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自然增值的部分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子本身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本身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自然增值的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本身就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自然增值部分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怎么分割呢?
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的分割:如果房产是自然增值的,则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出于投资目的所买,则增值部分可认定为是投资的收益,在夫妻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在婚内投资的收益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房子有债务,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就房产归属可由各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1、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3、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对于按揭房还有贷款未还的,在判决房产归属后,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三、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应当怎样分割呀
对于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若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房产依照法律依据是只属于一方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
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证上也写了夫妻两人的名字;
那这婚前房产就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待,对于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
增值财产是不是也归夫妻共有
488人看过
-
夫妻共有房屋升值是否归属共同财产
177人看过
-
婚内财产自然增值归属问题
21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是什么意思?
305人看过
-
妻子置房离婚丈夫获得增值款
353人看过
-
房子归谁所有?离婚后是否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45人看过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
房子自然增值和夫妻共同财产可否作为离婚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31离婚时房子自然增值的部分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子本身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本身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自然增值的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本身就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自然增值部分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
婚前物品的增值和自然增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称之为天然孳息,比如:植物结出的果实、动物的产物如鸡蛋、羊毛;依照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为法定孳息,比如: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屋租金等收入。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
-
夫妻自然而然离婚可否夫妻共同出资买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41、可以,这是视为合伙。 2、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处理。 3、对于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对方婚前财产自然增值,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的自然增值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6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涉及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租所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的问题上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处理方法: 1、将租金收益一概认定为房产所有方的个人财产; 2、将租金收益一概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以租金收益的获得是否有另一方的劳动付出为依据,区别对待,另一方有付出劳动则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则属于个人财产。上述方法相互冲突,各地方法院运用也不统一。如果根据婚姻法司法
-
[]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夫妻共享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离婚]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夫妻共享高某婚前按揭购房,婚后还清贷款,取得房屋产权证。离婚时,妻子黄某要求法院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产。鼓楼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所有权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已确定,房屋应属高某个人财产,但黄某可享受房屋增值部份。法院遂作出判决。1998年,高某以按揭方式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8万元。1999年,高某收房。当年底,高某与黄某结婚。2007年双方因感情破裂开始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