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权出资应做哪些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1:00:59 195 人看过

一、股权出资应视同销售的观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又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作了补充规定,该通知对资产转移行为进行了分类,即当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时,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当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时,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因此,以长期股权投资出资换取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处置资产发生权属变更应视同销售的精神,以股权出资应视同销售。纳税人取得的对价相当于取得了股权转让收入,而根据《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案例中股权出资应确认500万转让所得一次性计入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

二、适用重组税务处理的观点

以股权出资中,投资企业将股权注入被投资单位,获取被投资单位的股权,相当于投资企业为被收购方,被投资企业为收购方,收购方以股权支付。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关于股权收购的规定: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称为股权收购。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如股权出资符合以下条件还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即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即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投资者,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因此,股权出资应适用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上述案例中,A公司持有的甲100%的股份出资对乙公司增资,获取乙公司60%股权。可以看成是股权收购,乙公司以自身的股权购买A公司持有的甲公司100%股权,支付对价均为股权支付。如其他条件符合,则上述案例中股权增资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可暂不确定500万股权转让所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重组相关文章
  • 做坏账处理应该提交哪些资料
    问:我公司有一家客户,09年10年发生的业务,客户也找不到了,现在款也收不回来了,想做坏账处理,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给税务局?答: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请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文办理。纳税人办理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申报时,应报送《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明细表》、《资产损失专项申请报告表》和下列附送资料: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汇总清单》。1、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情况说明;(2)并出具专项报告。2、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情况说明;(2)并出具专项报告。3、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
    2023-06-04
    257人看过
  • 股权出资应当注意哪几点?
    股权出资应当注意哪几点?新《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股权是否可以作为出资,而只是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但是股权出资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其次在新《公司法》颁布前,个别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颁布过股权投资的规定。作为出资的股权,在权属上应该是无瑕疵,形成股权的出资额已经缴清,股权未被质押或被法院冻结,除此以外,实践中还应注意如下情况:(1)公司以股权作为出资,应注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2)下列股权依法限制转让,不得作为出资:a、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b、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c、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2023-06-05
    373人看过
  • 如何对股权投资做财务处理
    股权投资的概念是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和剩余资金的再投资,股权投资业务越来越频繁,股权投资的处理也日益重要,与之相关的会计与税法处理差异不可忽视。一、投资收益确认的处理1:会计处理会计制度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收益和处置收益都确认为投资收益,而短期投资收益确认仅限于处置收益,持有期间取得收益冲减投资成本。根据投资企业对投资企业是否拥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可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不同会计核算方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确认标准分别是:采用成本法时,投资企业根据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该数额的部分,冲减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
    2023-06-05
    388人看过
  • 2024股东以实物出资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股东以实物出资应具备哪些条件1、股东以实物出资应具备的条件是转移财产所有权,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高估的,所有设立人对于高估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东大会的流程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
    2024-03-18
    424人看过
  • 理解股权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出资的意思:股权出资是一种个人行为,目的是为了参加或者操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者为了更好的与被投资企业创建密切联系,以达到分散财物风险的目的。其股权投资的动机有获得盈利、得到财产决策权、参加经营管理的决策、调节资产结构等。股权投资能够产生在公布的贸易市场上,还可以产生在企业的进行开设或募资开设场所,还能够产生在股权的非公布出让场所。股权出资意义1、股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是公司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所拥有的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享受财产利益并可依法转让的权利。2、允许投资人以股权出资,一是能够丰富股权权能,通过激活股东已往投入到公司所形成资产,增加股权利用的渠道,同时降低转让的交易成本,有效调动投资人的积极性,促进投资;二是通过资本链条的纽带作用,可以在维系投资人对原有公司和产业的影响力控制力的同时,实现投资向新的领域和产业转移,为企业优化产业结构,重组兼并,扩大规模,做大做强服务;三是通过
    2023-07-01
    293人看过
  • 不出资可不可以做股东
    不出资是否可以做股东,要看情况。如果当事人不以货币出资,但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或者获得股权赠与、公司股权奖励的,可以做股东。一、出资不实股东应承担什么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在公司成立后,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抑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总规则,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约定且签署,故而公司章程具有契约性质。公司章程对所有股东和公司都有约束力,公司章程上所记载的股东出资额
    2023-04-02
    177人看过
  • 公司股东以股权出资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股东以股权出资的注意事项1.作用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2.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不能直接确定出资额;3.必须注意权衡接受股权的收益和风险,不能接受风险与收益不相配的股权;4.股权出资可能出资溢价的问题,财务处理手续复杂,需要事先约定;5.必须注意接受股权的市场应变能力;6.投资人用以出资的股权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的,还应当报经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机关批准;7.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方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人应当先办理股权股东变更登记后,在办理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8.不得做股权出资的情形: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已被设立质权;已被依法冻结;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批准。
