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未到位股权收益如何确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08:52:41 485 人看过

一、出资未到位股权收益如何确认

基于权义统一原则,就管理权和分配权而言,股东只能就其出资部分主张权利。对其未出资部分则不享有权利,即使追补了出资,也只能对此后的公司管理和公司盈余主张权利。除非公司内部约定了不按照实缴的资本分配红利。

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如股东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就是出资瑕疵,其形成的股权,称之为瑕疵股权。未足额出资的股权是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之一。

《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是股权的具体内容,也是较普遍的股权分类即自益权、共益权。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享有其投资所带来的利益,而股东出资不足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

但是对于股权收益的分配,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二、股东分红的原则有哪些

1、股东分红的原则

新公司法明确允许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亦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股利。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就是公司的宪法。股东之间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取股利,出资90%的股东可分取60%股利,出资10%的股东可分取40%股利;也可约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2、股东的平等原则

股东依其持有股份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原则。它是民商法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在股份公司法中的具体体现。

它要求股份公司的股东应在股份基础上而非人数基础上,平等地享有股息红利分派、表决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平等地承担出资义务。因人数众多,相互联系松散,重大事项都实行多数票决定原则,具体经营管理又委托给董事会等机关负责。因此,股东平等原则对于维护一般股东利益,防止董事、监察人或少数股东独断专横,具有重要意义。

