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律师在征地过程中起到哪些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1:50:48 189 人看过

征地补偿律师作为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群体,在政府征收拆迁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律师介入政府征收工作不仅是一项基本的律师业务,也是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减少拆迁矛盾纠纷,规范拆迁行为都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参与政府征收,可以确保政府征收工作的合法性,维护被征收人的利益,实现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

征者与被征者地位悬殊,律师可以平衡二者关系

征地、拆迁的过程是普通民众与一方政府或开发商之间相互较量的过程。受我国几千年“官本位”思想影响,被征收人对政府存在着天然的畏惧心理,更何况政府在征地拆迁程序、补偿标准等各个方面无不占主导地位。很多被征收人怕得罪政府,影响现有的工作和生活只能忍气吞声!而开发商总是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政府无视某些开发商的非法手段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很多政府官员的素质不够高,欺负弱势分子,不从人民群众的事迹出发,反倒助长不好的风气,这种时候就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通过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征地的具体含义

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一、征地补偿相关内容有哪些?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文章
  • 律师在土地补偿纠纷中的作用
    1、律师在征地补偿纠纷中的作用是了解征地拆迁程序是否合法,征地拆迁后的土地项目是否合法,需要在土地、发展、改革等方面做好充分的调查取证工作,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以便快速、全面地获取案件相关信息。律师在拿到相关材料后,从法律角度进行专业审查,迅速掌握对方的违法要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三次公告、两次听证义务是否履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是否得到保障等,参与监督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补偿安置是否合法合理等,而这些程序性问题的审查将直接影响到案件行业的发展方向。然后,对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提起相应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向有关部门发出律师建议函,对申请进行调查处理等,法律程序可以持续跟进,以确保达到对政府部门施压的效果。除了律师可以自由运用法律知识外,律师在法律实践中所拥有的技能和经验也不为当事人所拥有。最后,要得到合理的补偿,即使在谈判过程中,律师的影响也是不可或缺的。律师不仅可以在拆迁过程中提供法律指导
    2023-05-31
    383人看过
  • 征地过程中会产生哪些费用
    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所有征地补偿安置款归需要安置的人员所有。但是一般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进行统一安置。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二、宅基地的征收新标准是什么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规
    2023-06-20
    345人看过
  • 征地补偿裁决在征地中的重要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土地权利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可知征地补偿裁决属于行政复议前置,只有经过行政复议之后才可以提起诉讼。征地补偿裁决程序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即进入争议协调、裁决程序。需要指出的是,除了补偿标准外,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得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其他内容提出异议。但是,即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提出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也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如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样。不同的是,这里没有可以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形。(一)协调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即协商调解,属于非诉讼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土地管理法》
    2023-07-07
    479人看过
  • 在中国,谁应该得到征地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具体来说,它以以下方式分布:1。土地补偿——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在承包期内,已婚、离异、丧偶的妇女在新居未取得承包地的,还享有在母亲家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补偿权。如果发生纠纷或者补偿对象不明确,首先要明确谁真正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原始资料。口头转让协议或者书面转让协议,但转让形式不明确的,不能视为转让。2。对青苗的补偿是付给实际投资种田的农民的。代为临时耕种的农民是土地经营权转包、出租后的受让人和承租人。依据包括:分包合同、租赁合同。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建设单位、房屋所有人、房屋所有人、房屋继承人。依据包括:建房手续和证明自己建房的房产信息。4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决当地村民生活
    2023-05-31
    109人看过
  • 政府在征地过程中有哪些义务
    政府在征地过程中的义务是什么?1征地前告知义务。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程序有明确规定。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逐步实施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征地前告知是指政府在实施征地前,应当将征地的有关事实告知农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依法报批征地前,应当将被征地的用途、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告知农民。”。因此,政府应在征地前告知农民以下信息:1,征用土地的用途(征地后的用途);2,征用土地3。初步征地实施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式。2。征地前确认义务对征地前拟征地现状的调查结果,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保护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知情权是政府的一项重要义务。《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应当经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防止土地征收机关在不了
    2023-05-31
    249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哪些是户口赔偿
    1、征收土地的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另外,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
    2023-03-30
    453人看过
  • 土地征收过程中宅基地怎么补偿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张,以及公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农村大量土地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那么土地被征收之后,宅基地该如何补偿,就成为广大农民关心的问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民法典》等可知。集体土地上,征收的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还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加起来,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是土地被征收前前3年年均产值的30倍以内的补偿标准,这个年均产值,都是每个省自己规定。在城市,实践中按自己的年均产值算。这个30倍都是可以争取的,这里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另外如果地上有青苗等附着物,单独还要再补偿相关损失。在征地过程之中,接到过很多百姓的咨询,关于宅基地的房子该怎么补偿,尤其是没有房产证或者审批手续的房子,或者宅基地上的院子该怎么补偿,下面本文将着
