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中合同履行地不明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5:12:37 390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以约定为准。若是未约定的,那么就按照其第十八条规定的规则进行确定。依照其原则,运输合同的标的不属于金钱,也不属于不动产,所以它的履行地在未约定时,就会以承担义务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即承运人所在地为履行地。

一、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

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若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确定合同履行地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未签买卖合同该到那个法院起诉

在实践中,出现无法协商处理的纠纷时,双方最终只能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处理了。那么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就成为了不少人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到被告人的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但是,不存在书面买卖合同的时候,要到哪里起诉呢?

一般来说,想要起诉他人的,都可以到被告人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所谓住所地法,就是被告人的户籍地所在地,或离开户籍地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

说白了,最终确实要起诉他人的,又确实不知道可以到哪个法院起诉的,最终都可以到被告人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只是,原告是否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或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呢?这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双方未签二手车买卖合同,但一方已经交车而另一方未付款的,原告可以在接受款项一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运输合同中履行地的确认方式有哪些?
    运输合同中的履行地确认一般是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这两个地方是运输合同履行地的默认地点,而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和接受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履行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应当是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运输合同中的接受货币一方也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运输合同中合同履行地不明的如何确定履行地履行地不明的,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2023-07-01
    469人看过
  • 在合同中,如何解决履行地不明确的问题?
    第一、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三、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怎么处理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支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15
    261人看过
  • 如何区分货运代理合同与运输合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代理合同纠纷】如何区分货运代理合同与运输合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当事人向货主签发了无船承运人提单、多式联运提单的,其身份为无船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其与货主之间的合同为运输合同,不是本解答所称的货运代理合同。当事人虽然没有签发无船承运人提单或多式联运提单,但向货主承诺对货物运输承担类似承运人责任的,该当事人应视为承运人,其与货主之间的合同也不是本解答所称的货运代理合同。[说明]依海商法理论界、实务界的通说,界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主要有四条标准:1、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约定;2、运输单证的签发;3、收入的取得方式;4、以往业务操作的习惯。审判实践中,当事人若签发了无船承运人提单、多式联运提单的,可以直接认定其身份则为无船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其与发货人、收货人之间的合同为运输合同。对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与对方约定承担类似承运人责任的(如承诺货物的安全、如期到达等),审
    2023-06-09
    341人看过
  • 如何处理合同履行费用不明确的问题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费用负担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对补充协议有争议且无法达成协议,则应根据合同的其他相关规定或一般交易惯例确定。如果仍然不确定,履行费用应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合同生效后,如果双方对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明确约定,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惯例确定;当事人对有关合同的内容没有明确约定,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按照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确定,应适用以下规定:(1)如果质量要求不明确,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如果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则应按照通常标准或与合同目的一致的特定标准履行合同(2)如果价格或报酬不明确,按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支付价款的,应当在收款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四)履行
    2023-05-07
    393人看过
  • 如何成立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怎样成立
    一、如何成立运输合同1、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特定相对方当事人所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取得法律效力:(1)必须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旨;(2)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3)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4)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5)必须向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2、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条件包括:(1)必须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的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3)必须由受约人作出;(4)应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二、运输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民法理论将合同成立的要件与合同生效的要件相区别,认为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还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才可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些条件是法律规定的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或者说是法律规定的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换言之,成立后的合同分为合法
    2023-02-27
    93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概念,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履行
    一、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概念合同履行期限不明概念,是指合同中对权利义务实际履行的时间期限没有约定或没有约定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履行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时:1.首先当事人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2.如果协商不成的,然后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其次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但要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三、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
    2023-03-10
    198人看过
  • 运输合同如何约定履约保证金
    运输合同中双方是可以协商一致约定履约保证金的。一、运输的功能运输是物流作业中最直观的要素之一。运输提供两大功能:产品转移和产品储存。分别简介如下。1、产品转移无论产品处于哪种形式,是材料、零部件、装配件、在制品,还是制成品,也不管是在制造过程中,将被转移到下一阶段,还是实际上更接近最终的顾客,运输都是必不可少的。运输的主要功能就是产品在价值链中的来回移动。既然运输利用的是时间资源、财务资源和环境资源,那么,只有当它确实提高产品价值时,该产品的移动才是重要的。运输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以最低的时间、财务和环境资源成本,将产品从原产地转移到规定地点。此外,产品灭失损坏的费用也必须是最低的;同时,产品转移所采用的方式必须能满足顾客有关交付履行和装运信息的可得性等方面的要求。2、产品储存对产品进行临时储存是一个不太寻常的运输功能,也即将运输车辆临时作为相当昂贵的储存设施。然而,如果转移中的产品需要储存,
    2023-02-14
    92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时,合同履行地点如何确定的法律规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一、合同履行地点的含义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二、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
    2023-06-27
    386人看过
  • 如何履行约定不明的合同
    一、如何履行约定不明的合同(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民法典》第510条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结合合同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因为合同是一个整体,当事人就某一具体条款明确规定,但在其他条款中涉及这一
    2023-05-06
    299人看过
  • 运输中介合同
    不可抗力
    订立合同双方:托运方: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
    2023-04-23
    389人看过
  • 没有合同的运输纠纷如何处理
    一、没有签订运输合同货物损坏有谁负责没有签订运输合同的,货物损失的责任一般由承运人承担,但承运人能证明货物损毁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等原因造成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货物运输合同如何选择管辖法院因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起诉人以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
    2023-03-24
    222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1、房屋的顺位适用于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首先,依据是否登记,已经登记的合同顺位在先;其次,依据是否占有,已经占有的合同顺位在先;再次,依据是否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顺位在先;最后,依据生效时间,生效在先的合同顺位在先。2、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不能够买卖,土地权的买卖主要指土地使用权的买卖,同样也适用于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其他的也是一样。想要强调的是,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包括以上一系列不动产权利的买卖,当然也包括房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
    2023-04-16
    226人看过
  • 合同不履行怎么处理如果对,合同不履行处理的依据
    一、合同不履行怎么处理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5、
    2023-04-19
    414人看过
  • 海运提单能否证明合同履行地
    一、海运提单能否证明合同履行地1、海运提单不是海运合同,所以不能证明海运合同履行地。2、海运合同如果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3、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
    2023-06-16
    24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如何向运输合同履行地证明包裹货物运输地点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的履行地应当是运输的起点和目的地。我国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不同的规定,不同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点也不同。如何更好的确定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需要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依法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为
    • 实施运输合同时, 运输单位如何确定履行地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不同的规定,不同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点也不同。如何更好地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点,需要相关法律的规范,有时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需要依法处理。由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的,以约
    • 如何理解延长运输合同履行地的定义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不同的规定,不同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点也不同。如何更好地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点,需要相关法律的规范,有时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需要依法处理。由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的,以约
    • 铁路运输中合同履行地为本合同履行地的怎么确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31
      履行地不明的,争议标的为支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即时结算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代办运输的合同履行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6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