但其并非毫无例外,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持有后配股、优先股等股份的股东权利,可给予差别待遇,如限制其股息、红利分派、剩余财产分配的时间和表决权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投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如何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权益法下,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已经按照股权取得日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调整,因此,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应以其购买日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瓣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后确定,不应仅按被投资企业的账面净利润与持股比例计算的结果简单确定。基于重要性原则,通常应考虑的调整因素为: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购买商品等形成的内部利润,以及减值准备的金额对被投资企业净利润的影响。其他项目如为重要的,也应进行调整。权益法下,如果投资企业与合营或联营企业之间发生内部交易,不论是投资企业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销货(即顺流交易)还是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投资企业销货(即逆流交易),其未实现的内部损益属于投资企业享有的份额,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均应予以扣除。在顺流交易的情况下,投资企业已经在个别报表中确认
    2023-06-15
    264人看过
  • 股东以技术出资如何确认股权
    一、股东以技术出资如何确认股权如果技术方不是专利形式,不能用货币计价并且可以转让,那么就不是公司法认可的出资类型,所以要进行特别约定:第一种:出技术方只少量现金出资,比如1%,但是在章程、股东协议里面进行约定,每个股东的股权比例,表决权及分红权比例,出资1%的股东可以有99%的表决权和分红权,这是公司法允许的。第二种:出技术方的现金出资部分由出资方垫付,以后用分红款还上。以上两种方式都需要对章程和股东协议进行特别约定,不能随意套用模版,否则容易出问题。二、关于技术入股的分析采用非专利技术入股在政策和法律上可行,但是实际操作比较难。最好的办法是,如果你的合作方确认要采用你的技术来作为公司将来运作的基础,那你可以和他商量你的技术可以占到多少股份。如果是申请过专利的技术,那就属于知识产权入股。知识产权出资必须聘请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对该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股东出资表应当填写每个股东的认缴出资额,
    2023-04-27
    443人看过
  • 股东出资未到位如何进行分红
    基于权义统一原则,就管理权和分配权而言,股东只能就其出资部分主张权利。对其未出资部分则不享有权利,即使追补了出资,也只能对此后的公司管理和公司盈余主张权利。除非公司内部约定了不按照实缴的资本分配红利。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如股东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就是出资瑕疵,其形成的股权,称之为瑕疵股权。未足额出资的股权是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之一。《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是股权的具体内容,也是较普遍的股权分类即自益权、共益权。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享有其投资所带来的利益,而股东出资不足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但是对于股权收益的分配,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
    2023-03-30
    100人看过
  • 股东未出资到位对外如何担责
    出资不到位是由于出资方出于经济利益方面考虑而改变投资方向,或者是根本就没有注册资本金,总之都是不老实信用的体现,是违约违法行为,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破坏,对公司主体参与市场经济程序的严重扰乱,弊端显而易见。因其侵害到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侵害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侵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通过立法,赋予股东、职工、债权人更多的救济手段,以最大限度保护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1、立法明文规定公司章程包括的内容,涵盖合资合同全部内容,即合资合同作为章程的前置部分,公司的股东只要在章程上签了字,就意味着合资合同被章程所取代。2、立法明文规定公司的决策权以实际出资到位为获得决策权的先决条件。决策权是有可变性的,比例由实际出资除于实际出资到位总额。以此公平合理维护出资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正常运作,维护公司职工利益。3、章程中明确规定出资股东享有决策权,对未出资股东的权利包括股东决议的
    2023-03-21
    466人看过
  • 认股权证如何稀释每股收益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认股权证、股份期权都应该考虑稀释性,对于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情况,具体计算步骤如下: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2、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相当于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净增加。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3、将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乘以其假设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一、认股权证的界定是一种约定该证券的持有人可以在规定的某段期间内,有权利(而非义务)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股
    2023-04-04
    51人看过
  • 成本法确认股权收益吗
    成本法确认股权收益,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彼此独立的会计主体,投资方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投资方只有在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或对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有简单成本法和复杂成本法之分,其区分标志在于确认投资收益时是否考虑清算股利问题。所谓清算股利,是指以资本发放的股利,其实质是投资的收回,因此,清算股利只能冲减投资成本,不能确认为投资收益。制度和准则要求,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这正是复杂成本法下确认投资收益的基本原则。这条原则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当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未超过其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时,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为累积分得的现金股利;其二,当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超过其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时,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只能是应享
    2023-03-28
    463人看过
  • 股权转让产生的投资收益的确认
    1、根据《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格与股权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格是指股权转让方因所转让的股权而收到的金额,包括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或股权。被控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者税后存放款项的,股权转让人将留存收益与股权一并转让的,不得从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在投资股权时实际支付给中国居民企业的投资金额,或者购买股权时实际支付给原转让人的股权转让金额。第二,股权转让的条件必须经合营另一方和合营公司董事会批准。合营的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将其股权自由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该股权应当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动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对于合营企业,无论是投资者之间的股权转让,还是合营企业一方向合营企
    2023-05-07
    306人看过
  • 股东未到位出资,破产时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未到位的,公司出现破产后,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但以未出资的数额为限。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1、补足出资、承担违约责任根
    2023-04-17
    298人看过
  • 只收到购房收据,未签署合同,如何确保权益?
    买房只有收据没有合同的办法:1、购房合同在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费用,大约200元;2、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后,如果购房者在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同无效;3、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后,如果购房者已经办理了银行贷款合同,购房者还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中。没有合同如何讨要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可以通过一些凭证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讨要工资: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
    2023-07-16
    308人看过
  • 2024年股权投资如何收益?
    经济的发展,让老百姓有了一定的闲钱,以前的人喜欢存钱,而现在的人却喜欢投资,用钱赚钱,而股权投资是现在热门的投资方式之一。那么,钱究竟是怎么通过股权来赚钱的呢?换句话说,股权投资如何收益?其实,从税收角度讲,股权投资收益主要有两大类。一、股息、红利所得(一)居民企业:以前补税差现在符合条件的免税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为免税收入,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
    2024-02-01
    173人看过
  • 公司股东增资确认投资收益吗
    股东增资不一定要确认投资收益的,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因被投资方的其他股东增资,导致本投资方股权下降,其他方增资导致甲公司从控制变为共同控制(成本法变为权益法)对于下降部分,视同处置的,确认为投资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五条规定: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2、投资方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投资方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前后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企业会
    2023-02-20
    182人看过
  • 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确认需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确认需要交税的。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一、如何理解股权转让中的同等条件股权转让中的“同等条件”:1、股权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约定股份转让的对价,合同就因无法履行而未成立。股东购买股权的价格必须与非股东购买价格完全相等,可以是不同种类的货币,但按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换算后,价格相等或基本相等。2、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同等。非股东以现金方式支付,购买股权的股东除非经过拟转让股份股东同意,不得以土地使用权、房屋、知识产权等作价支付,也
    2023-06-25
    75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期间如何确认上市公司的收益
    确认公司股权转让收入的方式:一般根据转让协议予以确认。若有其他材料足以证明公司股权转让收入的的,可以按照其他材料予以证明。例如,完成股权变更手续的相关登记信息等。一、变更股东的情形有哪些变更股东的情形如下: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份额转让。2、对外协议转让股权。公司股东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协议,对外转让公司股权,导致股东变更。3、因继承产生的股东变更,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能够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合法财产。遗产仅指被继承人的私人财产,而与身份相关的权利不在继承的范围内。这样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死亡产生继承的问题时,其只能继承股权中相应的财产权益,而与身份相关的表决权、决策权等股权则无法继承。4、隐名股东变显名股东。《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由于股
    2023-06-22
    361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如何认定出资瑕疵
    出资瑕疵时股东资格的认定如下:1、未足额出资,股东首次出资不足20%,或者两年内未缴纳剩余80%,构成股东出资不足;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当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值高于自身价值;3、虚假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没有交付货币,也没有转移其出资的财产权,但实质上没有出资;4、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偷偷逃走了所缴出资,但表面上仍以原出资额出资,具有股东身份。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何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
    2023-07-03
    11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股东如何确认其出资已到位?
      四川在线咨询 2025-01-15
      股东只需拥有出资证明书,即可证明已按章程规定认缴出资。实际上,股东只需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各自的认缴额,并在工商登记前完成实际出资。出资款已缴入公司账户,进行账务处理,因此会计资料会记录下来。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以下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及出资
    • 什么是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收益如何确认?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30
      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股权投资应以取得时的成本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
    • 股东已认缴未出资,如何确认股权转让的份额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股东持有的股权份额是按照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来确定的。所以股东即便尚未出资就将股权转让出去,是依据其认缴的出资额来确定股权转让的份额。只是股权转让作价时要考虑未出资的情况。
    • 实际出资人未全部出资公司股东应如何确认股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4
      实际投资者通常是公司法领域的常用术语,也称为隐名股东和实际股东,对应名义投资者和显名股东。在际投资者的股权确认在日常操作过程中,仅有实际投资行为是不够的。还应当有证据证明自己参与了公司的决策和管理等实质性行为。实际投资者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可以认定实际股东享有实际股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股权的,应当证明其已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
    • 公司的股东未实际出资。股东未实际出资确认投资收益怎样解决?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4
      1、股东未直接或者间接履行出资义务,长期股权投资的存在性有问题 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对于经营期间所得利润不具有分配请求权,损益变动不存在 3、因为利润的分配在公司法上除有约定外,其余优先按照实缴比例来分配,故而在对利润分配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公司不能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4、如果收益分享计划约定的报酬是固定金额的,则考虑其他情况