    2023-05-05
    253人看过
  • 公屋租户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能得到什么补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共住房承租人在取得和拆迁中能够获得的经济补偿包括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拆迁补贴和奖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下列补偿:(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
    2023-05-08
    440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过低能否起诉,土地被征收会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款过低能否起诉征地补偿款过低能起诉。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土地被征收会有哪些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
    2023-04-18
    65人看过
  • 征地补偿管理方式,征地补偿款征哪些税
    一、征地补偿管理方式征地补偿管理方式有:1.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2.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3.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征地补偿款征哪些税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企业如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从政府取
    2023-06-20
    77人看过
  • 农民在征地中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征地过程中的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农民在征地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征地过程中的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一、农民在征地中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征收集体土地时,征收人一般会出具征收方案。土地经营权人应当了解征收计划的内容,特别是征收补偿是否合理,不合理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土地征收计划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批准机关、批准文号、用途、范围、用途、用途和用途实施,征地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征地补偿程序等,应当在被征地乡(镇)或村予以批准、限期公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
    2023-05-31
    498人看过
  • 征地程序和征地补偿的法律知识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办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的规定,扼要介绍国家关于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法律规定。一、征地的含义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二、征地的程序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
    2023-06-10
    478人看过
  • 征地过程中违法占地是否给予补偿
    1、在征地过程中是否对违法占地进行补偿是可以接受的。未达成协议强行占用土地是违法的。我们应该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保护我们的权利,并得到合理的赔偿。2011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止查处强征强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规定,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措施。督促市县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负总责,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在征地过程中,要合理补偿农民住房,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住房问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在征地前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国土资源部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应急预案,分析及时发现征地拆迁突发事件的原因,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地镇
    2023-05-31
    85人看过
  • 在征地中对设施农用地如何补偿
    一、在征地中对设施农用地如何补偿对土地进行征收时,被征收土地是的农作设施,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
    2023-05-18
    484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是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在我国,有法人组织内部设立的法律机构工作人员和外聘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之分。狭义的法律顾问,即是指后者。... 更多>

    #法律顾问
    相关咨询
    • 听证程序在征拆过程中起到的作用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05
      征地拆迁中听证程序的主要作用是为了解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形成过程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和争议问题。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可以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所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有权举行听证。 征地拆迁申请听证的程序有: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
    • 征地过程中有什么补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8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
    •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如何确定哪些主体有资格分配征地补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30
      征地补偿的分配权主要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属于身份权。实践中,各地对身份权的认定有三种观点: 登记主义,即以户籍所在地是否在该村组作为确定是否具有集体成员资格的标准 事实主义,主张以是否实际在本村组长期生活为标准来确定资格 折中主义,主张以户籍登记为原则,以长期居住的事实状态为例外来确定成员资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判断,应当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2022年镇政府在征地过程中要发挥的作用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0
      1、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 2、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 3、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 4、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 镇政府在征地工作中有哪些作用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3
      1、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 2、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 3、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 4、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