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行政机关委托处罚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6:42:29 473 人看过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分为三类: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2、授权实施行政处罚;3、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等。

一、渎职罪的客体

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国家公职人员为实现国家利益的需要进行的职务行为,具有职权性、公共性、强制性特征,大多数渎职行为发生在司法和行政领域。

首先,由于我国至今尚无一部行政程序法,行政执法主体具有多元性,导致从事公务活动的主体的复杂性,不仅国家行政机关可以行使行政职权,其他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经法律、法规授权也可以行使一定的行政职权。如《证券法》将对证券的发行、审核、交易等监管职权赋予了国家事业单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行使《证券法》所授职权时,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所授职权,并由其本身就行使职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铁路法》也规定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显然,作为事业单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有铁路运输企业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都可以构成渎职犯罪主体。

其次,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本身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其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责任归属于委托的行政机关,委托行政机关是相应行政行为的主体。《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公共事业组织受委托从事行政行为时,取得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虽然法律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但该组织的工作人员却是受托行使的职务行为,依然可能构成渎职罪的犯罪主体。

再次,贪污贿赂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前者的客观方面着眼于个体、内在特征,后者表现于整体、外部特征,二者犯罪往往有共生性,因此其犯罪主体宜统一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保证国家公职人员正当、合法、廉洁行使公务。

二、行政裁决权能否委托

行政机关所享有的行政裁决权是可以进行委托的,但受委托的机关必须具有法定的条件。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辅警可以单独贴罚单吗

辅警不可以单独贴罚单。辅警一般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其职责主要是在交通警察的指导下承担部分执勤工作,不得有其他执法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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