    2023-06-13
    496人看过
  • 2024股权出资限制有哪些?
    第一种,股权的出资比例有限制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全部股东不可能全部以股权出资设立一家公司,必须有股东以货币出资,而且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资资本的30%。第二种,股权出资的缴纳时间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严格限制股权出资的缴纳时间,详情如下:1、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
    2024-01-26
    358人看过
  • 一般应该如何做股权投资?
    要做股权投资,有两种,一种是作为私募股权投资者,一种是作为战略投资者,两者所追求的效应都不一样,私募股权投资重视的是投资的收益率,而战略投资,重视的是创造整合效益。两种的共同之处在与,做股权投资,需要前期做好大量的准备工作,并且需要具备有投资的相关能力或者有专业的投资人士进行评估建议,做股权投资,很考验投资者的综合能力水准。在股权投资中,投资者会对企业进行一个发展评估,投资者会选择一些比较容易判断出公司发展走势的企业进行投资,但是这样也会存在挑战,那就是企业可以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股权投资者。一、怎么判断股权投资骗局网友问题:律师你好哦,现在这个经济发展还是蛮好的,然后市场上各种投融资都出现了,但是近几年也有听过不少新闻说借着投融资的名头,而实际上不法分子确是为了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判断股权投资骗局?律师回答:1、公司的名字。骗子公司的名字,一种是其使用定语都非常夸张,其目的是
    2023-04-10
    240人看过
  • 注册公司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应缴纳哪些税费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由产权承受方缴纳。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制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负担。股权转让要缴纳哪些税费?如何缴纳?1、股权转让需要交纳哪些税款,如何计算税额?个人股东股权转让需交纳个人所得税(20%)和印花税(0.5)。法人股东股权转让需交纳企业所得税(25%)和印花税(0.5)。根据财税[2002]1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必须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的相关规定,纳税(包括取得免税不征税证明)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必要前提。2、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1)正确计算股权转
    2023-07-03
    339人看过
  • 出资人以不能转让的其他公司股权出资怎么处理
    一、出资人以不能转让的其他公司股权出资怎么处理1、出资人以不能转让的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符合出资的条件。(2)逾期未补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二、股东出资额不足怎么办1、减资一旦采用这种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通过这种直接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但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对现有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较为复杂。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
    2023-04-20
    462人看过
  • 股权融资应具备哪些条件
    1、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2、拟融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3、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4、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未发生重大变化。5、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融资用于主营业务。一、股权融资如何分配股份股权融资应当是根据投资人投资比例来进行确定的,这些一般都是根据投入的份额来分配的,如果投入的不是实物,那可以根据评估价格、投资者的公认来确认份额这样的股权分配一般都是投资者根据自己投资的比例所具备的发言权来协商,没有什么可比性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协商天使投资提出一系列相关要求后,公司注册股票数量,内部核算每股价格。同时,所有股东的股票只占到总量的75%左右,由于创业公司没有相应的资金或者技术做抵押,留出来的25%部分用于以下用途:创始人根据贡献拿到一部分股票作为补偿;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给员工发股票期权;公司重要的成员包括CEO,将获得一
    2023-02-24
    157人看过
  • 股权投资应注意哪些程序
    股权投资应注意哪些过程br/>我。项目集合风险投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1)依托创新证券投行业务、并购业务和国际业务带来的直接投资机会,投资对象为准三板企业,准二板上市企业和准主板上市企业。其特点是贴近资本市场,退出渠道畅通,资金回收周期短,回报丰厚(2)与国内外风险投资公司结成战略联盟,(3)派专人跟踪研究国内资本市场的新技术、新热点,通过项目洽谈、发文、报料、电话查询、项目数据库推荐等方式查找项目信息,通过走访企业或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项目储备项目投资经理应在收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后7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对项目是否可以投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编制投资价值初步分析报告,填写项目概况表。项目初选后,进行分类、编号、入库必要时,项目投资经理应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方可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企业一开始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的,在接受商业计划书后,可以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4)项目申请初审、
    2023-05-02
    460人看过
  • 股权投资有哪些退出方式
    1、首次公开发行(IPO)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PblicOffering),也就是常说的上市,是指企业发展成熟以后,通过在证券市场挂牌上市使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实现增值和退出的方式,企业上市主要分为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内上市主要是指深交所或者上交所上市,境外上市常见的有港交所、纽交所和纳斯达克等。2、并购退出并购指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购主要分为正向并购和反向并购,正向并购是指为了推动企业价值持续快速提升,将并购双方对价合并,投资机构股份被稀释之后继续持有或者直接退出;反向并购直接就是以投资退出为目标的并购,也就是主观上要兑现投资收益的行为,按现在的情况看,有些并购案是不得已而为。3、新三板退出新三板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2023-03-26
    38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政困难,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约定或者由法院裁定,对清偿债务的时间、清偿债务的金额、清偿债务的方式等进行重新约定。也就是说,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其他条件不变,双方仅仅修改了债务偿还条件。但并非所有修改债务偿还... 更多>

    #债务重组
    相关咨询
    • 债权可以做股权出资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30
      股权可以用货币估值,也可以依法转让,符合公司法关于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标准,当然可以用来向公司出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经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可以依法转让;(二)出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股权转让法定手续; 债权也是无形财产权,法律上当然可以出资。这里有两种情况说明:(1)【债转
    • 对侵权文章的处理应做出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27
      自行协商。也就是和侵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自行协商是一种高效便捷的方式,也是应当最先使用的一种维权方式。
    • 股东可以以租地哪些出资,这个时候股东需要做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也规定,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审验其权属转移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 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 公司要出资去做股权债权?可以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5
      根据我国《》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信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所以,和债权是可以出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