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孙子女要什么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19:33:41 172 人看过

如果是收养孙子女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收养人必须年满五十五周岁;

(二)无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三)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相差四十周岁。除上述三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其他一般的收养条件,即具备有抚育能力、身体健康等等。

收养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办理收养公证是收养关系得到法律认可的最好方式,其目的是确保收养关系的有效性,使各方当事人正确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有利于家庭和睦团结和社会的安定,从而保护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申办收养公证,作为收养关系的三方当事人(包括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入)都应亲自到收养人或送养人或被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果夫妻都在一地的须一起到场;如果夫妻不在一地的,可由一方到场,但必须提供另一方同意收养的经当地公证处公证的声明书。

相关知识

申办收养公证,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三方的身份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地等。证明的物件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单位证明等。

(二)收养人的经济状况证明,包括经济收人情况、经济来源和住房情况等。

(三)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三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即是未婚或是已婚。如是已婚,还应说明配偶情况等。

(四)收养人、被收养人的身体检查情况证明,包括双方有无严重疾病、收养人有无生育能力等等,此证明应由县级以上的医院出具。

(五)收养人同意收养、送养人同意送养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同意接受收养的“声明书”。并必须由双方甚至三方协商一致而签订的“收养协议书”,无论是声明书还是协议书,其内容都应包括收养目的和不遗弃、不虐待子女的保证等。最好是在公证员措导下拟写。

