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其出售、抵押等处分行为应经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夫妻婚后房产变卖怎么办?
夫妻婚后房产被一方变卖的,只要该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不是善意购买的,还未支付合理对价并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追回该房屋。同时针对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行为,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其赔偿损失。
二、最新婚内财产转移怎么找证据
最新婚内财产转移找证据的方法具体如下:
1、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2、调查对方房产情况;
3、调查对方车辆情况;
4、查银行存款、银行账户余额;
5、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
在婚内财产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
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或者私自赠与第三人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私自处分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财产可以进行重新分割。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离婚的夫妻双方中的出轨一方明确表示放弃参与财产分割的,可以按照其的意愿进行,即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属于另一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同意将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也是可以的。
三、夫妻一方将房产过户给他人另一方可不可以
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
-
夫妻共同买的房子可以一个人可以做抵押吗
452人看过
-
丈夫欠债夫妻共有房产可以用来抵债吗
251人看过
-
丈夫欠信用卡有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告妻子吗?
490人看过
-
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可为夫妻债务吗
495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抵押给另一方有效吗
102人看过
-
民法典夫妻一方抵押贷款算共同债务吗
102人看过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
妻子抵押了房子,那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抵押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4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关于共有财抵押规定如下:五十四条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但是婚姻法解释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
-
能用夫妻共同按揭房抵个人债务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7个人欠下的债务,人民法院在权利人申请的情况下,可以对夫妻共同按揭的房屋查封,但能不能执行,要依据房屋是否为生活必需的房屋而定。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
-
夫妻共同房贷可以用唯一住房抵债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251、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可以强制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是”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这套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则可以被执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2005年12月2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
-
夫妻共同债务中有抵押权的房产能否赠与子女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1可以赠予,但债权人享有撤销权。你可以参考以下法条:《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
-
夫妻离婚能否用房产抵押债务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8能,但以下这些房产除外: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