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征地程序直接签协议“买”地合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9 15:10:12 137 人看过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未经征地程序直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买地是不合法的,未按征地程序征收土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

(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村委会未经全体村民同意在征地协议上签字是否合法
    建设单位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的,必须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土地征收手续。农村集体土地经征收程序转为国有土地后,建设单位再通过有偿使用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村委会不能擅自与用地单位签订征地协议。《土地管理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征地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1)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2)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2023-08-01
    395人看过
  • 未签安置补偿协议可以直接拆迁吗
    征收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补偿条件不合理,被征收人与征收方暂时没有签署《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征收方是否有权利直接强行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呢?答案是否定的。国家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被征收人的原生活水平不会下降,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包括下列条款: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基本信息。2.被拆迁房屋的基本信息。3.被拆迁房屋的现状
    2023-08-07
    184人看过
  • 违法征地签的协议还有效吗
    一、违法征地签的协议还有效吗?协议无效,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都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2、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3、非法批准征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处罚依据是怎样的?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
    2023-06-16
    362人看过
  • 林地可以直接买卖吗
    林地不可以直接买卖。林地是指成片的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覆盖的土地,归国家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林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一、耕地承包期为几年?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林权证上的土地归谁林权证的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如下: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有林权证也只是有林地使用权和相关的森林或林木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在我们国家,任何个人都是没有土地(含林地)所有权的,所有权的主体只有二个:国家或集体!公民个人,只能拥有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没有林地所有权。三、土地承包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一般由合同双方决定,不过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租赁不得超过20年。耕地、草地、林地。耕地最长为三十年,草最长为五十年,林地最长七十年农
    2023-06-21
    143人看过
  • 土地未经农民签字可强行征地吗
    地方政府在农民没有签字的前提下,不可以强行征地,但是法律规定必须告知当事人诉权。当事人对裁决机关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一、遇到强行拆迁如何维权遇到强行拆迁,可以采取民告官行政复议和打官司行政诉讼两种方式维权。(一)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如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群众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只是对执法部门或者拆迁办作出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专家介绍,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是60天:申请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天之内要申请行政复议,超期就无效了,但是如果群众的确不知道决定书早已下达,也可以行政复议,但是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如果拆迁者拿出了群众知
    2023-06-28
    326人看过
  • 未经法定程序企业直接公告解约无效
    问:如果我与企业未协商一致,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上签字,而企业登报发出公告,已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并未告知我,企业这种做法合法吗?是否算我已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答:企业单方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必须依据法定程序:(1)企业应提前将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如果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有权要求企业重新处理,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2)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该给职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通知职工本人或与职工生活在一起的成年亲属;如通知不到的,可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通知职工;仍通知不到可通过新闻媒介公告解除劳动合同。如企业未履行前述程序,直接公告,公告无效。
    2023-04-22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没毕业直接签劳动合同能直接走法律程序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1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部95年8月关于没毕业可以直接签劳动合同吗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 买宅基地协议书的条款可以直接写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0
      买卖宅基地协议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标题“宅基地买卖协议”; 2、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行呗、住所地等; 3、宅基地的位置、面积、成交价格; 4、交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履行义务; 5、违约责任; 6、双方当事人签字、签订日期。
    • 签定征地补偿协议需要什么程序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16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
    • 未经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15号)的规定,未经仲裁程序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如果是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提起诉讼又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书面裁定先由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只要该劳动争议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如果是人民法院正在对该劳动争议进行审理或者对实体内容作出调解、裁定或判决,仲裁委员会则不予受理。
    • 不经调解直接宣判符合程序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4
      这个看是什么案件了,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法院是可以直接宣判的,这个是没有什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