产),后因为她需要用钱,就准备将这套房屋出售,便将房屋的出售信息在网上进行了发布。2013年9月,刘先生打电话联系她,欲以185万元的价格购买某某房产。刘先生同时提出,他在朝阳区高杨树有房屋一套(以下简称高杨树房产),他将该房产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并用售房款向张女士购买某某房产。某某家园是一处建于2003年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当时的基准单价为4500余元、平方米,目前,该小区的单价约为3。5万元、平方米。张女士称,根据政策规定,某某房产是经济适用房,尚未满5年,如果上市交易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和增值税,为了避税,刘先生提出双方可以结婚登记假结婚,然后办理房产的夫妻更名手续,最后再办理离婚登记。由于急需用钱,张女士同意了刘先生的意见。2013年9月29日,双方签订《婚前协议书》,并于第二天办理了结婚登记。根据这份协议,刘先生高杨树房产
    2023-04-22
    381人看过
  • 离婚时对共有房屋如何分割,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权
    一、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二、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屋共有人有以下权利:(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2)处分自己份额权。(3)对其他共有人
    2023-03-05
    197人看过
  • 双方无过错离婚赔偿法院如何判决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双方无过错离婚是不涉及到赔偿问题的,只需要对财产予以分割,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有什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如下: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2、侵权的具体情节;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6、过错方的具体情况和事后态度;7、其他情况。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二、实施家庭暴力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人身伤害的,实施家庭暴力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
    2023-03-03
    75人看过
  • 夫妻双方都要求房屋所有权法院如何判,房屋分割手续如何办理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在寸土寸金的上海,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二)照顾无过错一方。比如,另一方有民法典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在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这时就需要办理房屋析产手续,也称房屋分割手续。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前提条件是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双方或多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再办理析产手续时,除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下列证件:(1)房屋所有权证;(2)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
    2023-05-03
    321人看过
  • 离婚时双方都有房子,如何判断谁更有权利?
    双方可以就房屋的具体分配方式进行协商,确定具体的分配方式。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可以就房屋的分配争议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分配。一般来说,对于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同意竞价取得,法院应当准许;如果不愿意竞价取得,则可能是由一方取得所有权,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者是拍卖、变卖房屋,由双方就所得价款进行分配。离婚时尚无产权的房子,夫妻双方如何处理1、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在一方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果另一方有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2、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2)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的;(3)在
    2023-07-01
    343人看过
  • 一方所有的房屋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如何缴纳契税
    政策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政策解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产权变更为夫妻共有产权的,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均免缴契税。案例1甲婚后,决定将婚前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变更为夫妻共同共有,甲的配偶取得的这部分房屋产权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答: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婚前单独拥有的住房产权,变更为夫妻共同共有(即产权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可以免缴契税。案例2甲婚后与配偶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购房时房屋的权利人登记为甲本人,现在夫妻商定将配偶也登记为上述房屋权利人(即产权证加上配偶的名字),按份共有,甲拥有70%,配偶拥有30%,甲的配偶取得的这部分房屋产权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答:甲将配偶名字写入产权证,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归一方所有房
    2023-05-05
    59人看过
  • 房子有债务,离婚时法院会如何判
    一、房子有债务,离婚时法院会如何判1、房子有债务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房屋的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2、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可以竞价取得,然后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并且继续还房屋的债务。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二、房产证双方名字离婚后欠债如何处理1、已到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3、双方协议不成时,法院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
    2023-06-14
    85人看过
  • 双方离婚,房子所有权的归属如何判定
    一、双方离婚,房子的所有权归属的判定1、婚前财产、父母赠与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反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平均分配。不能分割的可以折价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分配。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2、夫妻财产约定制: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房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按照约定判定,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共同所有进行判定。夫妻对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房产以及婚前房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恶意处分财产惩罚原则:《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
    2023-03-22
    109人看过
  • 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如果是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可以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8-08
    288人看过
  • 夫妻双方贷款一方据为己有法院如何判决
    夫妻双方贷款一方据为己有的情况下,法院会先确认贷款的性质,如果双方贷款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如果是一方贷款的,不进行分割。夫妻双方贷款一方据为己有法院如何判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
    2022-06-21
    22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离婚房产如何判离婚,离婚时双方都要房子所有权,法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7
      有协议依协议,如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一方起诉后,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
    • 离婚时共有房屋如何分,法律有哪些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3
      离婚的时候对于共有房屋,如果双方都想要,可以竞价取得。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如果只有一个人想要房屋,那需要给另一方补偿。
    • 处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应当如何处分双方共有房屋的份额或转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4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1)处分按份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双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2)处分共同共有关系的双方房屋产权时,由于
    • 如何处理房屋,离婚房屋分割法院如何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房屋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往往是价值较大且事关民生的重要财产,离婚时,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进行分割,法院处理离婚房屋分割问题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
    • 家暴,房屋为共同购买,双方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如何判?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2
      房屋为你们共同所有,时协商不成的由按照规定处理。对孩子的会本着照顾孩子的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lw@]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lw]》第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