(六)如果是由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应提供儿童来源的证明。

(七)如果是外国人和华侨在我国收养小孩,还必须提供无犯罪的证明。并且所提供的证明须经当地公证人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八)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收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此,公证员受理申请收养公证之后,必须对收养的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询问,着重查明:该收养关系是否具备有关收养的各项条件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经过审查材料、制作谈话笔录,调查核实后,认为符合条件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以及证据齐全后,才可出具收养公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姻状况证明相关文章
  • 爷爷奶奶是否可以收养孙子孙女?
    爷爷奶奶对孙子孙女不存在收养的问题。如果孩子的父母死亡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抚养能力的,有负担能力的爷爷奶奶本就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需要收养。一、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没有探视权离婚后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探视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未延伸到子女祖父母等近亲属。具体来说,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所以爷爷奶奶虽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也需要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允许。如果他们坚持在不允许的情况下探望孩子,就会侵犯监护人的监护权。没有明确规定爷爷奶奶的探视问题,但也没有明确禁止。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协议确定,爷爷奶奶将获得探视权,并应依法得到保护。一方阻止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权要孩子吗?父母离婚爷爷奶奶无权要孩子抚养权。爷爷奶奶的抚养权,应在孩子的父母双亡或因各种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抚养的前提下才能取得。如果孩子的父母有一方
    2023-06-24
    297人看过
  • 子女都在老人需要孙子抚养吗
    律师解答:不需要。不需要。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4-05-06
    475人看过
  • 子女抚养费支付要求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应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为抚养费的数额;二为抚养费的支付周期;三为抚养费的变更条件。首先,关于抚养费的数额应该具体。实践中容易产生争执的是按某一方工资收入的百分比进行约定。最好的方式是在离婚协议书约定具体的抚养费的数额。其次,抚养费的支付周期要明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能在离婚协议书约定按季或按年支付较好。当然,实在不行,逐月支付也可以接受,但最好是能下月生活费在上月就能支付,以防止抚养费断供的情况发生。另外,对于不能按时支付的,应约定一不定的惩罚性措施,以督促支付方及时履行义务。最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需求随着年龄的增加也会逐渐增多,因而抚养费的支付也应逐渐增多为宜。妥善的方式是,就抚养费的支付能够逐年按一定的比例增多。离婚后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
    2023-08-15
    95人看过
  • 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的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由此可见,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产生赡养义务应满足两个条件: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无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承担此项义务。
    2023-06-12
    435人看过
  • 抱养孙女需要赡养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抱养孙女需要赡养吗在我国法体系内,若祖父辈领养孙子女,即成立事实上的收养关系,祖父辈作为合法监护人需尽到抚养和教育责任,直到孙子女成年。待其长大成人,若祖父辈失去劳动能力或经济困窘,而孙子女具有承担能力时,仍需承担赡养祖父母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主要条款包括: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二、被告不赡养怎样应诉遭遇赡养纠纷诉讼,案件法院将按法定时限,向被告人发送原告的起诉书副本。接收方需仔细理解原告的诉讼意图并对此做好应诉准备,或依规撰写答辨状或反诉状回应。答辨状与反诉状须在规定期限内递交至法院。若被告无合理原因不出席庭审或中途离场,法院有权对必须到庭者实施拘传,或对未出庭且已收传票者进行缺席审判。
    2024-07-09
    74人看过
  • 收养子女时,配偶者的特别要求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没有特殊要求,只需要满足收养的一般条件即可,即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有配偶者收养子女要符合什么条件《民法典》第10第第2款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除了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情况外,夫妻必须共同收养。为了保护收养人的利益不允许夫妻中的一方单独收养子女。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保障。收养是很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直接涉及到夫妻双方对养子女的扶养教育及其他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夫妻收养子女的抚养教育及其他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夫妻收养子女必须共同进行,这有利于巩固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
    2023-08-12
    360人看过
  • 叔叔不抚养奶奶起诉孙子要求抚养
    一、叔叔不抚养奶奶起诉孙子要求抚养如果叔叔违背承诺,未实施赡养祖母之义举,与此相关的利益方及当事者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叔叔承担祖母所需的赡养费用。赡养方应尽全力在财务方面提供援助、在生活中予以照顾及给予心理安慰和支持,以满足老年当事人的特别需求。赡养人系指老年人的亲生子女以及根据法律规定需承担相应赡养责任的人士。赡养方之配偶亦应对配合赡养方履行赡养义务有所贡献。当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其本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请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干预,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同时,人民法院及其他权威机构也必须对针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利的申诉、控诉及揭发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响应,切勿敷衍搪塞,拖延不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
    2024-03-23
    413人看过
  • 收养人收养孩子的要求需要哪些
    收养人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无子女既包括未婚无子女,也包括已婚因生理缺陷无子女或者尚未生育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主要是指收养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品行。3、年满三十周岁。更符合有抚养能力又愿意收养子女的公民的需要。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双方同意。这主要因为对子女进行抚育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义务,所以,夫妻双方应当达成协议才能收养,否则,一方收养另一方不接受的,既不利于被收养子女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夫妻感情的和睦。6、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条件比较宽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父母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也可以送养其子女。(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不受收养人与被
    2023-05-13
    125人看过
  • 儿子去世孙子女是否要赡养老人
    《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老人儿子去世后,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应当赡养老人。有负担能力,是指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满足自己和第一顺序扶养权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的合理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后仍有剩余。如果孙子女中数人均有负担能力,应根据他们的经济情况共同负担。儿子去世父母争车牌“最贵铁皮”是否能继承随着各地逐渐推广汽车牌号拍卖、摇号分配等措施,车牌的价值也随之扶摇直上,乃至被称为最贵的铁皮。随着车牌价值的上升,当车牌作为遗产一部分时,如何继承的问题也随之产生。典型案例继承人争夺车牌日前,北京发生一起遗产争议案例,儿子刘甲因病去世后,离婚近20年的父母为争夺刘甲留下的一辆京牌小客车的继承权而对簿公堂,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原为夫妻关系,二人婚后生育一子刘甲,后二人因感情问题于1996年经法院判决离
    2023-07-24
    122人看过
  • 老人是否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女儿孙子赡养
    在特定情况下,老人即使女儿,孙子也是需要赡养老人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于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孙子赡养老人的条件有:1、孙子有赡养的能力;2、老人的女儿无赡养能力。以上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是需要同时符合,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孙子才需要赡养老人。民法典爷爷对孙子是否有监护权民法典爷爷对孙子可能有监护权,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
    2023-07-01
    423人看过
  • 子女领养的条件和要求是什么?
    领养子女登记的办理程序一般如下:1、提交收养材料。收养关系当事人要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的收养材料;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会在第二天起进行审查;3、发证。审查过后,符合收养条件的,会给当事人办收养登记,发收养登记证。领养孩子的程序及流程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2、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对收养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3、审查合格后,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2023-07-02
    149人看过
  • 子女抚养费减免的要求有什么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一、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一)夫妻协商解决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二)向法院起诉解决但是,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
    2023-03-06
    332人看过
  • 孙子孙女是否需要承担赡养奶奶的责任?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孙子孙女有无赡养义务孙子孙女有赡养义务,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规定了,当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时候,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赡养的时候,孙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3-07-05
    437人看过
  • 不抚养孙子是否能要孙子赡养老人
    一、不抚养孙子是否能要孙子赡养老人不抚养孙子是能要孙子赡养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二、赡养费的支付标准赡养费标准是按照当地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予以确认。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具体如下: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三、不赡养老人怎么起诉对方不赡养老人的起诉对方方式如下:1.应先书写民事起诉状,诉状中应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地址、职业、联系方
    2023-11-16
    7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 婚姻状况证明的开具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更多>

    #婚姻状况证明
    相关咨询
    • 孙子无经济收入可否要求赡养人抚养子女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2
      我国《》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祖父母有子女并且子女有赡养能力,孙子女是没有义务赡养祖父母的。但是如果祖父母没有子女或者有子女但是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就有义务赡养祖父母了。
    • 收养亲属子女条件有哪些子女收养什么要求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30
      1、收养亲属子女对收养人的条件要求有: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亲属子女的不受此条限制;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
    • 孙子女要不要抚养祖父母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2
      祖父母抚养孙子女需具备的条件有: 1、有负担能力; 2、对象为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 按照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儿子无经济收入能否要求孙X赡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8
      一般儿子无经济收入可以要求孙女赡养。虽然法定赡养人是子女,但是在子女无赡养能力之时,孙女应当承担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但是一般情况下,儿子有能力抚养的情况下,孙女并无抚养爷爷奶奶的义务。
    • 收养别人为养孙子女视为什么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4
      很多人不清楚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视为什么,具体来说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以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相待,长期共同生活,亲友、群众公认,或者有组织证明,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登记手续的收养行为。对《民法典》颁布之前已经形成的事实收养,如果不违背《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德,应予承认。当事人要求补办收养手续的应予补办。对那些违反《民法典》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德的所谓事实收养,法律不予承认并须责令其立即解除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