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在什么时候得到清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22:44:55 289 人看过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3、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对相关知识的法律解答,破产企业无需职工自己申报债权,由管理人直接列出清单并公示,职工只要及时查看即可,如果有异议要向管理人及时反映,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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